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
市政协十四届四次会议第20254027号
重点提案答复的函
杨帆委员:
市政协十四届四次会议期间,您提出的《促进包容审慎监管执法以优化营商环境的建议》(第20254027号)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该提案立足我市实际,所提的建议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对推进我市包容审慎监管执法、优化营商环境具有重要意义。市政府高度重视,市政府分管领导多次听取提案办理情况汇报,作出具体工作部署。市司法局作为主办单位,主动加强与您的沟通对接,积极会同市市场监管局开展调研,研究具体办理措施,共同推进提案办理工作,有关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一、关于“建立‘小过重罚’纠偏机制”建议的办理情况
我市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2021年在全省率先全面推行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建立不予处罚、减轻处罚、从轻处罚、免于行政强制等“四张清单”制度并进行动态调整,对各级行政执法部门仅适用行业领域法律法规规章的现象进行精准纠偏,将轻微违法行为可能出现的“小过重罚”情形,纳入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四张清单”范畴,督促引导行政执法部门依法依规作出处罚决定,推动执法理念从刚性管制向柔性监管转变,破解“小过重罚”“一刀切”等执法难题。截至目前,“四张清单”已覆盖全市32个执法领域,总数从2022年的1162项扩大到2395项。
二、关于“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建议的办理情况
从细化标准、规范行使、加强监督等三方面入手,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坚决遏止任性用权。一是细化行政裁量标准。结合我市实际,持续督促我市各级行政执法部门细化和完善行政处罚事项的裁量标准。截至目前,推动全市32个行政执法领域制定细化裁量权7889项,涉及1214部法律法规规章。二是规范行使裁量权。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行使应用情况作为案件评查的重要内容和评查标准,确保处罚幅度与违法行为的严重程度相匹配。三是强化行政裁量督查。将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纳入年度监督检查计划,重点督查各单位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制定、备案以及适用情况。通过建立健全自由裁量权相关制度,限缩部门权力,约束任性执法,进一步提升全市各级行政执法部门的行政执法水平。
三、关于“强化执法监督机制”建议的办理情况
我市持续强化内外结合的行政执法监督体系建设,整合政府内部、社会公众以及各类市场主体等多方面监督力量,积极打造全方位、立体化监督体系。一是拓宽执法监督渠道。今年5月,市司法局制定印发《厦门市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工作规则》,选聘我市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30名,建立行政执法监督联系点4个,并组织开展相关培训工作。通过多次邀请行政执法监督员参加案件评查、实地检查、调研督导,鼓励社会力量深度参与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形成内外监督合力,有效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二是深入开展案件评查。今年6月,市司法局聚焦重点执法领域,从公安、资源规划、生态环境等10个主要市级执法部门和各区,抽取152卷行政处罚卷宗开展评查工作。三是定期开展监督核查。今年6月至7月,市司法局牵头组成执法监督检查小组,通过“听汇报+查台账+核卷宗+开座谈”方式,了解有关单位行政执法工作情况,指导推进相关工作,坚决纠正损害企业合法权益的违法或不规范执法行为,实现重点执法领域监督检查全覆盖。
四、关于“加强基层执法队伍建设”建议的办理情况
提升基层执法队伍能力素质是落实包容审慎监管执法的基础,我市积极推动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夯实行政执法根基。一是开展专题培训。将包容审慎监管执法、涉企行政检查有关措施规范、“闽执法”平台操作实施规程纳入培训内容,做到行政执法培训全覆盖。今年以来,市司法局组织各类全市综合执法培训4场,参训人数达到520人次。二是严格资格管理。指导监督各级行政执法部门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和持证上岗制度。今年以来,市司法局共组织35个行政执法部门316名人员参加年度全省行政执法资格证件考试。三是加强示范指导。市司法局编印《涉企行政检查工作制度汇编》《厦门市行政处罚典型案例汇编》,充分发挥制度汇编和典型案例的规范指导、警示教育作用;市市场监管局出台医疗机构、旅游市场等领域合规指引,进一步规范医药、旅游等领域市场秩序。
五、关于“严查‘趋利性执法’行为”建议的办理情况
我市坚决禁止和纠正“趋利性执法”行为,明确各级行政执法部门严格执行罚缴分离的管理制度,严禁下达或变相下达罚没指标,严禁将罚没收入与机关利益、干部职工福利挂钩。市司法局结合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和基层行政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聚焦食品药品、安全生产、公共交通等重点领域,将“小过重罚”“趋利性执法”问题纳入专项整治的重点内容,督促各级行政执法部门全面排查和清理处罚过于严苛、罚没收入异常增长的情况,并通过案件评查、实地监督检查、受理投诉举报等多种方式,有效纠治选择性执法、“一刀切”执法、过度执法及执法不作为、乱作为等突出问题,坚决杜绝“趋利性执法”问题。
六、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建议的办理情况
我市持续推行包容审慎柔性执法,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执法,强化合规指导,推行服务型执法。一是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今年4月,《厦门市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若干措施》经市政府同意印发实施后,市司法局持续督促各级行政执法部门严格贯彻落实各项制度。截至目前,全市已完成排查清理四类“严禁实施行政检查”的组织和个人。二是畅通政企沟通对话机制。今年3月,市司法局联合市市场监管局召开市场经营主体座谈会,邀请各领域企业家代表参加,结合涉企行政检查场景与行业特点,充分听取企业对行政执法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贴近企业需求,解决急难愁盼。三是提升“智慧化”监管。市司法局依托“闽执法”平台,运用大数据技术进行行政执法风险预警和态势研判,对执法频次异常问题进行监督。
下一步,市政府及其部门将进一步总结提案办理过程中的经验做法,持续抓好改进提升,努力打造更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一是细化执法标准,提升能力建设。全面深化以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为主体、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与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四张清单”为保障的裁量制度体系,动态细化与扩充清单事项,确保行政执法标准科学性、合理性与实用性。加强一线行政执法人员综合素质能力建设,强化法治思维和业务技能,全面提升规范执法和文明执法水平。二是强化执法监督,筑牢法治防线。对“小过重罚”“一刀切”“趋利性执法”等问题常抓不懈,充分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手段,全程对行政执法活动线上跟踪、预警与研判,提升监管效率与准确性。引入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社会公众监督和第三方专业评估机制,构建内外结合、多维立体的监督网络,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规范运行。三是深化协同共治,优化营商环境。加强部门的政策协同与信息共享,定期开展联合研判与会商。建立健全与市政协的常态化沟通机制,认真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建议,形成政府监管、行业自律、企业自治、社会监督互为支撑的协同共治新格局,持续推动营商环境整体优化升级。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敬请继续提出宝贵意见。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5年9月24日
(此文有删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