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在很多地方存在的公务消费超支、“一顿饭,一头牛,屁股底下一座楼”的现象,财政部在不久前举办的北京地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下一年度党政机关出差和会议定点饭店集中采购活动中特别指出,能否使用公务卡结算将成为今后定点饭店的新标准。
公务卡制度无疑使公款的用途更加透明,也便于控制额度,一定程度上对遏制公款滥用有积极作用。市财政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在定点饭店打印“电子结算单”、用公务卡消费的要求将使各单位在出差住宿、会议消费后有统一标识的消费单据,这可以有效增强与财务报销制度的衔接和财政在这方面的监管。
随着公务卡结算方式改革在我市全面推开,通过公务卡抑制公费开支,将成为我市加强部门公务消费监管的“卡式”新手段。
公务卡是一张特殊的信用卡,特殊就在于它在申领、消费、还款等环节都要受到用卡单位和银行双方的监管,而且,对于每次公务刷卡行为,用卡单位都可以做到有据可查。在财政预算的宏观层面上,我市目前已经成功进行了国库集中支付改革,使财政部门可以通过国库集中支付动态监控系统对行政事业单位公务支出进行严格的管理和控制;而在部门的微观层面上,公务卡的出现和使用,可以让行政事业单位的财务部门通过公务卡交易的电子信息对本单位日常公务支出进行全面的管理和监督。
根据我市公务卡管理暂行办法,公务卡实行“银行授信额度,个人持卡支付,单位报销还款,财政实时监控”的操作方式,主要用于差旅费、会议费、招待费和5万元以下的零星购买支出等。公务卡不允许提取现金,在用卡过程中,公务人员必须根据制度要求在具有刷卡条件的商户使用公务卡进行公务消费,取得消费凭据(即发票和刷卡凭条)。
一般公务卡在刷卡消费后都具有25天以上的还款免息期限,持卡人在刷卡消费后,应在免息期内持消费发票、POS签购单和购物明细清单等单据,按规定程序经相关领导审批后,到单位财务部门办理报销手续。在审核时,财务人员会根据消费的原始单据利用公务卡支持系统核实该消费信息,然后保留单据,准备还款。
过去,由于各单位公务消费大都采用现金支付方式,不仅给财务管理和公务人员使用带来极大不便,同时,由于现金支付难于监管,也造成这部分公务支出透明度较低,多开、虚开报销发票的现象也时有发生。一些单位还通过各种方式套取现金,设置账外账,规避监管。推行公务卡,实现支付信息的电子化,在方便了公务小额支付的同时,将公务支出信息统一纳入动态监控的范围,保证每一笔公务支出都公开透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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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敲定五家公务卡发卡银行
各单位在选定发卡行后,相关办理手续和制卡工作本月将完成
来自市财政局的消息说,为确保公务卡结算方式改革的全面实施,根据公务卡改革的有关规定,我市已经选定五家银行为市属行政事业单位公务卡发卡银行。
这五家银行是: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市分行、中国农业银行厦门市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市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市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市分行。
按照财政部门的统一要求,各单位在选定公务卡发卡银行后,应着手办理公务卡制卡的相关手续。10月底前,必须完成公务卡相关办理手续,发卡银行完成制卡工作。
根据市政府的规划,公务卡结算方式改革将于明年在市属行政事业单位全面推行,区级行政事业单位也将逐步实施。面对这样的一块“蛋糕”,我市各大银行自然不会轻易放过。
市财政局有关负责人说,公务卡发卡银行将按《厦门市行政事业单位公务卡使用手册》第二部分中列明的服务条款提供相关服务。各单位如有特殊需求,也可与发卡银行协商并签订单位卡发卡银行的服务协议。据悉,几家银行都为持卡人提供了免年费(即不必消费也可免年费)、买机票送保险等优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