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推动民间投资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发布
日前,《厦门市推动民间投资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简称《若干措施》)发布,聚焦解决制约民间投资发展的堵点、难点,着力激发民间投资活力,推动民间投资扩规模、优结构、提增速。
《若干措施》从拓宽民间投资领域、加大民间投资项目资金支持力度、强化民间投资项目要素保障、加强民间投资政策支撑及项目服务、健全促进民间投资发展工作机制等5个方面提出21条具体措施。
在拓宽民间投资领域方面推出8条措施,包括向民间资本推介重大项目、规范实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新机制、鼓励民间资本参与城市更新、鼓励民间资本参与航空航天产业发展、支持民营企业“智改数转”、鼓励民间资本参与资产盘活、鼓励民间资本参与场景培育与开放等。
在加大民间投资项目资金支持力度方面推出4条措施,包括推进民间投资项目发行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用好支持民间投资系列财政金融政策、用好支持小微企业融资协调工作机制等。其中,在政府采购管理中给予民营企业政策支持,即对采购限额标准以上、400万元以下政府采购工程项目,适宜由中小微企业提供的,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400万元以上政府采购工程项目中适宜由中小微企业提供的,将预留份额按国家有关规定提高至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
在强化民间投资项目要素保障方面推出3条措施,包括推动更多项目纳入全国重点民间投资项目清单、平等保障各类主体参与招投标活动等。
-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厦门市推动民间投资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2026.0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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