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服务工作,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获得我办的政府信息服务,结合本办实际,特编制本指南。
一、主动公开
主要通过市人民防空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网址为http://www.xmrf.gov.cn,此外,我办还采取以下辅助形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编辑人防工作简报,设立信息公告栏及电子触摸屏等。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需要我办提供公开信息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填写《厦门市人民防空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向我办提出申请。
1、受理机构:市人民防空办公室综合处。
咨询电话:0592—2120111
传真号码:0592—2120091
通信地址:厦门市石泉路15号
邮政编码:361003
电子信箱:xmrf@126.com
咨询时间:2008年5月1日起,周一至周五(15: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2、申请的具体步骤
(1)提出申请
申请人填写《申请表》提出申请。申请表应当填写完整,内容真实有效。《申请表》可以从我办网站下载。
个人提出申请时,请同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或其他社会组织提出申请时,请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以及营业执照复印件。
申请人应当对所填写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2)递交申请
申请人可直接到我办综合处提出申请,也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递交填写完整的〈申请表〉。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标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通过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传真左上角标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通过电子邮件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电子邮件主题中标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3、申请的受理步骤
(1)审查
收到《申请表》后,我办对《申请表》进行审查。对填写内容不完整的或未提供有效证件的,要求补充完整或更正。
(2)登记
对《申请表》填写完整、提供有效证件的应即时登记,填写《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登记表》,并根据登记先后次序进行处理。
(3)答复
根据申请内容,自登记之日起15个工作日做出书面答复。
若单份申请中提出多项政府信息公开请求的,我办将分别处理,分别答复。
(4)提供信息
申请人获准我办提供信息的,我办将自登记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提供。我办因正当理由不能在规定的期限内做出答复或提供信息时,应该告知申请人,但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5个工作日。
三、其他说明
我办依申请提供的信息,除可以收取检索、复制、邮寄等成本费用外,不收取其他费用。若需收费,按政府相关规定执行。
四、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流程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