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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XM00100-02-02-2020-061
文  号:厦府〔2020〕85号
发布机构:厦门市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2020-05-09
标  题: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厦大片区排水改善西大沟改造工程使用海域的批复
发布日期:2020-05-15

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厦大片区排水改善西大沟改造工程使用海域的批复

发布时间:2020-05-15 1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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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你局《关于厦大片区排水改善西大沟改造工程海域使用的请示》(厦资源规划〔2020〕188号)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福建省海域使用管理条例》及《厦门市海域使用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具体批复如下:

  一、同意厦门市市政工程中心使用思明区西南侧海域用于厦大片区排水改善西大沟改造工程的建设(用海范围坐标见附件)。项目用海总面积0.0107公顷,用海类型为"其他用海",用海方式为"透水构筑物",用海期限40年。

  二、请严格按有关规定,给予办理相关手续,自批复之日起1年内未办理海域使用权登记的,本批复文件自动失效。

  附件: 1.厦大片区排水改善西大沟改造工程用海范围坐标表

         2.厦大片区排水改善西大沟改造工程宗海位置图及宗海界址图

  厦门市人民政府

  2020年5月9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 厦大片区排水改善西大沟改造工程用海范围坐标表.doc
  • 厦大片区排水改善西大沟改造工程宗海位置图及宗海界址图.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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