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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办高中免省级注册登记
2008-10-09 10:07:00  字体显示:

  昨日,省教育厅下发《关于调整普通高中注册登记有关规定的通知》。根据通知,我省民办高中不用省级注册登记了。新设公办普通高中,则从10月起开始实行网上审批。

  省教育厅称, 为扶持民办教育发展,我省对经设区市教育行政部门批准设立的民办普通高中不再进行省级注册登记,其参加学业基础会考的学校代码由主管教育行政部门确定后报省会考办备案。

  但新设置或复办的公办普通高中仍要求实行省级登记注册审批制度,并自2008年10月开始实行网上审批(网址:http://www.fjedu.gov.cn/gov/xzsp1.aspx)。普通高中注册登记每年统一受理时间为4月1日-30日和10月8日-31日,其他时间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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