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国土房产局、市规划委:
你们《关于T2015G01-G工业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方案的请示》(厦国土房地〔2015〕68号)收悉。经研究,同意你们报送的同安工业集中区同盛路与集贤路交叉口东南侧地块(编号:T2015G01-G)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采用挂牌方式出让。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们报送的该地块挂牌出让方案,该地块土地用途、规划要求、规划设计条件、申请人资格要求、挂牌起始价及项目开竣工时间要求等有关事项按你们提出的方案设定。
二、该地块出让工作由市国土房产局主持,市土地开发总公司承担具体工作,出让全过程由市公证处进行公证。
接文后,请抓紧开展该地块出让的各项工作。
厦门市人民政府
2015年10月3日
(此件主动公开)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5年10月1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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