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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XM00100-02-02-2023-052
文  号:厦府〔2023〕47号
发布机构:厦门市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2023-03-02
标  题: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2015TG02地块子地块间地下和地上空间使用权出让方案的批复
发布日期:2023-03-17

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
2015TG02地块子地块间地下和地上空间
使用权出让方案的批复

发布时间:2023-03-17 09: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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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资源规划局:

  你局《关于厦门现代服务业基地(丙洲片区)统建区2015TG02 地块子地块间连通通道用地协议出让供地方案的请示》(厦资源规划协〔2023〕1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将位于同安新城片区西洲路北侧2015TG02地块子地块间地下和地上空间使用权协议出让给厦门市城市建设发展投资有限公司。总用地面积8640.615平方米,其中地上用地面积1712.028平方米、地下用地面积6928.587平方米;总建筑面积7964.3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035.713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6928.587平方米。

  二、上述地下和地上空间的出让用途及年期、规划条件、土地出让金等相关事项及要求按你局提出的方案办理。

  三、地上空间应24小时对社会公众开放,因城市建设和管理需要,土地使用权人应无条件支持配合。

  接文后,请你局按规定程序办理供地手续。

  厦门市人民政府

  2023年3月2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 厦府〔2023〕47号.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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