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策法规 > 文件解读
我省每位医务人员将有医德档案
2008-09-16 09:42:00  字体显示:

  据新华社福州9月15日电 《福建省医务人员医德考评实施办法(试行)》近日出台,各级医疗机构将为每位医务人员建立医德档案,医德考评结果将与医务人员的晋职晋级、岗位聘用、评先评优、绩效工资、定期考核等直接挂钩。

  福建省医务人员医德考评标准按百分制进行评定,范围为全省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中的医师、护士及其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中执行卫生技术人员岗位工资的人员。考评内容包括救死扶伤、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尊重患者的权利、为患者保守医疗秘密;文明礼貌、优质服务、构建和谐医患关系;遵纪守法,廉洁行医;因病施治、规范医疗服务行为等。

  医务人员医德考评将纳入医院管理体系,与卫生技术人员年度考核同时进行,考评结果将在本单位范围内进行公示。各级医疗机构对连续2年被评为“较差”等次的人员可作缓聘、低聘或解聘等处理。

推荐】 【收藏】 【打印】 【关闭
相关新闻:
·厦门医保值得全国推广 医疗保险工作经验交流会昨举行 [2008-09-18]
·厦门医疗保障覆盖城乡(图) [2008-09-17]
·城乡居民同享医疗保障 [2008-09-17]
·32家医院实现病历共享 [2008-04-01]
·厦门新型社区医疗服务网络昨正式启动 [2008-02-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