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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府办〔2008〕54号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厦门大学翔安校区项目为2008年市重点建设项目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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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各开发区管委会:

  为保持与省政府对重点项目考核口径的一致性,经市政府研究同意,将厦门大学翔安校区项目由2008年市重点前期项目调整为2008年市重点建设项目,具体要求参照《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2008年市重点建设项目和重点前期项目名单的通知》(厦府〔2008〕60号)文件精神执行。

  专此通知。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OO八年三月十八日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08年3月2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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