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持人

  各位网友大家好,欢迎参加厦门市人民政府网在线访谈。

  今天我们邀请到厦门市农业农村局党组书记、局长邱武伟先生做客政府网,为大家解读《关于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的相关内容,并与网民在线交流。欢迎广大网友积极参与,踊跃提问,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主持人

  邱局长您好,欢迎您做客市政府网站。

邱局长

  主持人好,各位网友大家好。

主持人

  首先请您介绍一下,《若干措施》的出台背景,谢谢!

邱局长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和致厦门经济特区建设40周年贺信重要精神,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三农”工作的决策部署以及省委和省政府工作要求,着力补齐全市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存在的短板和弱项,坚持融合发展、共同富裕,加快推进厦门农业农村现代化进程,厦门市委农办、厦门市农业农村局牵头起草了《若干措施》,经厦门市委、市政府研究同意正式印发实施。

主持人

  能否请您详细给我们介绍一下《若干措施》的总体框架和主要内容?

邱局长

  《若干措施》围绕努力率先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推动共同富裕的总体目标和走高质量发展之路、打造高颜值农村和培育高素质农民的具体目标,研究提出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相关扶持措施。

邱局长

  全文共五个部分27条,主要内容如下:

  第一部分:坚持高质量发展,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共6条。从保障粮食等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强化农业科技创新、加强现代农业设施装备建设、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加强农业品牌化标准化建设、推进厦台农业深度融合发展等方面,强化城郊农业功能定位,依托城市辐射、对接城市需求,通过城乡优势互补、产业相互融合,走具有厦门特色、高质量发展的农业现代化之路。

邱局长

  第二部分:锚定高颜值目标,加快推进农村现代化。共7条。从优化乡村建设规划、加强农村生态文明建设、弘扬乡村优秀传统文化、持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推动农村基础设施提档升级、提升农村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加快数字乡村建设等方面,对接和服务城市功能拓展,实施乡村建设行动,推动城乡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基本公共服务普惠共享,建设生态宜居美丽乡村,让乡村成为“望得见山,看得见水,记得住乡愁”的美丽家园和市民向往的生活乐园。

邱局长

  第三部分:聚焦共同富裕,加快推进农民现代化。共5条。从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加快农民职业化进程、深入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支持农民就业创业增收和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等方面,加强高素质农民培育和职业技能培训,推进农民市民化、职业化,推动农民共同富裕,努力实现农民现代化。

邱局长

  第四部分:深化农村改革,激发农业农村发展活力。共5条。从保障农村集体预留发展用地供地、推动农村集体经济加快发展、深化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建立土地集中连片流转正向激励机制、提高农业农村金融服务水平等方面,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促进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双向流动,激发农村发展活力。

邱局长

  第五部分:创新工作机制,切实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全面领导。共4条。从建立健全农业农村工作评价机制、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和干部队伍建设、完善农业农村投入机制、健全农村挂钩帮扶机制等方面,强化各级书记抓乡村振兴责任,创新农业农村工作机制,引导和带领全社会力量共同推动农业农村现代化。

主持人

  那么,《若干措施》主要有哪些亮点和创新之处呢?

邱局长

  《若干措施》立足厦门“三农”工作实际,在总体思路上,强化融合发展、共同富裕。

  在农业现代化方面,强化城郊农业定位,重点发展高科技种苗业等特色优势产业、休闲观光农业和乡村旅游等新业态,推动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和厦台农业深度融合。

邱局长

  在农村现代化方面,实施乡村建设行动,加快补齐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短板,规划上注重建立“留白”机制并根据实际需要优化调整禁建区、限建区分类,农村基础设施上建立健全城乡基础设施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管护机制,农村基本公共服务在城乡一体化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农村教育、医疗卫生水平,农村生态文明上加快推进碳中和示范基地建设和农业碳汇交易。

邱局长

  在农民现代化方面,聚焦共同富裕,加快推进农民市民化、职业化,支持农民就业创业增收。

邱局长

  在要素保障方面,把农业农村作为一般公共预算优先保障领域,“十四五”期末全市土地出让收益用于农业农村比例达到50%以上。强化农村集体预留发展用地项目要素保障,发展用地使用政府储备用地的按照所在片区工业基准地价的1.5倍结算成本。以区为主体统筹策划建设或购买一批厂房、公寓等作为农村集体经济发展项目,项目产生收益用于滚动扶持村集体总收入低于50万元的行政村。

主持人

  《若干措施》的政策配套情况,能否请您也给我们介绍一下?

邱局长

  按照“成熟一个推一个”的要求,厦门市委、市政府和市直相关部门已正式出台相关配套政策措施40余项。其中,农业现代化方面包括扶持粮食生产、设施农业、简易大棚改造、农膜和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利用、农机购置补贴、种业振兴、海洋渔业等,农村现代化方面包括驻镇村规划师培育、农村教育、四好农村路建设等,农民现代化方面包括科技特派员、职业技能培训等,农村改革方面包括农村集体经济、土地经营权流转、乡村治理等,创新工作机制方面包括挂钩帮扶机制、村干部队伍建设、“万企兴万村”行动等。

主持人

  好的,谢谢邱局长的详细解读。下面,我们看看网友的问题。

小刘(网友)

  我市对粮食种植有补贴政策吗?

邱局长

  根据《若干措施》关于“加大粮食生产扶持力度,进一步提高种粮农民补助标准”的要求,市农业农村局研究制定了《厦门市扶持粮食生产六条措施》(厦农〔2022〕17号),从水稻种植、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社会服务、蔬菜大棚轮作种植单季稻、撂荒地复耕种粮、水稻保险保障能力、粮食生产考核奖励等六方面给予政策扶持。

  一是对种植早、中、晚稻的生产主体,给予每季每亩财政补助750元。

  二是对购买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社会服务的生产主体,给予每亩每季不超过450元的财政补助,分环节计算,其中育秧70元、机耕140元、机插80元、机收90元、机烘70元。

  三是对标准钢架温室大棚(含花卉大棚)轮作种植单季稻60亩(含)以上的生产主体,在省级补助基础上,给予每亩100元的叠加奖励。

  四是对流转(含托管代耕)撂荒地复耕规模种植粮食作物10亩(含)以上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每亩一次性补助800元。

  五是将水稻种植保险保额从每亩500元提高至每亩1000元。

  六是对超额完成粮食播种面积约束性目标任务的区,在省级奖励的基础上,按超额完成面积部分给予每亩300元的叠加奖励。

麦麦(网友)

  实施种业振兴的主要措施有哪些?

邱局长

  根据《若干措施》关于“加快推进种业创新”的要求,市农业农村局研究提出推进种业振兴相关政策措施。

  一是加强种质资源保护利用。建立种质资源保护与利用工作协调机制,开展农业种质资源普查、收集、保存,做好农业种质资源登记,切实打牢种质资源基础。

  二是提升种业科技创新水平。支持建立种业科技创新平台,应用现代生物育种技术开展种业基础性研究和品种创新;推进产学研用深度融合,支持良种育种攻关与产业化开发,开展优质、特色的粮食、蔬菜、水产、花卉、中药材新品种选育研究,努力实现种业科技自立自强、种源自主可控。

  三是推进种业产业化发展。着力构建“以产业为主导、企业为主体、基地为依托、产学研深度融合、具有较高商业化育种水平”的现代种业产业化体系;推进蔬菜、水产和花卉种苗中心等现代种业创新基地建设,支持我市种业企业创建国家级、省级育繁推一体化企业,积极培育一批具有核心竞争力的种业企业。

罗女士(网友)

  我市对都市现代设施农业有资金补助吗?

邱局长

  根据《若干措施》关于“加强现代农业设施装备建设”的要求,市农业农村局制定出台《关于印发都市现代设施农业建设实施办法的通知》(厦农规〔2020〕4号)、《关于调整都市现代设施农业建设补助标准的通知》(厦农〔2022〕36号),对5类设施农业进行定额补助,具体补助标准如下:智能化薄膜温室24.3万元/亩,钢架连栋大棚1类型9.7万元/亩,钢架连栋大棚2类型6.1万元/亩,简易钢架连栋大棚3.7万元/亩,简易钢管大棚1万元/亩。

黄先生(网友)

  我市对土地集中连片流转有何激励机制?

邱局长

  根据《若干措施》关于“建立土地集中连片流转正向激励机制”的要求,市农业农村局出台《厦门市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正向激励实施方案》(厦农规〔2022〕4号)。

  一是给予流转土地相对集中连片面积20亩及以上、土地流转合同约定流转期限5年及以上且实际种植农作物的经营主体每年每亩200元补助。

  二是给予流出承包地经营权的承包农户补助,其中土地流转合同约定流转期限5年及以上不满10年的每年每亩补助300元、10年及以上的每年每亩补助400元,以达到降低经营主体土地流转成本、提高承包农户流出土地经营权意愿的目的。

  三是给予流转土地相对集中连片面积100亩及以上、土地流转合同约定流转期限5年及以上且实际种植农作物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每年每亩100元奖励,激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在土地流转工作中充分发挥作用。

咨询(网友)

  我市对农机购置有何补贴政策?

邱局长

  根据《若干措施》关于“提高农业机械化水平”的要求,对岛外四区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购买属于我市补贴机具种类范围的产品给予政策补贴。2022年,市农业农村局联合市财政局出台《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工作的通知》(厦农〔2022〕101号),进一步明确补贴申请规定,优化实施操作流程,全面推行限时办理,加快补贴资金兑付。

农村设施建设(网友)

  我朋友在翔安租了50亩地,在种辣椒等,请问这种能不能申请盖个放东西和临时住的?

邱局长

  根据《厦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厦门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厦门市设施农业用地管理办法>的通知》(厦资源规划规〔2020〕7号)和《自然资源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严格耕地用途管制有关问题的通知》(自然资发〔2021〕166号),对符合用地要求的为设施农业和农业规模种植(栽培)生产服务的管理房、检验检疫监测、病虫害防控、农资农机具存放、有机物废料处置等设施用地,以及与生产直接关联的烘干晾晒、清洗预冷、分拣包装、保鲜存储、毛茶制作等初加工设施用地,可向属地镇政府(街道办)申请办理设施农业用地备案。具体程序请向属地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区农业农村局、镇政府(街道办)进一步咨询了解。

主持人

  非常感谢邱局长做客市政府网站,也谢谢广大网友的参与,本期访谈到此结束,再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