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厦府办〔2008〕54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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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厦门大学翔安校区项目为2008年市重点建设项目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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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各开发区管委会:
为保持与省政府对重点项目考核口径的一致性,经市政府研究同意,将厦门大学翔安校区项目由2008年市重点前期项目调整为2008年市重点建设项目,具体要求参照《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2008年市重点建设项目和重点前期项目名单的通知》(厦府〔2008〕60号)文件精神执行。
专此通知。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OO八年三月十八日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08年3月2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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