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持人

  非常感谢王副局长做客市政府网站,也谢谢广大网友的参与,本期访谈到此结束,再见。

王副局长

  除线下窗口领取外,资源规划部门按需提供证书邮寄服务,免费将相关证照邮寄送达土地竞得人。

陈女士(网友)

  领取相关证书是不是一定要到窗口?

王副局长

  在出让公告期间,符合产业审查要求的竞买意向人,按照自愿原则,可持加盖水印的设计方案文本、日照分析报告或承诺书、三维模型向所在地资源规划分局申请工程规划许可辅导服务,设计方案经辅导后满足相关要求的,资源规划分局出具《建设项目工程规划许可服务意见函》。资源规划分局在办理工程规划许可辅导服务的同时,也同步开展《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办理及合同签订准备等事宜。土地成交确认后第7个工作日,土地竞得人即可至窗口同步领取出让合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

刘女士(网友)

  办理“多证同发”要如何申请?办理流程是什么?

王副局长

  工业用地项目在合同签订当日,一次性领取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证照,可实现用地阶段及工程规划许可阶段跨阶段“多证同发”办理。不仅能帮助企业在竞得土地后快速拿证,为后续快速动工投用做好准备,助力尽快产生经济效益,减少企业资金周转压力,同时还提供了多重指导保障,这种主动提供设计方案辅导服务的方式,避免了出现多次方案返工的情况,缩短了设计周期,减少了企业反复折腾。同时,也大幅缩短了建设单位办理相关审批手续的时间,加快了项目建设审批过程,为项目早开工、早投产按下了“快进键”,为企业发展创造了良好的营商环境。

唐先生(网友)

  实施“多证同发”对企业来说可以带来什么便利?

王副局长

  项目普查是指厦门市公开出让用地“用地清单制”改革实施方案中的普查事项,具体是指土地出让前,项目发起单位完成拟出让地块不可移动文物、历史风貌建筑、传统风貌建筑(属于50年以上建筑的,是否已开展普查甄别)、古树名木、人防工程、燃气场站、地下管线等现状普查,同时完成地质灾害、地震安全、压覆矿产、气候可行性、水土保持、考古调查勘探发掘、土壤污染调查等评估事项。

小黄(网友)

  请问项目普查包括的内容主要有哪些?

王副局长

  区域统一评估包括环境影响评价、节能评估、气候可行性论证、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压覆重要矿产资源评估、水土保持方案、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评估、文物影响评估、海绵城市建设要求等评估评价事项。

企业(网友)

  作为想要在厦门取得工业用地的企业,我想了解区域评估主要包括哪些内容?

主持人

  好的,谢谢王副局长的详细解读。下面,我们看看网友的问题。

王副局长

  按照方便企业原则,及时公布容缺受理申请材料的范围,按规定推行一次性告知补缺、并联审批和“多测合一”等机制,优化项目审批流程,进一步压缩不动产登记权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审批时间。

王副局长

  接下来,我们将逐步实现单个建设项目不再进行相关专项评价评审,区域评估事项涉及的审批手续简化为即来即办。各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尝试开展“标准地”项目相关审批代办服务,组建代办队伍,协助企业完成从立项到验收各阶段相关行政审批工作。

王副局长

  政策实施以来,共供应工业“标准地”项目19宗,其中,根据企业意愿,2宗工业项目用地实现不动产登记权证、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交地即交证、多证同发”,缩短项目建设周期,减少企业的资金周转压力,助力项目早开工、早落地。

主持人

  《实施方案》出台至今,政策的实施效果如何,未来还将会有哪些便企举措?

王副局长

  用地单位竞得“标准地”,必须同步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和履约监管协议。履约监管协议应明确控制性指标要求、违约责任、退出条款等。按照“谁主管、谁提出、谁负责”原则,各区政府和开发区管委会负责对监管协议书履约情况进行监督,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对土地出让合同和监管协议书的履约情况进行全流程协同联动监管。

主持人

  工业“标准地”控制性指标体系中的相关指标具体是如何监管的呢?

王副局长

  为促进工业项目早开工早落地,有效提高工业用地资源配置效率,在出让公告期间,符合产业审查要求的竞买意向人,可向资源规划部门申请工程规划许可辅导服务,土地竞得人根据自身意愿申请办理“交地即交证”,并按照规定时限办理地价缴纳、契税缴交、合同签订、办证申请、工程规划许可申请等手续,相关部门在7个工作日内依法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不动产登记权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实现“交地即交证,多证同发”。

主持人

  在实际工作中,具体是如何确保7个工作日内实现“交地即交证”的呢?

王副局长

  “多证同发”是指多部门积极协同联动,推动土地竞得人竞得土地后一次性获取出让合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多个证书,实现跨阶段“1+N”式(其中“1”为出让合同,“N”为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不动产权登记证等证书)证书齐发,助力审批时限进一步压缩。

主持人

  “多证同发”具体指的是哪些证?

王副局长

  “净地出让”是指土地权利清晰,安置补偿落实到位,没有法律、经济纠纷,地块位置、使用性质、用地容积率等规划条件明确,具备通水、通电、通路及场地平整等动工开发所需其他基本条件。

主持人

  那么,“净地出让”的含义指的是什么呢?

王副局长

  在确保土地市场公平、公开的前提下,严格“净地”出让,工业用地可依法采用招标拍卖挂牌出让、长期租赁、先租后让、弹性年期出让等方式取得。

主持人

  工业企业取得工业用地的方式,能否请您也给我们介绍一下?

王副局长

  按照“事前定标准、事中作承诺、事后强监管”原则,量身定制厦门“标准地”“7+X”指标管控体系。

  “7”即固定资产投资强度、容积率、绿地率、土地产出率、地均税收、建筑系数、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所占比重等主干指标;

  “X”即单位能耗、科研投入、绿色建筑、海绵城市建设要求等控制性指标。各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可根据实际动态适时调整增减“X”类指标。

主持人

  请问王副局长,厦门市工业“标准地”的控制指标具体包括哪些内容?

王副局长

  另一方面,针对单个项目,将开展项目评估普查,推进“用地清单制”改革。在“标准地”出让前,项目发起单位需按照有关规定开展项目相关评估普查,生成“用地使用清单”,并作为土地出让方案附件,在土地出让时随土地出让合同一并提供给土地竞得人。按照招商意愿,项目发起单位可开展出让前岩土工程初步勘察工作,勘察成果纳入土地出让文件并对外公示。

王副局长

  一方面,强化区域统一评估。“标准地”出让前,各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统一组织相关单位完成区域的环境影响评价、节能评估、气候可行性论证、海绵城市建设要求等区域评估评价事项,并将区域评估成果纳入“多规合一”业务协同平台进行融合共享。

主持人

  “标准地”区域统一评估与项目普查融合机制,具体指的是什么呢?

王副局长

  《厦门市关于推行工业用地“标准地”改革实施方案》包括“标准地”的区域评估和普查、控制性指标体系、用地供应模式、审批改革等内容,推进工业项目“交地即交证,多证同发”。

  政策特色在于推进工业项目区域统一评估与项目普查融合、构建更严格的控制性指标体系、鼓励差异化供地模式、“交地即交证,多证同发”。

主持人

  那么,《实施方案》主要包括哪些内容呢?

王副局长

  工业用地“标准地”改革是我市建立健全工业用地“标准地”出让工作机制、助力优化营商环境的一项重要举措。

  结合我市《厦门市产业项目“标准地”出让改革试点工作方案(试行)》和《厦门市公开出让用地“用地清单制”改革实施方案》的实施情况,我市出台《厦门市关于推行工业用地“标准地”改革实施方案》,通过改革实现“标准地”出让与现行工业用地供应、审批制度改革、项目施工建设、权证核发等有效衔接,提高工业用地资源配置效率,促进工业项目早开工、早落地,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

主持人

  《厦门市推行工业用地“标准地”改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的出台背景,能否请您也给我们介绍一下?

王副局长

  工业用地“标准地”是指符合本市国土空间规划和产业准入要求,在先行完成区域评估及土地征收、“三通一平”等前期工作,符合“净地”要求的基础上,明确固定资产投资强度、土地产出率、地均税收、容积率等控制性指标并实施全程监管的可出让的国有工业用地。

主持人

  首先请您介绍一下,什么是工业用地“标准地”,谢谢!

王副局长

  主持人好,各位网友大家好!

主持人

  王副局长您好,欢迎您做客市政府网站。

主持人

  各位网友大家好,欢迎参加厦门市人民政府网在线访谈。

  本期访谈,我们邀请到了厦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王胜先生做客政府网,为大家解读《厦门市推行工业用地“标准地”改革实施方案》的有关内容,并与网民在线交流。欢迎广大网友积极参与,踊跃提问,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