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持人

  各位网友大家好,欢迎参加厦门市人民政府网在线访谈。厦门市是国务院批准建设的两岸区域性金融中心,肩负开展金融改革创新与对外开放、推动两岸金融合作的使命。今年9月27日,我市召开金融产业促进大会,市委市政府提出大力建设金融强市、打造金融科技之城,出台了“1+1+3”系列金融产业发展政策。

  今天我们邀请到厦门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副局长连任先生做客政府网,解读厦门市金融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内容,并与网民在线交流。欢迎广大网友积极参与,踊跃提问。

主持人

  连副局长您好,欢迎您做客市政府网站。

连副局长

  主持人好,各位网友大家好。

主持人

  首先请您给我们介绍一下,近期我市出台的厦门市金融产业发展政策的起草背景,谢谢!

连副局长

  近年来,我市金融业保持健康快速发展态势,金融千亿产业链建设持续深入推进,金融体系不断健全,金融风险得到有效防控,服务实体经济能力显著增强,但仍存在金融业发展顶层设计不清晰、缺乏规划引领、部分指导全市金融产业发展相关制度即将过期、金融招商政策扶持力度较弱等问题。

  2019年9月27日,我市召开金融产业促进大会,提出大力建设金融强市、打造金融科技之城的决策部署。为贯彻落实会议精神,进一步健全我市金融产业扶持政策体系,加大政策吸引力,市金融监管局在学习借鉴深圳、上海等地先进经验和聘请专业研究智库开展专题调研基础上,牵头起草了此次出台的“1+1+3”金融产业发展政策。

主持人

  此次“1+1+3”系列政策具体都包括哪些政策?

连副局长

  此次“1+1+3”系列政策具体包括:1个意见,即《中共厦门市委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建设金融强市打造金融科技之城的意见》(厦委发〔2019〕20号,简称《意见》);1个规划,即《厦门市金融业发展专项规划(2019-2025)》(厦府办〔2019〕86号,简称《规划》);3个专项措施,即《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扶持金融业发展的若干措施》(厦府〔2019〕280号,简称《金融业发展措施》)《厦门市金融人才计划暂行办法》(厦府办〔2019〕87号,简称《人才计划》)和《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股权投资行业发展的若干措施》(厦府〔2019〕279号,简称《股权投资措施》)等专项政策。

主持人

  能否请您分别介绍一下,此次出台的《意见》和《规划》主要内容有哪些?

连副局长

  首先,我介绍下《意见》的主要内容。《意见》是此次金融产业促进大会配套出台的主文件,作为行动纲领指导未来一段时期我市金融业发展,体现了市委市政府大力建设金融强市、打造金融科技之城的意志和决心。

  《意见》共有八个部分29条:

  一是明确了建设金融强市的总体要求,参考习近平总书记在厦工作期间主持编制的《1985-2000年厦门经济发展战略》中金融中心建设规划的相关表述,结合我市当前发展实际,提出建设“服务两岸、辐射东南亚、链接海丝、面向全球的区域性金融中心”和全力打造金融对外开放先行区、产融结合发展示范区、金融科技发展高地、财富管理创新高地等“两区两高地”的发展定位,设立了2020年、2025年及本世纪中叶等3个阶段性目标。

  二是提出做强做优金融产业、抢抓金融科技发展机遇、推进两岸金融业融合发展、提升金融国际化水平、加快金融集聚区建设以及打造一流金融营商环境等6个方面建设金融强市的路径举措,注重将“金融+科技”的发展理念贯穿始终。三是提出健全党领导金融工作体制机制、加强市区金融工作队伍、完善金融工作统筹与激励、强化金融业发展智力支撑、建设“金融家之家”等保障措施,确保各项任务的有效推进。

  其次,我再介绍下《规划》的主要内容。此次《规划》按照对标深圳、新加坡金融中心建设的思路,旨在强化顶层设计,系统性规划未来五年金融产业发展。《规划》共分为前言、背景和条件、定位目标、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等五大部分内容,相关发展目标和提法注重与《意见》相互呼应与衔接:

  一是总结了近年来我市金融业发展的成效与优势,分析面临的机遇与挑战,提出到2025年全市金融业营收超过3000亿元(年均复合增长约10%),金融增加值超过1000亿元(年均复合增长约9%)的产业发展主要指标目标。

  二是明确了增强区域金融机构实力、强化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做优特色金融业务、对台金融合作先行先试、加快金融科技产业布局、培育多元化财富管理业态、扩大金融对外开放、加快金融集聚区建设、加强金融风险防控等9个方面主要任务及配套保障措施。

  三是采用专栏形式,对外资金融机构、绿色金融、航运金融、黄金产业园、金融科技集聚区、“两岸金融中心”片区等进行专题阐述,强化项目支撑。

主持人

  请您再向我们解读下《金融业发展措施》《人才计划》《股权投资措施》这三份专项措施的主要内容。

连副局长

  这3份专项措施分别对我市原有的扶持金融业发展、金融人才以及股权投资类企业的优惠政策进行修订更新,提高相应奖励标准,进一步加大政策招商力度,推动各类金融机构、人才在厦集聚,助力我市金融强市建设。其中:

  其中《金融业发展措施》共有六个部分26条:

  一是针对新引进或并购的各类金融机构项目提出按类型及相应标准给予一次性落户奖励或税收优惠的措施,基本覆盖了现有国家批准的各类金融机构和我市拟重点引进的金融业态主体。

  二是针对在厦金融机构总部增资奖励、贡献激励、金融创新奖励等方面的具体扶持措施,支持存量金融机构发展壮大。

  三是针对发展金融科技产业,提出引进和培育金融科技龙头企业、初创型新锐企业等不同类型产业主体的扶持措施,支持组建金融科技产业基金和开展金融科技成果应用转化。

  四是针对扩大金融业对外开放,围绕衔接国家最新发布的对外开放政策,提出推动外资金融机构项目批筹落户、拓展业务范围、开展业务试点、发挥代表处引商作用、支持内外资金融机构同业协作及聘用外籍金融人才等方面的便利化和扶持措施。

  五是针对金融机构及骨干员工落户安居,提出给予办公用房购租房补贴及参照“三高”企业扶持做法,对金融机构骨干员工提供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性商品房切块购(租)房支持。

  六是明确增量金融机构的税收贡献市区分成,调动各区参与扶持金融业发展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连副局长

  《人才办法》共包括三大部分内容:

  一是集聚高层次金融人才,提出引进和培养高层次金融人才,按照不同层次、类别进行评定并给予奖励扶持。

  二是创新金融人才培养发展体制机制,要求对我市金融人才发展体制机制进行改革创新,通过拓宽高层次金融人才引进渠道、建立高效的金融人才管理体制、科学的金融人才培养支持、健全金融人才服务体系、完善金融人才评价标准,进一步激发金融人才的创新活力,从柔性引进金融人才薪酬津贴、金融人才贡献奖励、行业协会引才育才奖励、台湾高层次金融人才奖励、资格能力考试费用补贴等5个方面对金融人才进行奖补。

  三是加强对金融人才工作的组织保障,要求做好金融人才工作的组织保障,提出建立金融人才信息库、优化金融人才发展环境,同时对高层次金融人才评审等工作进行了明确。

  《股权投资措施》共有五个部分18条措施:

  一是推动各类股权投资机构在厦集聚,主要针对管理公司和基金“双落户”厦门的项目,参照各地的普遍做法,提高落户奖励标准,补足之前落户奖励较少的政策短板。

  二是积极引进优秀股权投资管理团队,主要提出股权投资类企业高管可享受金融人才政策,并延续原有对高管人员薪金所得税优惠的政策。

  三是支持股权投资业务加快发展,主要提出对规模以上的股权投类企业予以投资奖励、购租房补贴、股权转让收益所得税奖励以及风险补助。

  四是优化股权投资监管和市场环境,主要提出加强监管、优化审批环境、争取国家税收抵扣和跨境投融资试点政策以及建设基金集聚区等非财政类扶持措施。

主持人

  那么,此次出台的3份专项措施都有哪些亮点呢?

连副局长

  一是政策奖补力度大幅提高。比如对在我市新设立或从市域外新迁入的(下同)金融机构总部最高一次性奖励5000万元。

  二是突出特色业务驱动作用。确立金融科技、财富金融为下阶段厦门金融发展的重点驱动业务。在金融科技方面,对金融科技企业按不同类型给予落户奖励、税收优惠、营业收入成长奖励、成果转化奖励、参评金融创新奖等全方位支持。在财富金融方面,积极引进各类股权投资企业和股权投资管理企业,按照实收资本规模、企业类型、投资本地企业金额等指标计算,给予一次性落户奖励、投资奖励、所得税奖励、办公用房补助、风险补偿等一揽子扶持措施。

  三是紧扣对外开放发展热点。按照国家金融开放的时间表和路线图,进一步放宽金融外资准入,重点引进未在我市设立机构的世界500强金融机构以及台港澳、“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金融机构,对新设机构项目注册开辟“绿色通道”。

  支持外资金融机构充分发挥自贸试验区、自主创新区、综改试验区和海丝核心区等“多区叠加”政策优势,进一步拓宽业务范围。推动各类外资金融机构参与相关的金融创新试点工作,与内资金融机构开展同业合作,享受同等待遇。加快打造符合国际惯例、简便高效的金融法治环境,积极为外资金融机构提供政策辅导,帮助其解决在发展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四是注重存量机构培育壮大。支持金融机构总部增强资本实力,金融机构总部在新政策出台后再进行增资的,单次增资奖励最高2500万元。市、区政府相关部门将金融机构业务贡献情况,作为依法合规选择业务战略合作,安排财政性资金管理的参考依据。同时,首次设立厦门市金融创新奖,安排奖励资金,对金融产品、服务创新活动及金融科技成果显著的金融机构及有关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

  五是大力引聚金融专才。金融行业具有知识密集型和薪酬水平高的特点,高层次金融人才包括行业领军型、高级精英型和青年骨干型三种类型,以及现有、新引进两种类别。

  我市将按照不同层次、类别,对高层次金融人才进行评定并给予奖励扶持,最高给予200万元的人才奖励。同时,我市还将拓宽引才渠道,鼓励柔性引才。对服务时间半年以上的柔性引进金融人才,按照在本市工作时间以及实际贡献、薪资待遇等按照个人薪酬总额15%给予补贴,补贴最高15万元。充分激发全社会参与厦门“金融家之家”建设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主持人

  上述“1+1+3”系列政策的原文具体可以在哪里查询到?

连副局长

  政策原文可以通过厦门市地方金融监管局的网站“政策法规”中的“金融发展政策”查询。

主持人

  上述针对金融机构、扶持奖励事项应如何申报?

连副局长

  由于相关政策措施9月底刚出台,近期市金融监管局正会同市财政局等部门,按照简化手续、高效服务的原则,抓紧制定政策实施细则,细则出台后将及时通过政策网站、“厦门金融”微信公众号以及报纸媒体等渠道向社会发布。

主持人

  好的,谢谢连副局长的详细解读。下面,我们看看网友的问题。

小林

  厦门市目前的企业上市情况如何,未来的发展规划是什么样的? 

连副局长

  厦门目前有49家境内上市公司、29家境外上市公司,境内上市公司数量在福建省的占比超过1/3,总体上形势不错。我市特宝生物作为在科创板准备IPO的第一家企业,将在10月31日上交所的发审委审议,如果能够顺利通过的话,那厦门将有50家境内上市公司。未来我们希望到2025年,厦门的境内外上市公司加在一起,能够超过110家。

市民

  厦门目前的人民币存贷款情况如何?

连副局长

  目前厦门市的人民币存贷款双双超过1.1万亿元,在全省占比约23%,我们希望通过金融业机构和从业人员的共同努力,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和中小微企业,进一步增加本地存款和贷款规模,争取年均复合增长9%,到2025年人民币存贷款能够双双突破2万亿元。

连副局长

  厦门市目前的保险密度是4.4%,按照规划到2025年保险密度可以提升到6%;保险的深度目前是人均5000元左右,按照规划到2025年保险的深度可以达到人均8000元左右。

陈小姐

  请问金融机构总部在厦门新设立,有什么奖励?

连副局长

  对在本市新设立或从市域外新迁入的金融机构总部,根据不同类型给予一次性落户奖励,最高不超过5000万元:实收资本5000万元(含)-2亿元的,奖励500万元;2亿元(含)-5亿元的,奖励800万元;5亿元(含)-10亿元的,奖励1200万元;达到10亿元(含)的,奖励2000万元;超过10亿元以上的,超过部分每增加1亿元增加200万元奖励。

连副局长

  关于网友提到的钱端事件,经了解并统一答复如下:

  广州市天河警方已正式立案侦查,建议您及时根据天河警方发布的公告进行报案登记,并等待公安机关的侦查与处置结果。其他涉及民事赔偿问题,建议您通过司法诉讼、仲裁等法定程序妥善解决。

主持人

  非常感谢连副局长做客市政府网站,也谢谢广大网友的参与,本期访谈到此结束,再见。

张某某

  我是一名保险从业人员,请问厦门的保险业发展前景如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