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持人

  各位网友大家好,欢迎参加厦门市人民政府网在线访谈。

  本期访谈,我们邀请到了厦门市民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邬仁刚先生做客政府网,为大家解读我市最新社会救助政策的有关内容,并与网民在线交流。欢迎广大网友积极参与,踊跃提问,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主持人

  邬副局长您好,欢迎您做客市政府网站。

邬副局长

  主持人好,各位网友大家好。

主持人

  《社会救助法》于今年4月30日由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于今年7月1日起施行。首先请您介绍一下,这部法律有哪些特点和意义,谢谢!

邬副局长

  《社会救助法》的颁布实施,标志着我国社会救助工作进入了法治化、规范化的新阶段,对于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邬副局长

  一是填补了我国社会救助领域基本法律的空白,提升了社会救助制度的权威性和稳定性,为社会救助工作的规范开展提供了根本遵循,更具强制性和约束力。

邬副局长

  二是以法律形式确立了分层分类的社会救助体系,实现救助资源的精准配置,有效破解了以往救助方式单一、资源分散的问题,让不同类型、不同困难程度的群众都能获得针对性救助。

邬副局长

  三是扩大了救助对象范围。社会救助法首次明确将“低保边缘家庭”“刚性支出困难家庭”纳入社会救助对象范围,形成了梯度救助格局。

邬副局长

  四是规定了社会救助的申请、审核、确认和动态管理程序。建立社会救助“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机制,提高了社会救助工作的规范性和效率,真正实现“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

邬副局长

  五是明确了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救助的机制和方式。鼓励社会工作专业力量、慈善组织、志愿服务组织、企业、公民个人等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救助,充分调动各类社会资源投入社会救助领域,发挥社会工作专业优势、慈善帮扶作用和志愿服务力量,提高社会救助的覆盖面和有效性,营造崇尚共济、乐于帮扶的社会氛围。

邬副局长

  六是建立了多层次的社会救助监督机制,包括社会监督、部门监督和信息化监督等,为社会救助工作的规范运行提供了有力保障,有利于确保社会救助的公平公正,维护社会救助制度的执行力与公信力。

主持人

  能否请您简要介绍一下,《社会救助法》主要包括哪些章节?

邬副局长

  《社会救助法》共七章七十八条,包括总则、救助对象和措施、救助程序、社会力量参与、救助监督和保障、法律责任以及附则。

主持人

  《社会救助法》明确的社会救助对象主要包括哪些,对于这些社会救助对象主要采取哪些救助措施呢?

邬副局长

  这部法律明确了社会救助对象包括特困人员、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刚性支出困难家庭、受灾人员、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的人员、需要疾病应急救助人员以及生活无着的流散人员等。

邬副局长

  社会救助分为基本生活救助、专项社会救助和急难社会救助三大类。基本生活救助包括特困人员供养和最低生活保障;专项社会救助包括医疗救助、教育救助、住房救助、就业救助、受灾人员救助;急难社会救助包括临时救助、疾病应急救助、生活无着的流散人员救助。

主持人

  请问邬副局长,在国家政策基础上,我市社会救助政策从哪些方面进行了优化呢?

邬副局长

  厦门市在严格落实国家政策的基础上,结合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从认定范围、保障标准、细化举措等方面进行了优化。

邬副局长

  一是认定标准更宽。国家要求低保边缘家庭认定,其家庭收入不高于低保标准1.5倍,厦门直接放宽至2倍低保标准,覆盖更多困难群众。

邬副局长

  二是救助标准更高。我市城乡低保、特困供养标准实现全市一体化,低保标准位于全国15个副省级城市第5、全省前列。特困人员住院护理费用,予以全额救助,按最低工资比例分档全额补贴,属于我市特色保障内容。

邬副局长

  三是分层分类更加精准细化。国家层面仅对社会救助对象做了大类划分,我市进一步细化了特困、低保、低保边缘家庭等低收入人口认定标准,针对刚性支出困难家庭的临时救助还设置六档救助标准,形成更细的分层梯度,是落实国家精准救助要求的具体体现。

主持人

  我市低保标准位于全省首位,我市是否有建立低保标准的动态调整机制呢?

邬副局长

  我市在全省率先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完善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动态调整机制的通知》,建立了低保标准与本市上年度居民人均消费支出挂钩、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衔接的动态调整机制。具体为低保标准与本市上年度居民人均消费支出挂钩的量化比例,以30%为基准,上下浮动不超过2%;低保标准原则上不超过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60%;特困、孤儿保障标准与低保标准相衔接。根据调整机制,目前我市低保标准为每人每月1200元,特困、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标准分别为1800元、3000元,均为全省最高。

主持人

  那么,我市低收入人口家庭收入和财产具体又是如何分档的呢?

邬副局长

  具有本市户籍,且没有不符合低收入人口认定条件的情形,家庭收入和金融资产以本市低保月标准为基准进行分档。

邬副局长

  家庭月人均收入分为3个档次:第一档低于低保月标准(每人每月1200元),第二档低于低保月标准2倍(每人每月2400元),第三档低于上年度本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每人每月6480元)。

邬副局长

  家庭人均金融资产分为3个档次:第一档低于低保月标准48倍(57600元),第二档低于低保月标准72倍(86400元),第三档低于低保月标准96倍(115200元)。

主持人

  为了贯彻落实好《社会救助法》,今年我市出台完善了哪些新的社会救助政策?

邬副局长

  今年5月29日,我市修订完善了临时救助政策,在《厦门市临时救助工作规范》的基础上,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临时救助的若干措施》,与《社会救助法》同步于7月1日正式施行。

邬副局长

  较以往有五个方面的优化:

  一是将急难型临时救助和支出型临时救助,调整为“小额快救”和“其他临时救助”。

邬副局长

  二是拓展临时救助对象范围,“小额快救”从原来急难型4类扩展为9类适用情形;其他临时救助由本市户籍拓展到不分户籍,由急难发生地实施救助。

邬副局长

  三是首次明确临时救助分档标准,“小额快救”最高档为人均1个月低保标准,分600元定额和1个月低保标准2档;其他临时救助最高档标准为6个月低保标准,分1-6个月低保标准6档。

邬副局长

  四是明确“一事一议”情形,对于困难情形复杂的情况,在综合运用各项救助帮扶政策的基础上仍不能缓解的,按照有关规定,由镇(街道)开展社会救助“一事一议”研究确定,减小风险隐患。

邬副局长

  五是加强临时救助资金保障措施,为有效落实“小额快救”,要求镇(街道)建立临时救助备用金制度,备用金年度规模不少于5万元,专项用于“小额快救”。鼓励有条件的镇(街道)探索委托村(居)民委员会实施600元金额的“小额快救”,进一步提升救助时效。

主持人

  好的,谢谢邬副局长的详细解读。下面,我们看看网友的问题。

汪先生(网友)

  请问我市最新临时救助适用对象与申请方式是如何规定的?

邬副局长

  厦门市辖区内遭遇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生活困难的家庭或个人,符合条件均可申请临时救助。“小额快救”向急难发生地镇(街道)申请,办理时限一般不超过3天。其他临时救助向户籍(居住)所在地镇(街道)申请。也可以通过网上进行申请,我市已将低保、特困、低保边缘家庭和临时救助等单个救助事项申请在线上整合为社会救助“一件事”统一办理,群众可以通过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闽政通APP和“i厦门APP”,进入社会救助“一件事”专区提出申请。

外地人(网友)

  我是刚到厦门找工作的外来人员,目前没有找着工作,也还没有固定的住所,现在生活困难,没钱吃饭也没钱回去,能申请临时救助吗?

邬副局长

  可以的。临时救助一般以发放救助金为主,也可根据救助对象基本生活需要,按照临时救助标准,采取发放衣物、食品、饮用水和提供临时住所等方式给予救助。来厦务工不着、寻亲不遇、被偷被骗等原因,暂时陷入困境且居无定所或流落街头的临时遇困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应转介我市救助管理机构实施救助,提供基本的生活住宿和帮助返乡服务。

学生(网友)

  我是刚毕业的应届大学生,来厦门快一年了,一直没有找到合适的工作,自己的积蓄也花完了,可以申请临时救助吗?如果可以,在哪里申请?

邬副局长

  可以申请“小额快救”,向居住地所在的镇(街道)提出申请,办理时限一般不超过3天,救助标准根据实际困难程度分为600元和1200元两档。

张先生(网友)

  请问如要申请其他临时救助,需符合哪些条件?

邬副局长

  因教育、医疗、残疾人康复等生活必需支出增加超出家庭承受能力,需申请其他临时救助的家庭或个人,除经社会救助管理部门认定的低收入人口外,须同时满足:一是申请之日前12个月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人均金融资产均符合第三档;二是家庭车辆、住房条件符合本市低保边缘家庭认定标准相关规定。

邱女士(网友)

  子女有赡养能力但不给赡养费,我能申请低保吗?

邬副局长

  很难直接办,通常得先走法律途径。这种情况直接申请低保很难批下来,根据《厦门市低收入人口救助办法》,核算你的家庭收入时,子女应该给的赡养费是必须算进去的。只要核查出你子女有赡养能力,不管他们实际上给没给钱,这笔“应付赡养费”都会算作你的收入,如果加上这笔钱,你的月收入超过了当地低保标准,那就不符合申请条件了。

  建议你先去当地司法部门申请法律援助,先通过法律途径解决赡养问题,如果法院判了甚至强制执行了,子女还是拿不出钱,或者证明确实执行不到位,你拿着法院的判决书或相关文书到镇(街道)民政窗口,会根据实际情况重新帮你核算,有不明白的随时咨询民政部门。

严女士(网友)

  我今年60多岁了,上个月低保被取消了,说收入超标,怎么确认标准?

邬副局长

  看家庭人均月收入是否超过低保认定标准。我市低保是动态管理的,条件变好了确实会退出,先弄清楚这笔账具体是怎么算的。根据《厦门市低收入人口救助办法》,收入超标看的是“家庭人均月收入”,这个收入不光是自己的养老金,还要算上子女按规定折算的赡养费,以及共同生活家庭成员的工资等,把这些总收入加起来,除以家里的人数,如果得出的数字比我市低保标准高,系统就会判定超标。

  您可以带上身份证,去镇(街道)民政窗口,请工作人员把具体的“收入核算清单”打出来给您看,对一对到底是哪一笔钱超了。

  如果看完清单觉得算得不对,或者有看病等刚性支出没扣除,您可以直接向街道或区民政部门申请复核,走正规渠道把情况反映清楚。

主持人

  非常感谢邬副局长做客市政府网站,也谢谢广大网友的参与,本期访谈到此结束,再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