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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XM00100-02-02-2020-030
文  号:厦府〔2020〕38号
发布机构:厦门市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2020-03-10
标  题: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13-07A编制单元(莲前管理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成果的批复
发布日期:2020-03-16

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13-07A编制单元(莲前管理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成果的批复

发布时间:2020-03-16 1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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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资源规划局、同翔高新基地指挥部:

  你单位《关于报批〈13-07A编制单元(莲前管理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的请示》(厦资源规划〔2020〕76号)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你单位报送的13-07A编制单元(莲前管理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成果。控制性详细规划是编制修建性详细规划和核定建设项目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重要依据,请你单位严格按照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做好项目建设用地规划审批工作。控制性详细规划如需调整应按规定程序报批。

  特此批复。

  厦门市人民政府

  2020年3月10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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