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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XM00100-02-02-2023-121
文  号:闽政地厦〔2023〕42号
发布机构:厦门市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2023-06-02
标  题: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海沧区2023年度第一批次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的批复
发布日期:2023-06-06

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
海沧区2023年度第一批次土地征收
成片开发方案的批复

发布时间:2023-06-06 16: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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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沧区人民政府:

  你区《关于海沧区2023年度第一批次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的请示》(厦海政〔2023〕48号)收悉。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省政府委托,经市政府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区2023年度第一批次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成片开发总面积88.2537公顷。

  二、你区要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注重保护耕地,注重维护农民合法权益,注重节约集约用地,注重生态环境保护,注重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妥善处理好保护与开发的关系。

  三、你区和资源规划部门要做好《方案》与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的衔接,确保《方案》范围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中城镇开发边界内的城镇集中建设区,并符合规划管控要求。要坚持土地要素跟着项目走,严格按照《方案》确定的时序计划和规划用途,科学组织实施成片开发,依法办理建设项目用地相关手续。《方案》难以实施确需调整的,应按程序报原审批机关批准。

  四、市资源规划局要加强对土地征收成片开发工作的指导和监管。

  厦门市人民政府

  2023年6月2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 闽政地厦〔2023〕42号.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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