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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停止执行厦门市重点出口企业扶持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停止执行《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贸发局市财政局关于厦门市重点出口企业扶持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厦府办〔2008〕60号)。
特此通知。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OO九年三月三日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09年3月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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