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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残奥健儿在举世瞩目的北京第十三届残奥会上,自强不息,超越自我,挑战极限,奋勇争先,取得了89枚金牌、70枚银牌、52枚铜牌,位居金牌榜和奖牌第一位,为祖国赢得重大荣誉,谱写了我国残疾人体育事业发展的新篇章,为实现“两个奥运同样精彩”的目标作出了重要贡献。
参加此次残奥会的我市3名运动员为此作出了积极的贡献,为祖国和厦门市赢得了荣誉。叶超群获得了男子乒乓球团体M6-8级冠军、男子乒乓球单打M7级亚军,陈鸿杰获得了男子跳高F44-46级季军。侯斌在本届残奥会中被推选为中国唯一的“残奥会”形象大使和残奥会主火炬手,在残奥会开幕式上成功地点燃了主火炬。为表彰他们所取得的优异成绩,市政府决定对参赛运动员、教练员和有功人员给予奖励。
一、对获得金、银、铜牌的运动员,分别奖励100万元、40万元、20万元。
二、对获得铜牌的运动员的教练员奖励20万元。
三、对国际残奥大使、北京残奥会主火炬手、我市著名残疾人运动员侯斌奖励30万元。
四、对行政后勤人员、科医人员及其他为运动员取得优异成绩作出贡献的有功人员,按参赛运动员、教练员总奖金的10%奖励。
希望被奖励的运动员、教练员及有功人员戒骄戒躁,再接再厉,在今后的生活和工作中继续发扬顽强拼搏的精神,再创佳绩。希望全市广大残疾人事业工作者和各条战线的同志以获奖运动员、教练员为榜样,为促进我市残疾人事业和其他各项事业发展,为海峡西岸“两个先行区”建设、为我市实现新的跨越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厦门市人民政府
二OO八年十月十六日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08年10月1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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