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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XM00100-02-02-2020-060
文  号:厦府〔2020〕84号
发布机构:厦门市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2020-05-09
标  题: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给水工程专项规划(2019-2035)的批复
发布日期:2020-05-15

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给水工程专项规划(2019-2035)的批复

发布时间:2020-05-15 1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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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资源规划局、市市政园林局:

  你们报送的《 关于呈请审定〈厦门市给水工程专项规划(2019-2035年)〉的请示》(厦资源规划〔2020〕175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你们上报的《厦门市给水工程专项规划(2019-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给水设施是支撑城市未来人口增长、产业发展和人民生活的重要基础,必须科学规划、合理布局,为城市安全发展、可持续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二、要加强规划统筹。切实做好《规划》与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有机衔接,在相关控规的编制、调整中应当严格落实《规划》的内容。要按照“一次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做好给水设施用地的规划预留和控制工作,增强规划实施的连续性,实现一张蓝图干到底。

  三、要强化规划落实。请市市政园林局牵头,市水利局、市资源规划局、各区、市市政集团等单位配合,从促进现有给水设施布局优化提升、推动规划科学落地、充分发挥市场主体对建设经营成本内控激励作用出发,创新体制机制,加快推动规划实施。各区要全力配合做好土地房屋征收工作,做好用地保障。

  四、经市政府批准的《规划》是我市给水设施建设的重要依据。市市政园林局、市资源规划局要定期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总结评估。实施中如有变更和调整,应按规定程序报批。

  特此批复。

  厦门市人民政府

  2020年5月9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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