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
市政协十四届四次会议第20252059号
重点提案答复的函
谢碧芬委员:
市政协第十四届四次会议期间,您提出的《关于大力发展托幼一体服务加快推进公办幼儿园开展托育服务的建议》(第20252059号)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办理工作背景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加强普惠育幼服务体系建设”。2024年10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完善生育支持政策体系推动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的若干措施》,要求大力发展托幼一体服务,优化托育服务精准供给。市委市政府始终高度重视幼儿园开展托育服务相关工作,连续6年将普惠托育项目建设列入为民办实事项目。市政府对幼儿园开展托育服务工作多次专题研究,组织相关部门认真吸纳工作建议,推动落实落细各项支持措施。今年8月28日,市卫健委、教育局等七部门联合印发《厦门市支持幼儿园开展托育服务的若干措施》,明确了合理规划托班资
源、优化登记备案程序、规范托班招生管理、保障从业人员配备、健全经费保障机制等方面支持政策,加力推动公办幼儿园开展托育服务有关工作,取得较好成效。
二、措施与成效
近年来,我市积极推进普惠托育服务体系建设。2023年3月获评全国第一批婴幼儿照护服务示范城市,2023年底获批实施中央财政支持普惠托育服务发展示范项目。2024年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主任雷海潮向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国务院关于推进托育服务工作情况的报告》时,专门提及“厦门市在卫生技术人员职称中增设托育服务专业类别”,对我市先行先试托育服务职称评审给予肯定。截至2024年底,全市托育机构451家,总托位2.34万个,幼儿园开展托育服务247所,提供托位9364个。公办幼儿园办托93所,提供托位3641个。
(一)打造专业队伍,加强师资融合
一是试点破题,明确配比标准。湖里区、集美区率先开展公办幼儿园办托试点,健全师资保障机制。湖里区明确公办试点园托班师幼比1:7,并额外配备1名托班保健人员;集美区按照托班数量核定教职工人数,每班配备2名保育师+1名保育员,且在园幼儿超300人时增配1名托育卫生保健人员,有效增强师资力量配备。
二是制度保障,打通融合通道。卫健部门联合教育、编办、财政等部门,协同制定师资保障政策,配齐配强托班保教人员,明确每班至少配备3名保教人员,并按收托婴幼儿数量增配卫生保健专兼职人员,公办幼儿园托班幼儿数量可作为申请配备教职人员数量、岗位设置依据。幼儿园托班从业人员按幼儿园其他同类从业人员相关标准享受工资待遇。
三是培训赋能,提升专业能力。开设“托育技能提升”等公益培训班,已累计培训超1000人次。推动院校人才培养,全市6所高职、4所中职学校开设婴幼儿托育相关专业,在校学生1.57万人,建设校内外实习实训基地300余个。
(二)调整补助实施,强化财政支撑
一是基础补助先行,满足普惠需求。我市对开设普惠托班的幼儿园,每个托位给予1000元一次性改造补助。在此基础上,湖里区为公办试点园每班核拨一次性开班建设补助。
二是精准测算提标,回应实际需求。卫建、教育部门协同开展多轮实地调研,切实提升幼儿园办托成本测算的精准度准确度。公办幼儿园托班一次性改造补助;公办幼儿园托班公用经费按公办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拨款标准核拨,同时鼓励各区结合实际适当提高经费标准。
三是奖补引领示范,激发参与热情。将公办幼儿园托班纳入各级托育奖补范围,2024年湖里区港务幼儿园托班成功入选“全国爱心托育用人单位”。
(三)统筹管理力量,规范监管机制
一是制定专项措施,明确长远规划。2026年起,新建居住区配套幼儿园规划和建设统筹考虑托育需求,与居住区同步规划、建设、交付。支持现有幼儿园在符合办学标准和满足辖区内3-6岁儿童入园需求,具备托育机构设置标准和管理规范等前提条件下增设托班。
二是规范开办要求,避免多头监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开具幼儿园开设托班的消防验收合格证明;教育部门负责加强幼儿园开设托班的条件评估和日常管理;卫健部门按相关规定做好备案和业务指导工作。
(四)强化宣传沟通,营造良好氛围
一是线上平台便捷查,信息公开透明。通过“托育机构导航”小程序,市民可实时查看全市托育机构基本信息、位置;定期公示备案托育机构名单,公众号持续推送托育政策解读、机构介绍,确保信息“随手可及”。
二是多维传播造声势,品牌深入人心。推出托育服务城市品牌“爱鹭托”及专属IP,制作项目宣传片,在50多个城市大屏同步展播;打造“公交+地铁”托育专列,累计开行1000余趟次。联合抖音、小红书等平台,推出“托育探店”等系列内容,播放量累计超10万人次。
三是线下活动接地气,服务贴近群众。以“托育服务月”等为契机,开展健康义诊、育儿讲座、亲子互动等活动,累计发放宣传册5万余份;在各类医疗机构滚动播放宣传视频;组织“托育家庭体验日”等活动,实现“社区、家庭、公共场所”宣传全覆盖。
四是监管评估双发力,提升服务质量。将托育服务纳入“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联合监管清单,重点排查食品卫生和消防隐患。率先全国启动全域托育机构质量评估,2024年10月首轮评估覆盖250家机构,现已启动第二批150家机构评估工作。
三、今后推动计划
下一步,我市将积极组织各相关部门,着力扬优势、补短板,落实“人财物”一体优先保障,持续完善托育服务体系建设,加快推动我市普惠托育事业高质量发展。
一是构建协同高效、上下联动工作新格局。理顺托育管理体制,加强跨部门工作统筹、责任落实和信息共享,完善托幼一体服务工作格局。鼓励基层结合实际大胆探索,及时总结推广公建民营等创新模式。
二是加力推动托育服务体系提质扩容。统筹考虑幼儿园转型与托育服务拓展,推动有条件的幼儿园实现托班全覆盖;新建居住区配套幼儿园同步规划托育设施。制定托幼一体服务质量标准,加强师资培训和融合,扎实推进“量质齐升”。
三是探索公办民办优势互补错位发展。对公办幼儿园办托,加大建设改造和运营补助力度,缓解成本压力;对纯普惠托育机构,探索以租金补贴、信息共享、课程指导予以支持。注重发挥市场机制作用,鼓励社会资本投入,推动公办民办错位互补发展。
四是持续强化托育服务人才队伍建设。整合职前托幼师资培养体系,支持有条件的高等院校和职业院校增设托育服务相关专业;完善职后托幼师资培训与教研制度,开展系统化、实践性强的托育和保教培训。推进托育职称评审改革,拓宽职业发展通道,增强托育职业吸引力。
感谢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敬请继续提出宝贵意见。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5年9月29日
(此文有删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