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常感谢洪副局长做客市政府网站,也谢谢广大网友的参与,本期访谈到此结束,再见。
企业申报项目由区(自贸区)农业主管部门负责审核;高校、科研院所申报项目由市农业农村局负责审核。在申报过程中,申报单位要登录“厦企通”产业扶持管理系统,录入真实完整信息,完成注册;并对照《厦门市促进种业创新发展若干措施实施细则(农作物种业部分)》政策条款,提前准备好相关的申报材料。市农业农村局将于今年5月份发布促进农作物种业创新发展项目的申报通知,届时,请申报单位及时通过“厦企通”产业扶持管理系统进行在线填报并提交相关材料。
请问如何进行农作物种业奖补项目的申报,今年的奖补项目什么时候开始申报?
为加快推进我市种业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融合发展,根据《若干措施》及农作物种业分部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我局组织开展了2025年度厦门市农作物种业创新公共服务平台申报认定工作,经单位自愿申报、专家评审等程序,认定厦门大学建设运营的作物育种创新公共服务平台为厦门市农作物种业创新公共服务平台,旨在发挥厦门大学种业科技优势,推进产学研协同育种攻关,提升我市种业科技创新水平。该平台以仪器设备、科学数据等科技资源共享与检验测试、科研成果转移转化等技术服务为核心服务内容。服务方式包括设备共享、技术开发、技术转让、共建研发中心等。运营上实行“需求导向、分层服务”模式:面向中小企业提供标准化、模块化的检测与共享服务;面向龙头企业提供定制化技术开发、共建研发中心等深度合作。
最近从网上了解到厦门大学建设运营的作物育种创新公共服务平台被认定为厦门市农作物种业创新公共服务平台,请问该平台可以为企业提供什么服务?
按照《厦门市促进种业创新发展若干措施实施细则(农作物种业部分)》的规定,引种费用包含报关报检费、仓储港杂费、种子检测费、隔离种植费。《若干措施》明确的引种费用补助对象是从境外新引进农作物种质资源开展保种、扩繁与育种研究应用的种业企业,目的是鼓励通过引种开展育种创新,因此在申报时需提交各批(次)种质来源和资源背景介绍,引种后保种、扩繁和育种研究应用的实施计划,如果只引进生产用种子种苗,也就是作为商品种子销售推广,则不享受引种费用补助。
请问引种费用补助具体包括引种过程中的哪些费用?如果我们公司引进的是商品种子,用于在中国大陆市场销售推广,可以享受引种费用补助吗?
《若干措施》第三条明确对获得植物新品种权的农作物、花卉新品种,每个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通过国家、省级审定的主要农作物品种,每个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8万元。在现实中有可能存在一个企业的农作物品种既获得植物新品种权又通过国家或省级审定,在这种情况下就按照“就高不重复”的原则执行,该品种按照原则只享受一次最高奖励10万元。又比如,一个企业的农作物品种在今年通过省级审定,在今年申请一次性奖励8万元,在明年该品种又通过国家审定或获得植物新品种权,则按照“晋级补差”的原则,可再申请奖励2万元,合计10万元。
《若干措施》第三条明确“育种创新成果奖励按照‘就高不重复’‘晋级补差’的原则执行”。请问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如何执行?
按照《厦门市促进种业创新发展若干措施实施细则(农作物种业部分)》的规定,需要提交的申报材料有:
一是厦门市促进农作物种业创新发展项目申报表;
二是植物新品种权证书及相关公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三是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四是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五是申报奖补企业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六是植物新品种权奖励的申报单位应为第一品种权人,有多个品种权人的,还需提供《全体品种权人共同声明》复印件;
七是信用中国、信用厦门网站下载的信用信息报告;
八是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经查询非失信被执行人的截图。
我们是翔安的一家农作物种子企业,想问一下,获得植物新品种权后,申请农作物育种创新成果奖励需要提交哪些申报材料?
好的,谢谢洪副局长的详细解读。下面,我们看看网友的问题。
我市农作物、花卉、水产种业分别由市农业农村局、市政园林局和海洋发展局负责,申报单位根据所属种业的类别分别向以上三个部门申报奖补项目。在政策申报主体方面,支持在厦建设农作物种业创新公共服务平台相关补助适用于全国高校、科研院所;支持新品种选育奖励适用于全市种业企业、高校、科研院所;支持种质资源引进与应用、支持种业企业做大做强、金融支持种业创新发展等措施的奖补适用于全市种业企业。扶持方式是项目完成后给予补助,扶持期限为三年,从2025年7月29日至2028年7月28日。
此次出台的《若干措施》包含了农作物、花卉、水产三类种业领域,请问各领域分别由哪个主管部门负责?政策申报主体有哪些?对项目扶持方式和扶持期限是怎么规定的?
第六条:全力推动种业产业化发展。设立了推动种业产业化发展的措施,积极构建现代种业产业体系,加强种业产业链建设,强化种业品牌引领和知识产权保护,支持种业企业引进培育生物育种人才,支持申报国家和省级种业提升工程项目。
第五条:加大金融支持种业创新发展。设立了通过市场化方式引导社会资金投向种业关键领域的措施,发挥农业信保基金和农业科技创新产业基金作用,引导社会资金支持种业企业实施种业科技项目和种业产业发展项目。
第四条:支持种业企业做大做强。设立了对被认定为国家级“育繁推一体化”农作物种业企业和花卉种业领域的国家级重点龙头企业的奖励措施,大力培育一批具有核心竞争力的种业龙头企业,着力提升我市种业发展水平。
第三条:支持新品种选育。设立了对农作物、花卉、水产育种创新成果的奖励标准,有利于激发种业企业、高校、科研院所开展育种研发的动力,引导加强育种投入和研究。
第二条:支持种质资源引进与应用。设立了搭建种质资源引进绿色通道的举措和对从境外新引进种质资源所需引种费用的补助措施,进一步支持种业企业开展种质资源的引进、保护与利用,鼓励引进更多种质资源并开展科学研究,助力培育突破性农业新品种。
《若干措施》主要包括六个方面的内容:
第一条:支持建设农作物种业创新公共服务平台。设立了支持高校、科研院所在厦建设农作物种业创新公共服务平台的举措,旨在加强我市现代生物育种技术的研究应用,为种业企业提供检验测试、鉴定评价、研究开发等技术服务,加快育种创新进程。
通过您的介绍,我们认识到“十四五”期间,厦门种业发展取得了积极成效,此次出台的《若干措施》是接续推进种业振兴行动的政策支撑,能否请您详细给我们解读一下,《若干措施》的主要内容?
五是种业发展环境持续优化。“十四五”期间,累计投入约1亿元财政资金支持基础设施和育种创新能力建设,争取国家现代种业提升工程和省级种业专项资金近3000万元。先后设立厦门市农业信保基金和农业科技创新产业基金,引导社会资金投向种业的关键领域。加快种业建设用地审批,全力保障种业基地用地需求,全市现有种业基地面积近3000亩。以种业知识产权保护和种源质量提升为重点,开展种业监管执法年活动,有效保护育种创新积极性,营造种业振兴良好氛围。
四是厦台种业融合发展持续深化。大力发展闽台农业融合发展(种子种苗)产业园,获批设立同安台湾农民创业园,打造两岸种子种苗交流合作的核心载体。同安台创园累计引进300余个台湾农业优良品种,吸引100多名台胞来厦创业就业,带动厦台种子种苗年贸易额约2000万元。设立海峡两岸农业交流协会种业分会,连续三年举办海峡两岸种博会,全面深化两岸种业人才、科技、经贸等领域交流合作。
三是企业综合竞争力不断提升。积极培育特色种业“单项冠军”“隐形冠军”企业,花椰菜、苦瓜、甜瓜、蝴蝶兰种苗等细分领域物种市场占有率处于全国领先地位,继农友种苗之后,华泰五谷获评国家级“育繁推一体化”种子企业,棠潮园艺建成班纳利中国育种中心。全市种子种苗企业年生产销售各类优质种子约300万公斤,蔬菜、花卉种苗约2.5亿株,形成具有一定规模的种子种苗产业集群。
二是育种创新能力不断增强。中厦种籽牵头承担国家花椰菜育种联合攻关项目,自主选育的青梗松花菜等品种累计推广面积6.75万亩,基本实现了对进口花椰菜种子的替代。海水养殖生物育种全国重点实验室(厦门大学)成功筛选培育出具有较强抗病能力的大黄鱼新品系,有效破解长期困扰大黄鱼养殖业的“白点病”难题。“十四五”期间,全市培育获得植物新品种权的农作物新品种86个、花卉新品种58个,通过省级以上审定的主要农作物品种24个,通过农业农村部登记的蔬菜品种18个,通过农业农村部审定的水产新品种4个。
一是种质资源保护利用稳步推进。建成国家级三角梅种质资源库1个(全国唯一)、省级花卉种质资源圃3个、以企业为主体的蔬菜种质资源库3个、水产种质资源库5个。建成厦门进境种质资源隔离检疫基地,积极探索种质资源引进的路径和方法。
近年来,厦门市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种业振兴战略部署,立足区位优势和资源禀赋,以政策为引领、以创新为引擎、以融合为路径,全力推动种业高质量发展,初步构建起以高端蔬菜种子种苗、特色水产、花卉苗木为核心的现代种业体系,走出了一条具有厦门特色的种业振兴之路。
农业现代化,种子是基础。种业振兴行动实施将近5年,厦门始终将种子种苗作为现代农业的特色、优势产业加以培育,请您介绍一下,“十四五”期间,我市种业振兴工作取得了哪些成效?
我市高度重视种业发展,2020年专门出台《厦门市扶持蔬菜种子种苗产业发展措施》政策,从支持开展蔬菜新品种选育等六个方面扶持蔬菜种业发展,取得显著成效,该扶持措施于2025年7月到期。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种业振兴的决策部署,全面落实省、市推进种业振兴行动若干措施,更好地发挥政策引领作用,加快构建以科技创新为核心、以企业为主体、产学研深度融合、育繁推一体化高效运行的现代种业产业体系,厦门市农业农村局联合市政园林局、海洋发展局和财政局立足厦门实际,广泛征求意见,聚焦农作物、花卉和水产种业,起草了《厦门市促进种业创新发展若干措施》,经市政府研究同意后印发实施,全力推动我市种业高质量发展。
首先请您介绍一下,《若干措施》的起草背景,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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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访谈,我们邀请到了厦门市农业农村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洪志伟先生做客政府网,为大家解读《厦门市促进种业创新发展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的有关内容,并与网民在线交流。欢迎广大网友积极参与,踊跃提问,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