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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XM00100-02-03-2022-007
文  号:厦府办〔2022〕20号
发布机构:厦门市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2022-03-02
标  题: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厦门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3-09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
调整厦门国际贸易“单一窗口”
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3-09 1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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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各开发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根据人员变动情况和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调整厦门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

  组   长:黄晓舟  市委常委、副市长

  常务副组长:何东宁  厦门自贸片区管委会主任

  副 组 长:熊衍良  厦门自贸片区管委会常务副主任

        陈 敏  市商务局局长、市口岸办主任

        张冬冬  厦门海关副关长

        卢海林  厦门自贸片区管委会副主任

  成   员:苏国辉  市政府副秘书长

        王宝玉  市商务局党组成员、市口岸办副主任

        谢继宏  厦门边检总站副总站长

        郭志强  厦门海事局副局长

        陈海燕  厦门市税务局一级巡视员

        李宜聪  人民银行厦门市中心支行副行长、外汇管理局厦门市分局副局长

        欧阳俊  厦门海关综合业务处处长     

        林晓辉  市发改委二级巡视员

        许文恭  市工信局副局长、市大数据局局长

        曾希扬  市财政局一级调研员   

        连 任  市金融监管局副局长 

        王国赞  市市场监督局一级调研员  

        李霹雳  市交通运输局一级调研员  

        洪里专  厦门港口管理局二级巡视员

        陈玉辉  市审批管理局副局长     

        蔡立群  厦门港务控股集团总经理

        张 瑜  厦门信息集团副总经理    

  二、内设机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依托厦门自贸片区管委会,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厦门自贸片区管委会副主任卢海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市商务局党组成员、市口岸办副主任王宝玉兼任。办公室分设综合协调组、业务需求组、技术专家组等工作组。

  ㈠综合协调组

  主要负责健全“单一窗口”平台建设、运行、运营、经费保障等机制,完善平台网络信息安全、数据共享等制度,协调解决平台项目中遇到的问题等。

  组  长:张慧琼  厦门自贸片区管委会规划建设局局长

  组  员:高晓桑  市口岸办口岸管理处处长

       李碧莲  市发改委综改处处长  

       林 斐  市财政局企业处处长

       章泳辉  市工信局(市大数据局)数据资源管理处副处长

       蔡 毅  厦门海关综合业务处副处长    

       陈淑珠  厦门自贸片区管委会财政金融局局长

  ㈡业务需求组

  主要负责审核把关各成员提出的业务需求,牵头组织业务调研,协助提出业务流程优化与再造思路和方法等。

  组  长:代 斌  厦门自贸片区管委会经济发展局局长

  组  员:颜 娟  市口岸办口岸管理处四级调研员

       章泳辉  市工信局(市大数据局)数据资源管理处副处长

       蔡 毅  厦门海关综合业务处副处长  

       谢中华  厦门边检总站边防检查处处长

       崔国春  厦门海事局船舶监督处处长

       陆 军  厦门市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副局长

       涂 莘  厦门外汇管理局经常项目管理处处长

       陈 赟  厦门港务控股集团企划运营部经理

       李卫江  厦门信息集团信息港公司常务副总经理

       王志勇  自贸区电子口岸公司总经理

  ㈢技术专家组

  主要负责对平台项目可行性分析和论证,规划设计平台技术架构,编制平台项目建设方案并组织评审。

  组  长:吴志强  厦门自贸片区管委会信息化服务中心主任

  组  员:章泳辉  市工信局(市大数据局)数据资源管理处副处长

       陈从毅  厦门海关科技处副处长

       林妙南  厦门海事局综合计划处处长

       白晓方  厦门边检总站信息科技处处长

       岳 涛  厦门港务控股集团信息化部副经理

       杜新恭  自贸区电子口岸公司副总经理

  领导小组及内设机构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相应岗位职责人员自行递补并报领导小组备案,不再另行发文。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2年3月2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 厦府办〔2022〕20号.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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