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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加快场景培育和开放推动新场景大规模应用的实施方案(2026—2028年)》政策解读
2026-04-15 15:49字号:

  一、制定背景

  为加快全市场景培育和开放,推动新场景大规模应用,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场景培育和开放推动新场景大规模应用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25〕37号)规定,立足本市科技、产业基础和资源禀赋,结合厦门城市发展与产业升级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二、目标任务

  紧扣厦门市“3+1”城市发展转型升级总体框架,以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为导向,系统性、分层次建设综合性重大场景、行业领域集成式场景、高价值小切口场景。2026—2028年,每年策划场景300个,形成有效场景机会200个,推动100个应用场景落地;到2028年,打造一批有影响力的标杆场景,建设不少于3个综合性重大场景,基本形成“技术突破—场景验证—产业应用—体系升级”正向循环发展格局,将厦门打造成为新技术、新产品、新模式、新制度的“首发首试首用”首选地,打响“厦门场景”品牌。

  三、征求意见情况

  市发改委就《实施方案》向62家场景工作单位征求意见,并通过公开征求社会意见、召开座谈会等方式听取各方意见,根据市政府专题会议要求进一步修改完善。同时,根据政策性文件统一审查相关规定,开展宏观政策取向一致性审查、社会稳定性风险评估、公平竞争审查、合法性审查及审计风险审查,吸收采纳合理意见,并达成共识。

  四、实施期限

  本方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8年12月31日。

  五、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聚焦新领域新赛道、产业转型升级、行业领域、社会治理和民生服务等5大方向、21类领域布局场景,从健全场景全流程工作体系、多层次推进场景培育开放、构建场景创新生态体系、强化场景创新要素供给4个维度,部署16项具体工作,构建具有厦门特色的场景创新生态体系。

  (一)健全场景全流程工作体系。常态化开展场景征集策划,面向政府部门、企业、高校院所征集需求与解决方案;按照“月度更新、季度发布、年度推广”模式公开发布场景机会与能力清单;建设全市统一场景供需对接平台,精准撮合供需双方;搭建“场景工作站”,建立分级协调机制破解落地堵点;定期梳理标杆场景,总结可复制模式并推广。

  (二)多层次推进场景培育和开放。联动建设综合性重大场景,积极申报国家标志性项目;打造行业集成式场景与高价值小切口场景,快速推广新技术新产品;推动市属国企场景“应开放尽开放”,打造“首发首试”载体,组建场景创新联合体;引导各区、各部门、新型研发机构协同共建,共享场景资源。

  (三)构建场景创新生态体系。探索跨区域场景合作,链接国内外创新与产业资源;引育专业化场景服务机构,培育场景服务合伙人,开展专题培训提升专业能力;编印场景创新成果汇编,策划品牌活动,联动媒体塑造“厦门场景”城市品牌。

  (四)强化场景创新要素供给。发布公共数据分级分类开放目录,依托城市可信数据空间保障数据安全流通;加快厦门国际数据枢纽港建设,探索数据跨境流动监管机制;设立概念验证基金,创新“场景+基金”“场景贷”“科技险”等金融产品;布局综合性场景园区与特色场景园区,打造“验证+孵化”生态。

  六、注意事项

  本方案实施后,如具体条款遇有关政策修改,则适用修改后政策;遇有关政策废止,则条款不再适用,具体内容由相关职能部门负责解释。

  七、关键词诠释

  本方案所称场景,是用于系统性验证新技术、新产品、新业态产业化应用以及配套基础设施、商业模式、制度政策的具体情境,是连接技术和产业、打通研发和市场的桥梁,是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融合发展的重要载体。

  八、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王成龙 0592-2896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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