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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XM00100-02-02-2019-168
文  号:厦府〔2019〕311号
发布机构:厦门市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2019-10-21
标  题: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2019P03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方案的批复
发布日期:2019-10-27

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2019P03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方案的批复

发布时间:2019-10-27 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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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资源规划局:

  你局报送的《关于2019P03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方案的请示》(厦资源规划地〔2019〕43号)收悉。经研究,同意位于湖里区06-01象屿殿前片区寨上西路与港东路交叉口西侧地块(编号:2019P03)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采用拍卖方式出让。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上述地块出让工作由市资源规划局主持,市土地开发总公司承担具体工作,出让全过程由市公证处进行公证。

  二、同意你局报送的上述地块规划设计条件。

  三、上述地块的竞买人资格、拍卖起叫价、土地出让金支付方式、土地移交、出让年限、项目开竣工时间、配套事项等相关事项及要求按你局提出的方案办理。

  接文后,请抓紧开展上述地块出让的各项工作。

  厦门市人民政府

  2019年10月21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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