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持人
各位网友大家好,欢迎参加厦门市人民政府网在线访谈。
今天我们邀请到厦门市公安局副局长林世国先生做客政府网,为大家解读我市户口迁移新政策的相关内容,并与网民在线交流。欢迎广大网友积极参与,踊跃提问,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主持人
林副局长您好,欢迎您做客市政府网站。
林副局长
主持人好,各位网友大家好。
主持人
首先请您介绍一下,我市目前的户籍政策有哪些变化,谢谢!
林副局长
一直以来,厦门市委、市政府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不断深化户籍制度改革,为经济和社会发展蓄能添力。今年6月1日起施行的户籍政策,以“人才优先、岛外放宽、逐步放开”为原则,从“优化部分落户政策”和“促进岛外就业落户”两大方面,对户籍迁移政策进行了调整,旨在吸引更多人才来厦就业创业,加快推动我市高质量发展。
林副局长
内容主要包括:
一是在全市范围推出了全面放开先进模范人物和高层次人才、高技能人才落户,新增获得区级“见义勇为”等荣誉称号人员落户,吸引本科及以上毕业生落户,为人才家属随迁提供便利,优化投靠落户等5项措施;
二是采取进一步降低年龄限制和社保缴交时限要求等措施,给合法稳定就业人员落户岛外创造宽松条件。
主持人
我市在服务人才方面有哪些新的举措呢?
林副局长
为了更好地服务人才,便利人才来厦后稳定工作和生活,新政策坚持“人才优先”的思路,不仅全面放开先进模范人物和高层次人才、高技能人才的落户,吸引本科及以上毕业生落户,降低往届本科毕业生落户条件,新增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非全日制博士研究生落户渠道,同时取消人才家属随迁需满足相应的结婚年限和来厦年限的要求,调整为经组织、人社、教育等职能部门录用、招调的各类人才,或经工信、科技、商务等行业主管部门引进的各类人才落户后,配偶、未成年子女可随迁。
林副局长
除此之外,还专门制定了针对岛外的就业落户政策,通过降低年龄限制和社保缴交时限要求,吸引非全日制本科学历毕业生、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学历毕业生、技工院校毕业生落户岛外,为产业发展做好人才储备;增加企业骨干员工落户岛外条款,在放开规模以上工业企业骨干员工落户岛外的基础上,授权岛外各区、火炬管委会根据各自区位及自身经济产业发展需要,自主制定企业骨干员工落户政策,进一步吸引人才落户、促进跨岛发展。
主持人
那么,我市在投靠落户政策方面,又做了哪些调整呢?
林副局长
夫妻投靠的,取消被投靠人来厦落户年限要求,只需夫妻结婚登记时间满1年,夫妻复婚的以复婚登记时间作为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时限的起算点;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的,取消被投靠人结婚和来厦落户年限要求,继子女不能单独投靠具有法定抚养责任的继父或继母;父(母)投靠成年子女的,取消被投靠子女来厦落户年限要求。
主持人
新政策在我市就业人员落户方面,又有哪些新调整呢?
林副局长
对在我市就业人员,新政策除了增加上述人才落户渠道外,还进一步放宽了岛外落户条件:
一是在厦合法稳定就业人员,持有效居住证,且在集美区、海沧区、同安区、翔安区拥有自建住房、集资住房、就业单位名下住房或投靠直系亲属名下的住房,可落户集美区、海沧区、同安区、翔安区,配偶、未成年子女可随迁。
二是在厦合法稳定就业人员,在集美区、海沧区、同安区、翔安区拥有不动产权属证书(房屋用途为住宅,所有权份额所占比例不得低于51%)的房产,可落户集美区、海沧区、同安区、翔安区,配偶、未成年子女可随迁。
主持人
新政策对毕业生落户方面的调整,能否请您也给我们介绍一下?
林副局长
应届全日制高校毕业生落户保留原有政策不变,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往届毕业生落户降低年龄要求,由原年龄45周岁以下调整为距离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上;同时增加了在本市合法稳定就业,距离法定退休年龄10年以上的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距离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上的非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的落户渠道。
林副局长
此外,为进一步促进岛外就业落户,对于在厦合法稳定就业,距离法定退休年龄10年以上的非全日制本科学历毕业生和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学历毕业生,以及2015年6月以后毕业的技工院校毕业生,经市人社部门确认后均可落户集美区、海沧区、同安区、翔安区,配偶、未成年子女可随迁。
主持人
那么,新政策对于企业骨干员工的落户又有哪些新变化呢?
林副局长
增加了两个新的条款:
一是规模以上工业企业骨干员工,在同一企业连续工作满3年,并在该企业连续缴纳社会保险3年以上(不含补缴),续签劳动合同3年以上的,可落户集美区、海沧区、同安区、翔安区,配偶、未成年子女可随迁。
林副局长
二是除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外,集美区、海沧区、同安区、翔安区人民政府认定符合区位发展需要的企业骨干员工,以及火炬管委会认定的其在集美区、海沧区、同安区、翔安区下属企业骨干员工,在同一企业连续工作满3年,并在该企业连续缴纳社会保险3年以上(不含补缴),续签劳动合同3年以上的,可落户集美区、海沧区、同安区、翔安区,配偶、未成年子女可随迁。
主持人
户籍政策中提到的“在厦合法稳定就业”具体指的是什么呢?
林副局长
在厦合法稳定就业指的是:依法办理本市就业登记,且在厦就业单位连续参加本市社会养老保险满3个月。
主持人
此次户改新政策对于获得荣誉称号的人员落户,又都有哪些新的变化呢?
林副局长
为了进一步扩大获得荣誉称号落户的范围,全面放开先进模范人物和高层次人才、高技能人才落户限制,增强人才吸引效应,此次户改新政策主要有两个变化:
一是党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功勋荣誉获得者、国家级表彰奖励获得者、省政府表彰的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省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在本市就业或拥有合法稳定住所的,可落户我市,配偶、未成年子女可随迁。
二是获区委、区政府授予区级“见义勇为”等荣誉称号的人员,可将户口迁入相应区,配偶、未成年子女可随迁。
主持人
户籍政策中提到的“合法稳定住所”,具体指的是什么呢?
林副局长
合法稳定住所指的是:在本市依法拥有自有商品房(含安置房、二手房、限价商品住房)、保障性租赁房、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性商品房、共有产权住房、经济适用住房、自建住房、集资住房、房管部门直管公房、就业单位名下住房、投靠直系亲属名下的住房。
主持人
目前是新政策出台办理户籍迁移的高峰期,为了确保此次户籍改革制度的顺利落地实施,我市公安机关是否有推出一些便民的举措?
林副局长
为了确保此次户籍改革制度的顺利落地实施,市公安局提早统筹部署,强化业务培训,做好系统改造和网上办事指南的修改调整,增设办事窗口,推行延时服务,配备专业引导人员,进一步提高服务质量。为方便群众了解和咨询户籍改革新政策,市公安局还在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厦门市政府门户网站和“i厦门”网站,发布了户籍新政相关办事指南和办事程序,群众也可通过拨打相关部门电话咨询。
主持人
好的,谢谢林副局长的详细解读。下面,我们看看网友的问题。
网友(网友)
本科往届生,社保连续交10年,请问如何办理落户,以及配偶、小孩是否可以一起随迁。
林副局长
您好!在本市合法稳定就业,距离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上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往届毕业生,经市人社局审核通过后,可落户本市,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可随迁落户。
市民(网友)
我本人户口在厦门市思明区,两个未成年双胞胎儿子户口跟随妈妈落户在莆田,现在可以投靠父亲户口落户到厦门市思明区吗?
林副局长
您好!可以投靠。根据新政规定: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的,取消被投靠人结婚和来厦落户年限要求。您的双胞胎孩子可以投靠父亲,将户口落户到厦门市思明区。
小陈(网友)
我是外来人员,居住证已经有3年了,在岛外有一套房,但是是在父母名下的房子,父母户口在老家江西,按照新政策,现在我是否可以将户口迁入?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是否可以一起随迁?
林副局长
您好!根据新政规定:您还需具备合法稳定就业(指依法办理本市就业登记,且在厦就业单位连续参加本市社会养老保险满3个月),才可以迁入岛外父母名下的房子内,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可随迁落户。
李小姐(网友)
我是大专学历,现在在厦门岛外一家公司工作,请问根据新政策,我户口可以迁入岛外?小孩是否可以一起随迁?
林副局长
您好!根据新政规定:在本市合法稳定就业(指依法办理本市就业登记,且在厦就业单位连续参加本市社会养老保险满3个月),距离法定退休年龄10年以上的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学历毕业生,经市人社局审核通过后,可落户我市岛外四区,配偶、未成年子女可随迁。
王先生(网友)
本人目前学历是非全日制博士研究生,今年40岁,户口在省外,中级职称(土地规划利用专业工程师),已在厦门市一科技企业连续工作9年至今,缴交医社保超过9年。请问,本人的情况是否符合迁入条件?配偶、小孩户口可以一起随迁吗?
林副局长
您好!根据新政规定:在本市合法稳定就业(指依法办理本市就业登记,且在厦就业单位连续参加本市社会养老保险满3个月),距离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上的非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历毕业生,经市人社部门确认后可落户本市,配偶、未成年子女可随迁。你的条件可以申请落户。
章章(网友)
您好,户口迁移过来后身份证一直使用的旧的,请问这个是否有影响呢?
林副局长
您好!在身份证有效期内,不影响正常使用。
主持人
非常感谢林副局长做客市政府网站,也谢谢广大网友的参与,本期访谈到此结束,再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