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农业是相对于传统农业而言,是指广泛应用现代科学技术、现代工业提供的生产资料和科学管理方法进行的社会化农业,是农业生产的最新阶段。而智慧型农业是指充分应用现代科技信息技术成果,实现农业生产过程的精准化、自动化和智能化,从而大幅提高土地产出率、劳动生产率和资源利用率的现代农业,是现代农业生产的高级阶段,集中体现了人们对现代农业认识的最新水平,代表着未来农业发展的方向。
厦门发展现代农业不仅很有必要,而且很有发展前景,其理由主要有三点:
首先,厦门现代农业是美丽厦门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尽管近些年来我市经济发展快速,城市化进程加快(2012年我市城市化率已达到80.7%),但是我市农村人口仍占户籍人口的五分之一(另有“村改居”社区165个,总人口55.12万人),农村农用地还占全市国土面积的57%。在推进美丽厦门建设过程中,我市要实现“百姓富、生态美”的战略目标,农业必须强,农村必须美,农民必须富。
其次,厦门现代农业是社会民生的重要保障。厦门农业虽受耕地、劳力短缺等限制,但在保障主要农产品有效供给和质量安全方面也能做出重大贡献,如经过努力优质安全蔬菜自给率可从现有的42%提升到80%以上。另外,通过开发农业的生态、生活等功能能够满足市民对农业观光、休闲和体验等方面的需求,有利于促进城乡协调发展和都市与农村的和谐统一。
再者,厦门现代农业在引领全省农业现代化进程中发挥重要作用。近些年来,厦门农业重点发展的农产品加工业、高科技种苗业、设施农业、对台农业等领域均居于全省前列,乃至领先地位,今后厦门农业仍将在引领、推动我省乃至更大范围的农业现代化中发挥重要的示范辐射作用。
下一步我市将实施智慧型都市农业提升工程行动计划,打造我市现代农业千亿产业链和田园风光农业项目,做精做优集生产、生态、生活功能融为一体的“园区型”现代农业,把厦门建成国内领先的现代种业创新基地、海峡两岸农业深度合作的样板、辐射全国的农业总部经济集聚区、创意农业的“示范田”和农业生态旅游重要目的地。
厦门目前有一些规范的专业合作社发展配送绿色有机蔬菜,这些产品基本都能达到优质安全标准。如果配送的蔬菜产品有通过权威部门的认证,获得绿色食品、无公害农产品和有机食品认证,市民更可以放心食用。
我市鼓励发展“一村一品”特色农业,对于通过“三品”(绿色食品、无公害农产品和有机食品)认证的企业给予补助。目前,厦门取得“三品”认证的企业20多家。
我市农业领域改革已纳入2014年全市城乡统筹和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方案,下面,我简要介绍一下农业领域的改革项目进展情况。
一是启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今年在同安区五显镇和翔安区新圩镇、内厝镇开展试点。
二是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培育新型职业农民。已出台《厦门市示范性农民专业合作社评定管理办法》,对获得“厦门市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社”和“厦门市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称号的,采取以奖代补的形式,分别给予5万元和15万元奖励,并优先安排培训和项目扶持。开展2014-2016年度市级重点农业龙头企业认定工作,认定厦门银鹭集团有限公司等41家企业。推荐同安区为全省新型职业农民培育试点区。
三是转变农业发展方式。探索发展智慧型都市农业新业态、新模式,落实区域布局,打造农田景观和田园风光,提高农业综合效益,促进农民增收。市委市政府要求岛外各区要将建设美丽田园作为美丽厦门共同缔造的重要内容,目前,据了解,海沧东孚“大曦山郊野公园”、集美后溪“碧溪农业公园”已经完成规划,正在推进建设;同安竹坝、翔安香山田园风光项目已完成选址,正在完善项目规划。
总之,做好农业农村工作,统筹我市城乡发展,关乎提前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大局,关乎美丽厦门建设成败,关乎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我们要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以改革的精神、创新的办法、扎实的举措,努力做好我市农业农村各项工作。
要瞄准今年农民增收11%左右的目标不放松,着力促进农民增收。
一是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新型职业农民。上面已经谈过。要通过发挥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和龙头企业的带动作用,充分应用现代农业科技和现代信息技术成果,从生产、流通、消费等环节,提高农业产业化水平,切实大力发展都市型智慧农业。
二是完善城乡一体的就业创业政策和服务保障体系。引导树立正确的择业观,扶持被征地农民和海域退养渔民转产就业,落实创业带动就业政策,最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印发《关于做好促进创业带动就业工作的通知》,实行创业补贴和奖励政策。同时,要求岛外各区和镇街新增公益、物业、出租车驾驶等就业岗位优先照顾本市被征地农民和海域退养渔民。
三是鼓励发展农村股份合作经济,引导农民合股发展物业经营、观光休闲农业和森林人家等,在提高农民收入的同时,以共同经济利益增强基层组织的凝聚力。
四是继续提高社会保障水平。完善农民共享土地增值收益机制,建立集体土地增值收益分配到农民养老、医疗保险等社会保障中的共享机制。自2014年1月起,我市被征地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参保退休人员养老金每人每月增加182元,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的标准调高至230元。今年市委1号文件明确提出,鼓励尚未参保的被征地人员按规定参加被征地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对筹资困难的,区财政给予适当参保补助或贷款贴息,市财政按财政体制规定给予支持。健全农村医疗保险服务网络,完善困难人员医疗补助制度。力争实现城乡低保标准统一,确保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
五是创新实现和发展农民合法权益的体制机制。完善农村土地承包政策,在落实耕地保护制度的前提下,赋予农民对承包地占有、使用、收益、流转及承包经营权抵押担保权能。探索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与国有土地同等入市、同权同价的实现形式。落实人均15平方米集体预留发展用地政策,增加农民经营性收入。稳步推进征地制度改革,完善农民共享土地增值收益机制。六是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继续推进旧村改造新村建设、村级综合服务中心建设和老区山区建设提升完善工作。全面实施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全面完成溪流流域治理和绿道系统建设,实现城乡人居环境的整体提升,为促进农民增收营造有利的环境条件。
我市将实施智慧型都市农业提升工程行动计划,发展集生产、生态、生活功能融为一体的“园区型”农业,打造我市现代农业千亿产业链。
第一、优化农业区域空间布局。推进“三规合一”,划定生态红线,明确山、水、田、城、路控制线,办好同安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翔安区农民创业园和同安区莲花镇农民创业示范基地,保障农业发展空间。
第二、深化对台农业特别是现代种业交流合作。加强对台新品种的引进、示范、推广,加快种苗产业集聚,重点培育蔬菜、花卉、林木(保健药材)、水产种苗业和种猪等我市特色种业,支持企业开展自主产权新品种保护,扶持一批具有核心竞争力的现代农业种苗企业。发挥农业部在厦设立的“对台农业交流合作基地”载体优势,加快海峡现代农业研究院、海峡农业高新技术园区等项目建设。支持台湾台南市农会、农友种苗公司等单位在厦设立总部和办事机构。
第三、大力发展设施农业。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今年市财政拟安排2000万元专项资金,继续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重点扶持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新型职业农民,支持“菜篮子”调控基地项目和优质种苗项目建设智能化农业设施,提升设施农业生产水平。
第四、做强做大农产品加工业。加大农业龙头企业扶持力度,支持我市农业龙头企业新产品研发、新技术新工艺应用,提高产能和产品质量,推动农产品加工业向高层次、高附加值迈进。
第五、打造田园风光,积极发展都市观光休闲农业。目前,岛外四区正在积极推进“农业公园”、“郊野公园”等具有田园风光的都市观光休闲农业项目试点工作,打造田园风光、建设美丽乡村,促进城乡融合、人与自然和谐,将是下一步农业、农村工作重点之一。建立全市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点制度,推广星级乡村旅游经营单位标准。对评定为五星级、四星级、三星级的乡村旅游经营单位,分别给予60万元、40万元、20万元奖励。尝试发展“实物化QQ农场”、“网络定制休闲农业”等创意休闲农业和城市屋顶农业等新型的都市农业形态,积极探索可持续发展的农业新业态、新模式。
第六、推进农村信息化建设。以创建国家信息消费示范城市为抓手,建立城乡一体化的三网融合体系,实施农村信息化应用示范工程,完善12316信息服务体系,面向农民开展生产技术、病虫害防治、种养过程监控、市场信息、政策咨询等全方位信息服务,推动信息公共服务向农村延伸。继续开展农业物联网技术推广示范点建设,加强农产品电子商务平台建设。
但是要看到:第一、我市农村农用地占全市国土面积57%,有“村改居”社区165个,总人口55.12万人,这些“村改居”社区尚未完全城市化,也就是说,“村改居”社区建设管理城市化和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还远远没有完成。
第二、与农业生产紧密联系的科技创新、业态创新、食品安全等领域十分广阔,因此,市委市政府提出“5+3+10”的产业发展思路,其中包括做精做优现代都市农业。
我市农业农村发展总体呈现持续向好、稳中有进的良好态势。
一是农民收入持续稳定增长。2013年,全市农民人均纯收入15008元,稳居全省首位,增长11.5%,比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高1.4个百分点,城乡居民收入差距连续三年缩小。城乡居民收入比由2011年的2.81:1缩小到2013年的2.76:1。2014年上半年全市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9794元,比增11.1%。
二是现代农业发展步伐加快。生物科技引领的种子种苗业发展迅速,培育形成了包括蔬菜、花卉、种猪、对虾、中药材等5大种苗品牌。培育壮大龙头企业,市级重点农业龙头企业由33家增加到41家。全市已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达1200多家,申请注册商标108个,带动农户数约占全市农户的30%。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呈现方兴未艾之势,全市已获颁全国农业休闲与乡村旅游示范点5家。打造对台农业交流合作基地,引进台湾农业企业共160多家,总投资3.4亿美元,农友种苗等台湾农业企业在厦门发展势头强劲。农产品质量安全保持全国前列, 2014年上半年农业部对我市蔬菜、水果和畜产品例行监测合格率分别为98.1%、96.7%和99%。
三是美丽乡村建设和基本公共服务持续提升。从2006年开始,每年选择10-20个村(居)纳入新农村建设重点村,市、区两级财政已累计投入10多亿元对177个行政村(居)实施旧村改造、老区山区建设和村容村貌整治,包括外来务工人员在内的城乡居民教育、医疗、文化体育、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走在全国全省前列,农村生产生活环境明显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