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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2007-10-11   字体显示:

类 别
具体要求
公开形式
公开时限
公开范围
责任部门
1.机构名称:厦门市司法局;
2.工作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司法行政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市司法行政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
(2)管理全市劳动教养工作。
(3)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市法制宣传和普及法律常识规划。  
(4)指导和管理面向社会服务的司法鉴定工作。
(5)指导、管理全市法律援助、“148”法律服务工作。
(6)指导、管理、监督全市律师、公证工作和政府、企事业单位的法律顾问工作。
(7)指导、监督人民调解、基层司法所和法律服务所工作。组织、指导、协调全市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负责市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8)参与地方法规的起草、论证工作;组织、指导开展法学理论及台湾法规的研究工作;负责司法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
(9)负责全市司法行政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指导面向社会的法学教育、法律培训工作;
(10)指导组织国家司法统一考试,并对取得法律执业资格者实施管理。
(11 )指导、管理市律师协会、市公证员协会工作。
(12)指导、管理、监督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的计划财务及枪支、弹药、服装、车辆等物资装备工作。
(13)指导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的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管理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人事工作,负责全市司法行政系统警察警衔的评定、晋级、取消等工作。协助管理区司法局领导干部。指导全市司法行政外事工作。
(14)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网站、职责牌
永久
社会
办公室、
 
 
3.办公地址:厦门市金山西路1号;
4.内部处室及联系电话:
办公室:5289011,传真:5289300;
行政财务装备处:5289009;
法规教育处:5289082;
司法鉴定仲裁管理处:5289065;
律师管理处:5289073;
公证管理处:5289078;
基层工作处:5289060;
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处:5289086;
政治部:5289032;
纪检监察室:5289035;
机关党委:5289398。
6.主要领导姓名、职务及工作分工;
林知光(局党组书记、局长)——主持市司法局全面工作。
吴俊山(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负责劳教、公证、法律援助和市公证员协会工作。
蒋先立(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负责基层和社会稳定、司法鉴定仲裁管理、效能办及市司法鉴定人协会工作。
孙英民(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负责局纪检监察、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效能办、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林培森(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负责律师管理、法规教育、法制教育培训和市律师协会工作.
胡繁荣(局党组成员、劳教所所长)——负责劳教所全面工作。
许开国(局党组副书记)——负责普法依法治理、机关党建工作。
 
计划总结
1.中、长期发展战略、计划;
2.半年总结,年终及下年度工作计划。
情况通报会
半年~一年
有关人员
办公室及相关处室
法律法规
厦门市司法局行政执法主体及执法依据:
职权性行政执法部门:厦门市司法局
执法依据:
(一)法律(2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
(二)行政法规(2件)
(1)《法律援助条例》(国务院令第385号);
(2)《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三)地方性法规(2件)
(1)《福建省法律援助条例》;
(2)《厦门市法律援助条例》。
(四)部门规章(13件)
(1)《律师事务所登记管理办法》(司法部令第41号)。
(2)《律师事务所分所登记管理办法》(司法部令第49号)。
(3)《香港法律执业者和澳门执业律师受聘于内地律师事务所担任法律顾问管理办法》(司法部令第82号)。
(4)《律师和律师事务所违法行为处罚办法》(司法部第86号令)。
(5)《取得内地法律职业资格的香港特别行政区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在内地从事律师职业管理办法》(司法部令第99号)。
(6)《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
(7)《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管理办法》(司法部令第74号)。
(8)《国家司法考试违纪行为处理办法》(司法部令第97号)。
(9)《司法鉴定机构登记管理办法》(司法部令第95号)。
(10)《司法鉴定人登记管理办法》(司法部令第96号)。
(11)《公证机构执业管理办法》(司法部令第101号)。
(12)《公证员执业管理办法》(司法部令第102号)。
(13)《公证程序规则》(司法部令第103号)。
网站
永久
社会
相关处室
本部门重要活动、会议等动态信息;行业内的重大事件、重要新闻
网站
一年
社会
办公室
人事信息
1.干部任免公示;
局域网,公告栏
一周
社会、机关干部
政治部
2.干部季度绩效考核、年度考核;
局域网,公告栏
一周
机关干部
3.干部评先评优,党员评先评优。
局域网,公告栏
一周
机关干部
财务信息
接待费、差旅费、电话费、汽车费用和其他办公用品费用
局域网
一季度
机关干部
行政财务装备处
办事规程
一、行政许可转报   
1.法律职业资格认可
2.律师执业核准
3.律师事务所、分所设立核准
4.香港、澳门居民申请在内地从事律师执业核准
5.香港、澳门律师担任内地律师事务所法律顾问核准
6.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核准
7.司法鉴定人执业登记
8.司法鉴定人执业变更登记
9.司法鉴定人执业延续登记
10.司法鉴定人执业注销登记
11.司法鉴定机构设立登记
12.司法鉴定机构分支机构设立登记
13.司法鉴定机构变更登记
14.司法鉴定机构延续登记
15.司法鉴定机构注销登记
16.公证员执业审核
17.考核授予公证员执业资格的初审
18.担任公证机构负责人的核准
19.公证员变更执业机构的审批
20.公证机构名称变更审核
21.公证机构办公场所变更审核
22.公证机构分立审核
23.公证机构合并审核
24.公证机构变更执业区域审核
二、非行政许可外部审批 
1.法律援助申请的审查
三、事后备案   
1.律师事务所年检
2.律师执业证年度注册
3.律师事务所接受实习律师备案
4.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证年度注册
5.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年度备案
6.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变更备案
网站
永久
社会
相关处室
相关办事表格在网上下载(http://www.xmsf.gov.cn).
网站
永久
社会
相关处室
其他信息
采购项目和较大工程项目
按照政府采购和招投标有关规定
社会
相关处室
互动交流
1.在网站设立局长信箱(sfbgs@xm.gov.cn或厦门司法行政网站首页点击进入),接受网上监督、投诉、举报受理
网站
永久
社会
办公室
2.“12348”法律咨询热线。
专线电话
永久
社会
市法律援助中心
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需要提供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务信息的申请程序
具体程序及要求见网站“政务公开”栏目内《政务信息公开指南》。

  主管领导:                   审核人:                 编制人:邱达毅5289015                  日期: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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