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拓展网上公文办理工作的通知
各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政府各工作部门:
为进一步加快电子政务建设步伐,推动办公自动化应用,提高办公效率,改善公共服务,降低行政成本,经市政府同意在各区政府和政府各工作部门拓展网上公文办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网上公文办理是指市政府办公厅承办、需征求相关部门意见的公文,通过办公自动化系统进行网上跨部门的交办和意见反馈。网上公文办理是办公自动化重要应用和拓展,是深化电子政务推广应用,提高电子政务支撑能力和服务水平,不断提高政府办事效率和优化政府服务环境的一项具体工作。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分管领导牵头、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认真组织,推进这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明确责任,确保实效
各单位要明确专人负责公文的接收、办结反馈工作。原则上每个正常工作日,应至少三次登录系统处理公文,具体时间为每天上午、下午上班时和下午下班前分别上网一次,及时处理来文;节假日和下班时间,如有紧急公文,发送方应及时通知办理方,确保工作及时、无误。上网处理公文时,应对公文的正确性、格式及其附件进行检查、确认。公文处理的操作使用应建立AB角制度。操作人员应具备相关业务素质、安全保密资质并相对稳定。人员变动时应及时向市政府办公厅联系处室和信息技术处报备。各单位要不断总结网上公文处理在部门内部运转经验,不断规范、完善本部门内部公文处理机制,确保工作实效。
三、认真准备,抓好落实
各单位要配备计算机用于公文处理,现有的用于金宏网电子公文交换的计算机可兼用。要研究确定网上公文处理在部门内部的运作机制,有条件的要通过部门内部办公自动化系统流转处理。要主动配合市府办做好网络调试、IP地址配置,以及办公系统软件的安装、测试工作。市府办信息技术处要认真组织,与技术支持单位一道,做好技术支持和各项准备工作。
网上公文处理工作将分两批进行。第一批单位从8月1日起开始实行,公文处理与交换全部通过公文处理网络进行。第二批单位启用网上公文处理工作时间另行通知。
四、加强培训,推动应用
市府办信息技术处要及时组织开展公文处理系统的培训工作。各单位要合理安排,确保人员参训率;要建立健全公文处理的各项管理制度;要加强联系沟通,对工作中遇到的困难与问题,及时向市府办反映,以促进工作的开展。
联系单位:市府办信息技术处
联系电话:5398907、5398908
附件:市政府系统开展网上公文处理工作单位名单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OO九年七月十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市政府系统开展网上公文处理工作单位名单
一、第一批开展网上公文处理工作单位名单(29个)
(一)政府部门(23个)
发改委、经发局、贸发局、科技局、财政局、教育局、人事局、国土房产局、建设与管理局、规划局、劳动社会保障局、农办(农业局、林业局)、市政园林局、交通委员会、水利局、环保局、海洋与渔业局、统计局、旅游局、台办、法制局、行政执法局、土地总公司。
(二)区政府办公室(6个)
思明区、湖里区、集美区、海沧区、同安区、翔安区政府办公室。
二、第二批开展网上公文处理工作单位名单(29个)
教育局、民族宗教局、公安局、监察局、民政局、司法局、人事局、信息产业局、外资局、文化局、卫生局、计生委、审计局、广电局、体育局、物价局、工商局、质监局、食品药品监督局、粮食局、外事办、侨办;国资委、新闻出版局(版权局)、安监局、港口管理局;
象屿保税区、火炬开发区、鼓浪屿-万石山风景区管委会办公室。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09年7月14日印发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