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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XM00100-02-02-2020-056
文  号:厦府〔2020〕80号
发布机构:厦门市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2020-04-30
标  题: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2020P02、2020JP03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方案的批复
发布日期:2020-05-07

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2020P02、2020JP03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方案的批复

发布时间:2020-05-07 1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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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资源规划局:

  你局报送的《关于2020P02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方案的请示》(厦资源规划地〔2020〕20号)、《关于2020JP03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方案的请示》(厦资源规划地〔2020〕21号)收悉。经研究,同意位于思明区03-08前埔片区蔡岭路与规划支一路交叉口西南侧地块(编号:2020P02)、集美区11-04软件园三期纵二路与横五路交叉口西北侧I05地块(编号:2020JP03)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采用拍卖方式出让。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上述地块出让工作由市资源规划局主持,市土地发展中心承担具体工作,出让全过程由市公证处进行公证。

  二、同意你局报送的上述地块规划设计条件。

  三、上述地块的竞买人资格、拍卖起叫价、土地出让金支付方式、土地移交、出让年限、项目开竣工时间、配套事项等相关事项及要求按你局提出的方案办理。

  接文后,请抓紧开展上述地块出让的各项工作。

  厦门市人民政府

  2020年4月30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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