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各开发区管委会:
根据《国务院关于取消一批行政许可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8〕28号)精神,现将国务院决定取消、涉及我市的10项行政许可等事项进行公布。对取消的行政许可等事项,各区、各相关部门要抓紧做好衔接工作,明确责任主体,完善事中事后监管细则,同时要加强宣传解读、确保落实到位。
厦门市人民政府
2018年8月19日
(此件主动公开)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8年8月2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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