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持人
各位网友大家好,欢迎参加厦门市人民政府网在线访谈。今天,我们邀请到市建设与管理局副局长林树枝先生做客政府网,谈“绿色建筑行动方案”,并与网民在线交流。欢迎广大网友积极参与,踊跃提问。
主持人
林副局长,欢迎您做客厦门市人民政府网。首先,请您给广大网友介绍一下,什么样的建筑是绿色建筑?
林副局长
绿色建筑是指在建筑的全寿命周期内,最大限度地节约资源(节能,节地,节水,节材) ,保护环境和减少污染,为人们提供健康,适用和高效的使用空间,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建筑。
主持人
请问绿色建筑是怎么进行评审认定的呢?
林副局长
绿色建筑评审认证,是指依据《绿色建筑评价标准》进行评审,确认绿色建筑等级并进行信息性标识的一种评价活动。
绿色建筑评价标识实行分级管理,由低至高分为一星级、 二星级和三星级三个等级。其中, 一、二星级由各省(市)评定,三星级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评定进行评审。对于我市的一、二星绿色建筑可以到厦门绿委会进行申报。
主持人
请您介绍一下“开展绿色建筑行动”的背景?
林副局长
向低碳经济转型,加快绿色发展,已经成为世界经济发展的历史性大趋势、大潮流,伴随而来的世界绿色技术革命,要求经济社会各个领域相适应,建筑行业作为一个重点行业首当其冲。同时全球气候变化和我国长期粗放式发展导致的资源环境问题倒逼我们必须在建筑行业及建筑材料制造行业走绿色发展的道路。而且我国在相关领域的节能减排空间是比较大的。绿色建筑作为战略性新兴产业为我国的节能减排和应对气候变化提供一种有效的解决方案,已上升为国家战略。
林副局长
我市积极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绿色建筑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3]1号)精神,深入推动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城市建设,深化生态文明城市、环境保护模范城市、低碳城市、宜居城市创建工作,提高生态文明水平,改善人民生活质量,着实推动开展绿色建筑行动。
主持人
请问目前我市绿色建筑的发展情况如何?
林副局长
2010年至今,我市共有13个项目获得绿色建筑设计评价标识,其中三星级3个,二星级5个,一星级5个,总建筑面积达到210.78万平方米,包括保障性住房、商品住宅、办公建筑、商业建筑、科研用房等建筑类型。2013年共有5个项目获得标识,建筑面积为89万平方米。
主持人
请问绿色建筑行动的工作目标是什么?
林副局长
一是切实提高绿色建筑比重。城镇新建建筑严格落实强制性节能标准,“十二五”期间,完成新建绿色建筑200万平方米;到2015年末,城镇新建绿色建筑比例达到30%。
二是加快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十二五”期间,完成我市公共建筑和公共机构办公建筑节能改造20万平方米,实施农村改造节能示范点5个。
林副局长
三是构建绿色低碳的建筑产业体系。加快建筑产业结构调整,构建“低能、高效、绿色、环保”的建筑工业化和住宅产业化体系。培育一批具有全国领先水平、具有核心技术的现代化建筑企业,创建“国家住宅产业现代化综合试点城市”。
四是探索建立并逐步完善政策激励机制。全面建立有利于绿色建筑发展的体制机制,在广大群众中树立节约资源与保护环境的观念,引导各参建单位积极主动开展绿色建筑行动,实现绿色建筑的快速发展。
主持人
请问哪些部门负责“绿色建筑行动”?
林副局长
成立市绿色建筑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任组长,成员由市政府办公厅、市建设管理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规划局、市国土房产局、市市政园林局、市科技局、市经发局、市公务员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地税局、市物价局、银监会厦门监管局、市委宣传部、市机关管理局、市农业局、市民防局、市海洋渔业局、市教育局、市卫生局等部门领导和各区政府分管领导组成。领导小组负责统筹规划、指导协调推进我市绿色建筑行动工作。
主持人
请问我市对哪些建筑需要做成绿色建筑有硬性规定吗?
林副局长
在全市辖区内,从2014年1月1日起新立项的政府投融资项目、安置房、保障性住房,以招拍挂、协议出让等方式新获得建设用地的民用建筑,翻改建的民用建筑(个人危旧房改造除外)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从2016年1月1日起办理施工许可证的所有存量土地的民用建筑项目,必须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切实推进绿色工业建筑建设。
主持人
您觉得我市实施绿色建筑行动,有哪些亮点?
林副局长
一是大力促进城镇绿色建筑发展。2014年1月1日起,全市新立项的政府投融资项目、安置房、保障性住房,以招拍挂、协议出让等方式新获得建设用地和翻改建的民用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
林副局长
二是积极推行住宅全装修。新批住宅全面按一次性装修到位的标准进行建设,并配备餐厨垃圾处理系统。
三是加大政策激励。在国家激励政策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财政支持力度,首次提出返还购房者部分契税、增加开发单位补助金额。
主持人
请问我市如何保障绿色建筑行动的顺利实施?
林副局长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市绿色建筑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统筹规划、指导协调推进我市绿色建筑行动工作,研究制定推进我市绿色建筑行动的各项政策、发展目标、总体规划、年度计划,建立联动机制,明确责任主体,督促各成员单位按照工作目标稳步推进绿色建筑行动。
二是加大政策激励。研究完善财政支持政策,充分利用墙改、扶散基金支持绿色建筑及绿色生态城区建设、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等,研究制定支持绿色建材发展、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建筑工业化、基础能力建设等工作的政策措施。
林副局长
三是完善标准体系。市建设主管部门要完善建筑节能标准,科学合理地提高标准要求,逐步建立促进建筑工业化和住宅产业化的标准体系;要会同市发改委、市经发局、市质监局等部门完善绿色建材标准体系,研究制定建筑装修材料有害物限量标准,贯彻执行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的相关标准规范。
四是严格建设全过程监督管理。市规划主管部门要加强规划审查,国土管理部门要加强土地出让监管。对应执行绿色建筑标准的项目,市规划、建设主管部门要在设计方案审查、施工图设计审查中增加绿色建筑相关内容,对未通过审查的项目,不得颁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市、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部门要加强对施工过程的监管,确保按图施工。
林副局长
五是加强能力建设。强化绿色建筑评价监管机构能力建设,严格评价监管。加强建筑规划、设计、施工、评价、运行等人员的培训,将绿色建筑知识作为相关专业工程师继续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提高从业人员的技术水平。
六是加强监督检查、实施绩效考核。将绿色建筑行动执行情况纳入市、区节能减排检查和建设领域检查内容,开展绿色建筑行动专项督查。
七是加强宣传引导。加强舆论监督,营造开展绿色建筑行动的良好氛围。将绿色建筑行动作为节能宣传周、科技活动周、城市节水宣传周、低碳日、环境日、世界水日等活动的重要宣传内容,提高公众对绿色建筑的认知度。
主持人
最后请您介绍一下,厦门市对实施绿色建筑行动有哪些奖励政策?
林副局长
对主动执行绿色建筑标准并取得运行标识的存量土地的民用建筑,实施以下奖励(从2014年1月1日起有明文要求和从2016年1月1日起有强制性要求的项目除外):
对购买二星级绿色建筑商品住房的业主给予返还20%契税,购买三星级绿色建筑商品住房的业主给予返还40%契税的奖励;
对一星级绿色建筑(住宅),给予建设单位每平方米30元、且不高于当年中央和省政府对二星级绿色建筑补助总额的70%的市级奖励;二、三星级绿色建筑(住宅)根据中央和省政府当年的补助标准总额,按1:1给予建设单位市级奖励;
林副局长
对除住宅、财政投融资项目外的星级绿色建筑,给予建设单位每平方米20元市级奖励。
金融机构应对绿色建筑建设和消费在授信管理、额度、定价等方面给予适度倾斜。
主持人
好的,谢谢林副局长的介绍。下面,我们看看网友的问题。
章先生
市民要如何知道哪些建筑是绿色建筑?
林副局长
绿色建筑评定后会向社会公示,可以到市建设与管理局网站查询。
郭维
对百姓而言,住在绿色建筑里,有什么好处呢,请领导具体解释一下?
林副局长
住在绿色建筑房屋里,整个室内外的环境会比较好,空气质量比较优。整个房屋可以做到“四节一环保”,也就是节能、节地、节水、节材。住户日常的用水、用电开支可以大大减少。
MS.DU
2014年,国家最新规定:禁止在住宅小区开设酒吧。据此,对于已经存在的住宅小区的酒吧一条街,是否有相关政策引导他们迁出到政府指定区域。建议,政府在厦门择两三处,位置不同的、远离住宅区的地方作为酒吧街的长久发展之地,既能成为厦门名片,又不影响居民生活,两相受宜。
林副局长
这个问题可以在小区规划的时候,由规划审批部门结合环境保护、噪音扰民问题统筹考虑。
叨叨
绿色建筑和住宅产业化工作如何结合才能更有利于两项工作的推进?
林副局长
这两项工作是相辅相成的,推进住宅产业化更加有利于绿色建筑的实现。住宅产业化在建造过程中,可以减少污染、节约用材、提高建造效率、减少人工成本。这些都是绿色建筑所要求的。
周女士
请问哪些楼盘已经被评定了星级建筑?
林副局长
绿色建筑的评定分为两个阶段:一个是设计阶段,授予绿色建筑设计标识;另一个是竣工验收一年后,授予绿色建筑运营标识。目前已经授予绿色建筑设计标识的有:厦门蓝湾国际(一星)、福建中烟技术中心(二星)、金帝中洲滨海城(三星)、湖里万达(一星)、建发中央湾区(二星)、招商海德公园(二星)、建发翔城国际(一星)、洋塘居住区(二星)、集美万达(一星)、海沧万科城(三星)、万科金域华府(一星)、中航紫金广场(三星)。获得绿色建筑运营标识的有湖里万达。
黄
请问购买绿色建筑的契税返还如何领取?
林副局长
绿色建筑的评定分为两个阶段:一个是设计阶段,授予绿色建筑设计标识;另一个是竣工验收一年后,授予绿色建筑运营标识。项目获得运行标识之后,住户可以到市建设与管理局申请并领取补贴。具体实施细则正在制定中。
我市为什么要制定政策给绿色建筑购房者契税返还?主要是基于以下两个原因:第一是通过购房者来倒逼开发商积极申请绿色建筑运营标识,有些开发项目获得设计标识之后,开发商没有继续申请运营标识的动力,由购房者来督促开发商进行运营标识的申报,有利于绿色建筑的全面落实。第二是给购房者一定的奖励,可以促使购房者积极配合开发商,在运营阶段做好绿色建筑的各项相关工作。
李先生
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应用也是绿色建筑的重要内容,请问如何申报“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应用”的项目?
林副局长
厦门市已经被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确定为可再生能源应用综合试点示范城市。2013年,我市已经申请到国家补贴5千万元,可以支持我市很多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的项目。但目前仅有4个项目申请。希望有更多的建设单位积极申报,增强把国家的政策用好用足。具体可以联系市建设与管理局建材与节能科技处。
主持人
非常感谢林副局长做客厦门市人民政府网,也谢谢网友们的参与,本期访谈到此结束,再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