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EN |
  • 移动版

    闽政通APP

网站支持IPV6
当前位置:首页 / 解读回应 / 回应关切
一批新规9月起实施
2026-08-31 09:39 字号:

  据中新网报道 一批新规9月起实施,涉及网络管理、医疗、公积金及出入境等领域。

  聚焦人工与智能客服协同

  首个相关国家标准实施

  9月1日,我国首个聚焦人工与智能客服协同的国家标准《顾客联络服务人工与智能客户服务协同要求》将实施。针对呼出任务、标准提出按任务类型分配,智能客服负责通知、闭合式问题,人工客服负责复杂回访等,二者之间切换需提供便捷入口并保障衔接顺畅。

  按照投资额度、题材等

  微短剧将被分为三类

  《微短剧发展管理办法》9月1日起施行。《办法》规定,微短剧按照投资额度、题材等分为一类微短剧、二类微短剧和三类微短剧,分类实行备案公示和发行许可制度。

  住房公积金提取和使用范围拓宽

  《国务院关于修改〈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决定》自2026年9月20日起施行。《决定》共20条,主要规定了以下内容:一是拓宽提取和使用范围,二是提升管理服务效能,三是强化风险防控,四是扩大制度覆盖面。

  健全出境安全风险防范制度

  《国务院关于出境入境管理的规定》9月15日起施行。规定共19条,旨在规范出境入境管理,保障出境入境人员合法权益,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健全出境安全风险防范制度,规定国务院外交、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等及时公开发布国外安全提醒和旅游目的地安全风险提示等。明确出境入境申请要求、完善出境入境限制措施、规范出境入境中介服务等。

  境外旅客离境退税服务优化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优化离境退税服务推动政策规范落实的通知》明确,自2026年9月1日起,退税商店开具“即买即退”申请单时,可通过上传境外旅客有效身份证件,开单地代理机构在线完成离境退税资料审核;离境地代理机构对境外旅客身份信息进行核对并按现行规定办结退税。

  部分电池消费税政策调整

  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宣布,自2026年9月1日起,对无汞原电池、金属氢化物镍蓄电池(又称氢镍蓄电池或镍氢蓄电池)、锂原电池、锂离子蓄电池、全钒液流电池按照2%税率征收消费税;自2027年9月1日起,对上述电池产品按照4%税率征收消费税。

  国家基本药物目录更新

  《国家基本药物目录(2026 年版)》9月1日起施行,共收录794种药品,较2018版大幅扩容,更好满足群众基本用药需求。新版目录分别收录化学药品和生物制品476种、中成药318种,覆盖各疾病系统临床主要病种。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