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EN |
  • 移动版

    闽政通APP

网站支持IPV6
索 引 号:XM00100-02-02-2023-136
文  号:厦府〔2023〕110号
发布机构:厦门市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2023-07-04
标  题: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同安区后宅社区发展用地项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协议出让方案的批复
发布日期:2023-07-06

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
同安区后宅社区发展用地项目国有建设用地
使用权协议出让方案的批复

发布时间:2023-07-06 17:16
字号: 分享:

市资源规划局:

  你局《关于同安区后宅社区发展用地项目供地方案的请示》(厦资源规划协〔2023〕11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将位于同安区12-09城南片区同辉南路与赤坪路交叉口东北侧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协议出让给厦门市同安区新美街道后宅社区股份经济合作社。

  二、上述地块的规划设计条件、土地移交、出让年期、开竣工、转让、监管要求等有关事项按你局提出的出让方案办理;土地出让金按有关规定计取。

  接文后,请抓紧开展上述地块出让的各项工作。

  厦门市人民政府

  2023年7月4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 厦府〔2023〕110号.pdf
  •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