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翔政办〔2007〕57号
各镇(街、场),区直各办、局,各相关单位:
《翔安区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已经修订并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厦门市翔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七年七月三十一日
厦门市翔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7年7月3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