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
厦门市互花米草除治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厦门市互花米草除治攻坚行动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组织实施。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2年10月9日
(此件主动公开)
厦门市互花米草除治攻坚行动方案
互花米草被列为全球最危险的100种外来入侵物种之一,影响近海生态环境和群众生产生活。为尽快消除互花米草危害,维护我市滨海湿地生物多样性和生态系统安全,打造美丽生态岸线景观,特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物安全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一年明显见效、二年基本除治、三年完成修复、长期加强管护”总体目标和“全民动员、方法对路、科学除治、后期管护、生态提升”的工作要求,坚持属地为主、生态优先、系统治理、防治统筹、精准施策的原则,对翔安区现有1800亩互花米草的除治、修复、提升及后期管护进行统筹安排,开展除治攻坚行动。到2022年底,实现全市互花米草基本得到除治;到2023年9月底,及时除治新增的互花米草;到2024年底,除治后的滩涂基本得到科学修复(其中20%采取种植乡土植物进行生态修复),除治成果得到有效巩固,生态功能持续恢复,形成较好的景观效果。
二、主要任务
(一)统筹推进,科学除治
1.实行联动除治。实行各部门协同联动除治、一体化除治,做到行动一致、标准一致、时间安排一致。翔安区现有互花米草的除治由翔安区人民政府统一组织实施。市直有关部门要经常性督促指导开展除治工作,各部门要加强沟通协调、相互借鉴、共享信息,切实提升除治效能。
2.细化落实任务。要根据互花米草的分布区域、面积大小、危害程度、扩散趋势等,细化落实辖区内互花米草除治年度任务,制定除治攻坚行动实施措施和路线图,将辖区内互花米草现状图斑落地上图,建立互花米草除治斑块清单,逐一明确除治斑块的具体位置、范围、面积、除治措施、完成时限和相关责任人,实行清单化管理,确保责任落实到地到时、到岗到人。
3.选择科学方法。坚持环境保护优先,因地制宜选择科学的除治方法,依法依规开展除治工作,确保不形成化学污染,不对海洋生态环境造成不利影响。对成片分布的互花米草,鼓励采取刈割+旋耕、刈割+翻挖根部、深翻等方式进行除治;对零星分布或红树林内散生的互花米草,鼓励采取人工挖(拔)除。要认真掌握省林业局组织编制的互花米草除治、生态修复、生态提升技术指南,严格执行技术规范,确保除治成效。
4.合理组织施工。根据本地互花米草生物学特性、生长规律、海洋洋流流向和沿海季风风向,准确把握除治时机,合理安排施工作业顺序,提高除治效率。合理组织施工力量,精准测算工作量,统筹考虑社会化服务组织的技术力量、天气状况等因素,科学倒排工期,督促施工单位合理调配施工设备和队伍,在确保安全、质量和环保的前提下,优化现场施工安排,加大施工面,多开施工点,抢时间、赶进度,全力加快除治。密切关注高温、台风、潮汐、强降雨等影响,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确保施工作业安全。
5.加强科技支撑。组织开展互花米草绿色防治技术、生物替代技术等方面的科技攻关、环境评估,对符合条件的互花米草防治技术研究列入市科技项目给予支持,加大科技成果推广力度。邀请国内知名专家开展防治决策咨询、业务指导,充分发挥自然资源部第三海洋研究所、厦门大学等科研院校作用,组织开展技术培训、现场指导。
责任单位:各区人民政府,市资源规划局、生态环境局、水利局、科技局、海洋发展局、厦门港口局、各相关片区指挥部等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二)因地制宜,分类修复
1.统筹制定修复方案。要衔接“三区三线”、海洋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海岸带综合保护与利用规划等,根据不同生态功能分区,科学统筹制定修复方案。对自然保护地,要考虑主要保护对象和核心景观保护需求,借鉴闽江河口生态修复模式,采用保护优先、适度干预的措施,重点做好自然保护地的生态修复;对航道、港口码头港池水域,要按照通航和经营要求,采用人工疏浚、保证生产的措施;对其他区域,要根据资源禀赋,采用生态修复、适度留白的措施。加强除治后滩涂用途管制,从严管控新增养殖,除治后的滩涂要因地制宜采用种植乡土植物进行人工修复或自然恢复等措施,恢复滩涂自然状态,提升湿地功能。
2.合理确定修复方式。根据潮间带基质特点,按照“宜林则林、宜草则草、宜滩则滩”的原则,确定除治后滩涂的修复方式。学习借鉴闽江河口、罗源北山、泉州湾等地的成功做法,对适宜开展植被修复的除治区,通过多种秋茄、桐花树、芦苇、短叶茳芏、南方碱蓬等乡土植物,构建以红树植物或盐沼植物为主体的、具有区域特色的湿地植物群落,形成海岸复合植被防护体系;对不宜开展植被修复的除治区,保留光滩进行自然恢复。
3.科学选择修复植物。参考除治区历史状态或周边自然状况相似的原生生态系统,根据滩涂底质、潮位、盐度、水文及其他自然条件,选择红树植物或盐沼植物。红树植物可选择秋茄、桐花树、白骨壤、木榄、老鼠簕等。盐沼植物可选择芦苇、短叶茳芏、南方碱蓬、海马齿、海三棱镳草、海雀稗、盐地鼠尾粟等。
责任单位:各区人民政府,市资源规划局、生态环境局、海洋发展局、厦门港口局、各相关片区指挥部等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三)突出重点,生态提升
1.结合生态修复进行提升。在保证主要功能需求的前提下,根据沿海岸线的基质状况,优化海岸带生产、生活和生态空间布局,对开展植被修复的除治区,统筹修复和提升,合理进行景观配置,实施湿地保育、栖息地改造,营造生态岸滩,丰富滨海湿地生物多样性,提升岸线生态系统稳定性和服务功能。
2.实施工程项目带动提升。以城乡毗邻海湾海滩为重点,依照乡村振兴、美丽海湾等建设规划和本地区相关规划,谋划实施“蓝色海湾”综合整治、海岸带保护修复、滨海湿地修复、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等生态环境提升项目,提升滨海生态环境和生态功能,打造美丽自然的生态岸线,实现“水清、岸绿、滩净、湾美”。
3.依托优质资源开展提升。借鉴下潭尾红树林公园、罗源北山红树林海岸公园、霞浦全国最美滩涂等做法,结合实际情况,因地制宜,选取靠近城镇村庄、交通便利、自然基础条件好、景观资源品质高的区域,通过科学配置红树林等滨海植物,进一步提升滩涂、水系、岩礁等滨海湿地景观效果,深入挖掘滨海湿地文化资源,传播生态理念,实现生态惠民。
责任单位:各区人民政府,市资源规划局、生态环境局、市政园林局、农业农村局、文旅局、海洋发展局、厦门港口局、各相关片区指挥部等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四)动态监测,长效管护
1.加强监测预警。构建天空地一体协同的监测网络,及时发现报告、迅速开展除治,做到“早发现、早除治”。市直各有关部门要根据职责分工,督促指导各区加强相关区域的监测。综合运用遥感影像、地面巡护等措施,开展互花米草动态监测,及时掌握互花米草除治任务进度和成效、发现除治残留和新入侵扩散的增量动态。结合国土资源和森林草原湿地资源年度监测,完善全市互花米草信息数据库,建立信息共享和增量风险预警机制。
2.强化专业管护。要“斩草除根”,防止“死灰复燃”,针对互花米草根茎难以有效清除的问题,通过合同约定等方式,确定除治实施单位持续做好后续跟踪,落实延伸管护责任,及时清除遗留根茎复萌的植株,并严格实行效果评估和验收,巩固除治成效成果。
3.完善日常巡护。要建立健全滩涂管护长效机制,对发现复发或新入侵的互花米草植株,及时予以清除,持续有效遏制增量。互花米草除治区域的林业主管部门,要建立完善日常巡护制度,及时清除复发和再入侵的互花米草。厦门港口局要将航道、港口码头港池水域的互花米草纳入日常巡查任务,结合航道、码头港池水域清淤等日常维护措施进行定期清除;同时督促各码头企业将港池水域的互花米草纳入日常巡查任务,结合码头港池水域清淤等日常维护措施进行定期清除。海漂垃圾负责部门要及时打捞互花米草种子、残枝等漂浮物,结合海漂垃圾清运工作,监控互花米草扩散情况。其余区域也要组织专业队伍、聘用专管员等开展日常巡查并及时清除,做到全覆盖、无盲区。
责任单位:各区人民政府,市资源规划局、海洋发展局、生态环境局、市政园林局、厦门港口局、各相关片区指挥部等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三、组织保障
(一)专班专责推进。市级建立市政府分管领导牵头,发改、科技、财政、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市政园林、交通运输、水利、农业农村、文旅、林业、海洋渔业等有关部门及相关区人民政府分管负责同志参加的互花米草除治工作专班,统筹协调除治相关工作(详见附件2)。工作专班设在市资源规划局,负责督促落实工作部署,在除治攻坚期间实行“一日一报送、一周一调度、一月一通报”工作机制,及时分析研判攻坚行动的动态形势。市、区根据工作需要,建立工作机制,强化统筹协调、分析调度和督促指导,确保任务措施落细落地,主要领导要负总责、分管领导要具体抓。相关区人民政府要在每月25日前将除治情况报市资源规划局,在2022年底全面组织自查并于12月5日前将自查结果报市资源规划局,由市资源规划局组织市直有关部门进行核查并将结果报市政府。
责任单位:各区人民政府,市资源规划局、发改委、科技局、财政局、生态环境局、市政园林局、水利局、农业农村局、文旅局、海洋发展局、厦门港口局、各相关片区指挥部等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二)压紧压实责任。各区人民政府要落实互花米草除治主体责任,加大会商、协调、推动、督办、检查力度,按照除治图斑清单,实行挂图作战、销号管理,真正做到责任清、任务明、措施实、效果佳,确保按期完成除治目标任务;要加强除治质量监控,建立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报告问题、及时解决问题的工作机制,对进度偏慢的地方,要具体分析、找准症结、及时整改,对于需要市级专班协调解决的问题,要及早报告。市直有关部门要按照部署要求和职责分工,将除治攻坚工作纳入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林长制等考核内容,加强跟踪管理、督促指导,加强配合协作、会商协调,形成齐抓共管的合力,共同抓好互花米草除治、监测、生态修复和提升等工作。对除治攻坚行动措施有力、成效突出的,优先给予项目支持;对措施不力、进度滞后的,通过工作提醒函、约谈等方式督促责任落实,并在年度政府部门督查考核结果中予以通报。
责任单位:各区人民政府,市资源规划局、发改委、科技局、财政局、生态环境局、市政园林局、水利局、农业农村局、文旅局、海洋发展局、厦门港口局、各相关片区指挥部等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三)强化要素保障。按照事权划分原则,我市互花米草除治攻坚、生态修复、景观提升等费用由相关区人民政府及片区指挥部按实际需求统筹。各相关区人民政府要加强资金筹措,将所需费用纳入本级财政预算,为除治攻坚提供资金保障;市直有关部门要积极争取上级相关资金支持。要强化造林种苗保障,要提前做好红树植物等苗木需求测算,加强供需对接。
责任单位:各区人民政府,市财政局、发改委、资源规划局、生态环境局、海洋发展局、厦门港口局、各相关片区指挥部等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四)防控廉政风险。要强化项目资金管理,严格落实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要求,确保专款专用。要严格决策程序,按照政府采购、招标投标管理相关规定执行,防止廉政风险,确保除治工作顺利实施。要强化监督检查验收,加强资金拨付和使用监管,确保资金使用安全、规范、有效。
责任单位:各区人民政府,市资源规划局、财政局、生态环境局、海洋发展局、厦门港口局、各相关片区指挥部等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五)注重全民动员。相关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把除治互花米草作为一项必须完成的重大任务,抓紧抓实抓出成效。各单位要积极采取以工代赈、就近招工等方式,组织动员农村劳动力参与除治、修复、生态提升及后期管护等工作,助力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促进乡村振兴。要综合运用电视、报刊、新媒体等载体,广泛宣传互花米草的危害性和维护湿地生态安全的重要性,及时宣传报道除治攻坚工作进展和成效,引导广大人民群众特别是周边城乡居民和党政机关、群团组织、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积极参与除治攻坚,营造“广泛发动、全民参与”的浓厚氛围。要及时总结推广除治攻坚过程中的好经验、好做法,促进交流互鉴,形成以点带面、全面提升的良好效应。
责任单位:各区人民政府,市资源规划局、生态环境局、市政园林局、水利局、农业农村局、文旅局、海洋发展局、厦门港口局、各相关片区指挥部等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附件:1.厦门市互花米草除治任务计划表
2.厦门市互花米草除治工作专班成员名单及职责分工
附件1
厦门市互花米草除治任务计划表
单位:亩
行政区 |
总任务数 |
2022年度 |
2023年度 |
合计 |
1800 |
1800 |
0 |
翔安区 |
1800 |
1800 |
0 |
占比 |
100 |
100 |
0 |
附件2
厦门市互花米草除治工作专班
成员名单及职责分工
一、成员名单
组 长:张志红 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卢少进 市政府副秘书长
柯玉宗 市资源规划局局长
成 员:李晓燕 市发改委副主任
曹伟民 市科技局副局长
王明汉 市财政局副局长
黄 英 市资源规划局总规划师
陈秋茹 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
王伟军 市市政园林局二级巡视员
余先锋 厦门港口局副局长
康永滨 市水利局党组成员、市河长办专职副主任
陈开斌 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钟海林 市文旅局副局长
林怀远 市海洋发展局总工程师
黄亚祥 翔安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吴洪钦 机场片区指挥部常驻副总指挥
二、职责分工
负责统一组织全市互花米草除治攻坚行动,督促指导行动任务落实,协调解决攻坚行动中的重点、难点问题。专班设在市资源规划局。
市资源规划局:负责督促相关落实工作部署,调度、分析除治攻坚进展情况,组织市直有关部门对相关区年度工作情况进行核查,及时向市政府报告核查结果以及推进中的重大进展、重要情况。负责督促指导自然保护地内互花米草除治和生态修复工作。负责组织指导编制国土空间规划并监督实施,督促指导海洋生态保护修复项目内的互花米草除治和生态修复工作,指导申报海洋生态保护修复等国家项目。
市发改委:会同有关部门,指导相关单位积极申报湿地保护修复等项目,争取国家项目支持。
市科技局:负责组织开展互花米草防治科技攻关,将符合条件的互花米草防治研究纳入市科技项目给予支持。
市财政局:负责统筹落实互花米草除治、修复市级补助资金,配合有关部门指导各区争取中央预算内资金支持。
市生态环境局:负责督促指导各区在组织陆海污染协同防治、“美丽海湾”建设中推进互花米草除治工作。
市市政园林局:负责指导城市建成区内滨海区域的城市公园建设。
厦门港口局:负责督促指导航道、港口码头港池水域范围内互花米草除治工作。
市水利局:负责督促指导河口水利治理项目内的互花米草除治工作。
市农业农村局:负责牵头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推动滨海宜居宜业美丽乡村建设。
市文旅局:负责督促指导开展滨海旅游景观资源保护利用和旅游设施建设工作。
市海洋发展局:负责督促指导渔业码头港区互花米草除治工作。
机场片区指挥部:负责统筹、承担片区范围内互花米草除治、修复、生态提升、后期管护费用。
翔安区人民政府:负责统筹协调本行政区域互花米草防治资金落实和除治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