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EN |
  • 移动版

    闽政通APP

网站支持IPV6
索 引 号:XM00100-02-02-2020-026
文  号:厦府〔2020〕33号
发布机构:厦门市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2020-03-06
标  题: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2020XG01-G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方案的批复
发布日期:2020-03-13

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2020XG01-G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方案的批复

发布时间:2020-03-13 10:21
字号: 分享:

市资源规划局:

  你局报送的《关于2020XG01-G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方案的请示》(厦资源规划地〔2020〕13号)收悉。经研究,同意位于翔安区13-07A马巷南片区溪东路与内垵大道交叉口西南侧地块(编号:2020XG01-G)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采用挂牌方式出让。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上述地块出让工作由市资源规划局主持,市土地发展中心承担具体工作,出让全过程由市公证处进行公证。

  二、同意你局报送的上述地块规划设计条件。

  三、上述地块的竞买人资格、挂牌起始价、土地出让金支付方式、土地移交、出让年限、项目开竣工时间、配套事项等相关事项及要求按你局提出的方案办理。

  接文后,请抓紧开展上述地块出让的各项工作。

  厦门市人民政府

  2020年3月6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