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持人

  非常感谢陈副局长做客市政府网站,也谢谢广大网友的参与,本期访谈到此结束,再见。

陈副局长

  境外回国人员有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确定为确诊或疑似患有新冠肺炎,可按规定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小水(网友)

  请问留学生回来如果得了新冠肺炎,是否可以享受医保优惠政策

主持人

  好的,谢谢陈副局长的详细解读。下面,我们看看网友的问题。

主持人

  医保业务“不见面”服务的执行情况如何?

陈副局长

  截至3月29日,我中心市、区政务服务窗口共受理医保业务4.85万件,其中,不见面办理的有2.43万件,不见面服务率为50.06%,让群众享受足不出户的贴心服务。

陈副局长

  我们进驻政务服务中心总的有12项权责清单事项,其中有9类业务已经实现了“不见面”办理。

  它们分别是:生育津贴的申领,异地就医报备,健康账户家庭共济,本地医疗、生育保险关系转出,异地医疗、生育保险关系转入,个人医疗账户基金继承,出国出境定居个人医疗账户基金的退付,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退付。

主持人

  可以“不见面”办理的医保业务有哪些呢?

陈副局长

  网上办理,就是:您可在电脑上搜索厦门市医疗保障局官方网站,点击“个人网厅”。个人网厅登录后,可进入个人页面,进行医保查询和业务办理。也可在i厦门、省网办事大厅等网站办理。

  如果您想用手机办理,可通过手机搜索“厦门医疗保障”微信公众号,关注“厦门医疗保障”微信公众号,进入服务大厅,绑定您的真实信息,选择“服务”模块中的“我要办”,选择相应事项办理医保经办业务。

  如果您想要就近办理,推荐您选择自助办理,您可以持二代身份证,到附近有布设自助机的社区便利店、邮政局、地铁站、BRT站、派出所、政务中心“24小时自助服务区”等网点,在自助机上自助办理医保业务。

  选择邮寄办理的群众可通过拨打市或区级的医保预约和咨询电话,会由医保经办工作人员将详细地指导您进行邮寄办理。

  确需现场办理的群众,可通过提前电话进行预约,分时分批错峰办理,即办即走。

  延后办理指的是:我们延长了参保人2019医保年度医疗费用报销的规定时限,参保人在2019年7月1日到2020年6月30日发生的医疗费用,报销截止时间统一延期至2021年6月30日。

主持人

  请您为我们详细介绍一下“六办”服务。

主持人

  疫情防控期间,医保经办窗口推出什么措施方便群众办事?

陈副局长

  为了降低人群聚集交叉感染风险,同时满足群众办事需求,我们聚焦“不见面服务群众”的着力点,大力推出便民“六办”服务,分别是:网上办理、手机办理、自助办理、延后办理、预约办理、邮寄办理,千方百计降低疫情传播风险,让群众办事放心、安心、舒心。

陈副局长

  在这场没有硝烟的战争中,企业生产经营受到了不同程度的影响。为了切实减轻用人单位资金压力,让企业放心生产,我们于2月13日出台了缓缴政策,对受疫情影响导致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确实无法按时办理参保登记和无力足额缴纳医疗、生育保险费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可向税务部门申请缓缴,延长期限最长6个月,不征收滞纳金。

  3月6日,我们再出阶段性减半征收企业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的新政,新政的内容具体来说是:“一减一缓两不变”。

  “一减”是指:2020年2月至6月,参加厦门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各类企业为城镇职工缴纳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费率减半,按4%征收,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参照执行。执行5个月减半征收的政策,医保部门预计可为企业减负9.12亿元,有力地支持帮助企业复工复产、渡过眼前难关。

  “一缓”是指:在享受“一减”政策后,受疫情影响导致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仍无力足额缴纳医疗保险费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可向税务部门提出缓缴申请,有一个最长不超过6个月的缓缴期。

  “两不变”的意思是,在实施阶段性减征和缓缴期间,参保职工个人缴费政策不变,可以按正常缴费享受当期的医保待遇,待遇保持不变,个人权益不受影响,有力地保障了企业职工安心复产复工。

主持人

  对全市企业的复工复产,医保部门是否制定退出相应的支持政策呢?

陈副局长

  有的。围绕疫情防控大局,为了确保治疗防控所需药品供应保障到位,我局认真对照国家的新冠肺炎诊疗方案,积极采取相应措施,缓解企业资金压力,扶持药品配送企业。

  一是药品货款提前结算。我局将通常在每月15日前支付药品货款,提前至每月5日完成结算,减轻企业资金压力,确保配送企业保证药品供应。

  二是确保药品供应。为保障医疗机构临床用药需求,我们建立了医疗机构联络人制度,由各医疗机构联络员每天报送疫情相关药品消耗及库存供应情况,对部分药品可能供应短缺趋紧情况,指导配送企业药品采购备货。

  三是开通绿色通道。对平台挂网产品无法满足疫情防控临床药品需求的,医疗机构可以在省级平台实行应急采购、零差率销售,允许配送企业不受“两票制”等规定限制进行采购,保证药品供应,确保医疗机构用药需求。

主持人

  在疫情期间,医保部门对配送企业是否有出台扶持政策?

陈副局长

  早在1月21日,我们就组织工作人员对我市配送企业新冠肺炎诊疗方案涉及的主要药品库存量进行摸底,预判供应能力,备足库存,保障春节期间医院临床用药需求。

  同时,我们第一时间成立由局领导亲自挂帅、先进党员和业务骨干组成的调研小组,多次深入定点救治医院、配送企业了解新冠病毒疫情防控相关药品、医用耗材和检测试剂的供应配送情况,督促各配送企业确保药品储备和库存。据统计,疫情期间,我市三级公立医疗机构采购新冠肺炎相关药品32个品种、44个品规,总体供应平稳,有力保障了患者救治用药的临床供应。

主持人

  疫情期间,医保部门是否采取举措来保障药品的供应?

陈副局长

  首先,我们为医院开通了资金支付绿色通道,第一时间向本次疫情防控集中救治定点医院——厦门第一医院(杏林分院)调拨专项备用金3000万元,前后累计向集中救治定点医院预拨付经费9000万元,缓解医疗机构资金垫付压力,确保收治医院不因支付政策影响患者救治。

  其次,对因疫情防控需要临时跨医院、跨科室支援救治的292名医保医师实行“特事特办”,在保留其原科室服务权限基础上,增加支援科室医保服务权限,确保定点医疗机构正常业务开展。

  此外,疫情防控期间,我们暂停公立基层卫生机构的医师人脸识别核身管理,积极保障公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医生能随时为群众提供线上慢病诊疗服务,减少门诊人群聚集。

主持人

  为了保障医院安心救治,医保部门出台了哪些举措?

陈副局长

  可以的,我们为了保障群众放心购买药品,在疫情防控期间取消了参保人使用医保健康账户资金购买药品及防疫物品的月累计限额,按医保年度核算。医用口罩、体温计、医用酒精、消毒液等防疫物品都属于医保健康账户资金支付范围。我们鼓励参保人在药店购买药品和防疫物品时使用医保电子凭证支付,可以减少接触。自疫情发生以来,我市1250家定点零售药店医保刷卡金额达到1.2亿元。

主持人

  普通群众在药店购买疫情防控药品可以使用医保卡支付吗?有没有金额限制?

陈副局长

  自疫情发生以来,我市公立基层医疗机构为签约患者开具长处方20.59万人次,共有295位参保人在线上办理了代配药,有效降低老年人、有基础疾病、免疫力低下等人群聚焦交叉感染风险,为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工作起到明显的促进作用。

主持人

  慢病可延长处方、“委托代开药”线上办理这样的便民举措,执行情况如何呢?

陈副局长

  陈疫情防控期间,为了保障长期服药的慢性病患者就医购药,我们出台政策,支持定点医疗机构根据实际情况,对已明确诊断需要长期用药的患者,在保证用药安全的前提下,合理增加单次处方用药量。

  对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患者,经医院医生评估后,可以将处方用药量放宽至三个月,这样就切实保障了参保患者长期用药的需求,可以尽可能地减少患者到医疗机构就诊配药次数,降低交叉感染的风险。

  同时,我们在“厦门医疗保障”微信公众号及小程序中开通了“委托代开药”线上办理渠道,将原来的线下登记改为线上办理,年轻人可足不出户为家中卧病在床、行动不便的老人等办理代开药登记,具体操作流程在“厦门医疗保障”微信公众号近期发布的文章有详细介绍,大家可以关注查看。

主持人

  对于长期服药的慢性病患者,需要定期去医疗机构开药。疫情期间,对慢性病患者取药是否有便民举措?

陈副局长

  新冠肺炎医治是一笔不小的开销,为了免除患者接受医治的后顾之忧,我们将确诊或疑似患者使用符合诊疗方案的药品和治疗项目,全部临时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同时,对确诊和疑似患者执行特殊报销政策,患者的医疗费用属于医保的部分按规定支付后,个人负担的部分会由财政来承担,个人不用出钱,我们全力保障确诊或疑似患者不因费用问题影响就医。

  到3月30日,我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及疑似本地患者已全部出院,我市定点救治医院第一医院杏林分院累计救治确诊患者35人,疑似患者50人。其中,涉及厦门市参保的患者共有42人,他们的医疗费用总支出为60.7万元,医保基金共支付47.19万元,财政支付13.51万元。

  截至3月30日,我市累计报告境外输入新型冠状肺炎确诊病例12例,目前都在定点救治医院接受治疗。

主持人

  对于新冠肺炎确诊或疑似患者,医保部门推出了哪些政策,确保患者放心就医?

陈副局长

  疫情暴发以来,我局迅速反应,第一时间研究出台相关政策,落实国家医保局提出的“两个确保”(确保患者不因费用问题影响就医,确保收治医院不因支付政策影响救治),做好医疗保障工作。

  截至目前,我局针对新冠肺炎确认和疑似患者、慢性病患者、医院、群众、企业等群体的医疗保障需求,一共推出19项举措,让患者放心就医购药,让群众放心办事,让医院放心救治,让企业放心生产,有力地支持了抗击疫情阻击战。

陈副局长

  主持人好,各位网友大家好。我是厦门市医保局副局长陈秀新。受厦门市人民政府网邀请,很高兴今天在这里为大家介绍我局在抗击疫情期间出台的便民举措和成效。

主持人

  首先请您为我们大致介绍一下市医保局在抗击疫情期间出台了哪些便民举措,谢谢!

主持人

  陈副局长您好,欢迎您做客市政府网站。

主持人

  各位网友大家好,欢迎参加厦门市人民政府网在线访谈。自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为坚决打赢这场疫情防控阻击战,保卫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厦门市医疗保障局多措并举做好医疗费用与药品耗材供应等医疗救治保障工作,获各方肯定与好评。

  今天我们邀请到厦门市医疗保障局副局长陈秀新女士做客政府网,解读厦门市医疗保障局疫情期间出台的各项便民举措及成效,并与网民在线交流。欢迎广大网友积极参与,踊跃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