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政府各工作部门:
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政府网站建设和管理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06〕104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政府网站建设和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闽政办〔2007〕20号)的要求,为加强政府网站的绩效评估,进一步提升政府系统网站建设管理服务水平,更好地服务政府、服务百姓,市政府办公厅、市信息产业局将组织开展我市第三届(2008)政府系统网站绩效评估活动,并评选10家优秀政府网站。现将开展绩效评估活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的范围
(一)市政府部门网站(47个)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经济发展局、教育局、科学技术局、民族与宗教事务局、公安局、监察局、民政局、司法局、财政局、地方税务局、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人事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建设与管理局、交通委员会、农业局(林业局)、水利局、贸易发展局、文化局、卫生局、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审计局、环境保护局、广播电视局、体育局、统计局、物价局、工商行政管理局、海洋与渔业局、质量技术监督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旅游局、粮食局、外事办公室、侨务办公室、法制局、外商投资局、规划局、市政园林局、机关事务管理局、民防办公室、港口管理局、安全生产监督局、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新闻出版局。
(二)各区政府(6个)
思明区政府、湖里区政府、集美区政府、海沧区政府、同安区政府、翔安区政府。
(三)各开发区(3个)
象屿保税区管委会、火炬高新区管委会、鼓浪屿-万石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
二、评估标准
本次绩效评估活动主题是“政府信息公开”。评分内容主要包括四个部分,总分值是100分,其中:信息公开(45分)、在线办事(35分)、公众参与(15分)、网站设计(5分)。具体绩效评估指标详见附件。
三、评估办法
本次政府系统绩效评估将采取满意度调查、网站互评、专家评分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满意度调查占10%、网站互评占35%,专家评分占55%。在绩效评估的基础上,综合评选出10家优秀政府网站。
四、时间安排
(一)准备阶段(6月1日--8月30日)。
各参评单位根据评估指标对网站进行充实和完善,并将网站分管领导、专(兼)职人员、年度工作计划(含拟新开设网上应用项目情况)及各项工作制度以书面形式(一式两份)及电子版(一份)送市政府网站。
(二)评估阶段(9月1日--9月30日)
1、满意度调查(9月1日--9月30日)。
政府网站的满意度是公众和企业对网站的实际感知与期望值比较的程度。政府网站的三大功能定位是政府信息公开、公共服务和公众参与。因此政府网站的用户满意是指其对获取这些功能的要求已被满足程度的感受。本次评估“满意度调查”主要是采用“网上投票”方式进行,市民可以通过登入厦门市政府门户网站(www.xm.gov.cn) ,采用网上无记名方式进行投票,每个IP仅限投票1次,多投无效;
2、网站互评(9月1日-9月30日)。
各参评部门网站根据“厦门市第三届(2008)政府系统网站绩效评估指标体系”对所有参评部门网站进行细化评分。
3、专家评分
市政府办公厅、市信息产业局组织有关专家,根据“厦门市第三届(2008)政府系统网站绩效评估指标体系”对所有参评部门网站进行细化评分。
4、优秀政府系统网站评比
根据政府网站绩效评估结果,综合评选出10家优秀政府网站。
(三)表彰阶段(11月1日—15日)
综合评比结束后,市政府办公厅将发布绩效评估结果,将对获得优秀政府网站进行通报表彰。
五、要求
(一)政府网站是展示政府形象,开展政府信息公开,提升政府服务水平,实现政府与百姓互动的桥梁及重要平台。各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积极参与。各参评单位的分管领导要把绩效评估活动作为检验本单位电子政务建设水平、提升政府服务水平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负责网站建设与日常维护的处室、单位要组织人员对本部门网站进行自查,并结合实际情况,做进一步完善和提高。
(二)市信息技术服务中心(市政府网站)作为具体承办单位,要认真组织,抓好落实,做好咨询服务;要做好宣传报道,展示政府网站的形象。
市政府网站联系人:施英达、林冬梅
联系电话:5398715、5398720
邮箱:wzpb@xm.gov.cn
附件:厦门市第三届(2008)政府系统网站绩效评估指标体系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OO八年五月二十六日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08年5月2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