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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领导姓名、职务、办公地点、邮政编码及值班室电话

   领导姓名  职务
    
蔡寿国    党组书记
   许明耀    秘书长
   黄文辉    副秘书长、办公厅主任
   杨本喜    副秘书长
   卓锦绵    副秘书长
   朱奖思    副秘书长
   王德贤    副秘书长
   陈永茂    副秘书长  
   吕参军    副秘书长  
     游有雄    副秘书长
     赵晓波    副秘书长   
   黄河明    副主任
   王宝贵    副主任
   黄金锭    副主任
   林粟如    副主任
   沈顺文    副巡视员
   阮敦梁    副巡视员
   谢  松    副巡视员

 办公地点:湖滨北路61号市政府西楼
  网址:www.xm.gov.cn
  邮政编码:361012
  电子信箱:xmgov@public.xm.fj.cn
  值班电话:5052330,5052331
  传真:5052338

二、主要职责:

  1、负责市政府会议的准备工作和重要活动安排,协助市政府领导组织政府工作报告和其他会议决定事项的实施。

  2、协助市政府领导审核或组织起草以市政府和市政府办公厅名义发布的文、函、电,办理中央、国务院、省及各部、委、办发送市政府的文、函、电。负责编辑和发行《厦门市人民政府公报》。

  3、办理各区人民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门向市政府的请示、报告,提出审核、处理意见,报市政府领导审批。

  4、根据市政府领导的指示,对市政府部门之间出现的争议问题进行协调,提出处理意见,报市政府领导决定。

  5、负责市政府值班工作,及时向市政府领导报告重要情况,协助市政府领导组织处理需由市政府直接处理的突发事件和重大事故。

  6、督促、检查市政府各部门和各区人民政府对市政府文件、市政府会议决定事项及市政府领导重要批示的执行情况并跟踪落实。

  7、负责受理和组织人大代表建议、批评、意见和政协提案的办理工作,并向市政府领导报告。

  8、根据市政府领导的指示,组织有关调查研究,及时反映情况,提出建议,为市政府领导决策服务。

  9、负责收集、编辑、报送本级政府的政务信息,为国务院、省政府和市领导提供信息决策服务。

  10、受理、督办市长专线电话和网上市政府信箱反映的问题,协同市委办处理市委市政府信访工作。

  11、负责政府系统信息化的规划建设管理,协调党政机关信息化工作。

  12、负责市政府驻外办事处和归口管理单位的管理工作。

  13、负责本办人事、党务和离退休干部服务工作,并管理持靠本办单位的人事和党务工作。

  14、负责市政府、政府办相关的后勤保障、行政事务及接待工作。

  15、办理市领导交办的其它事项。

三、内设机构

  综合研究处、秘书一处、秘书二处、秘书三处、秘书四处、信息技术处、文电处、人秘处(机关党委)、督查室、老干处、会展协调办公室、金融处、总值班室

   (一)综合研究处
   负责组织起草市政府工作报告,市长、常务副市长在全市性重要会议上的讲话稿和署名文章;组织和起草向上级部门或领导同志的综合性汇报材料以及重大事项的专题报告;组织编写厦门市基本情况介绍;根据全市社会经济发展情况和政府工作重点,协调组织开展应用性的调研,形成调研报告,供领导决策参考;负责市政府全体成员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和市长办公会议等重要会议的会议纪要的撰写工作;协调和处理市领导和市府办领导批复和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秘书一处
   受理和承办给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厅综合管理和财经类的(计划、审计、统计、物价、财政、税务、劳动、人事、体制改革、立法、监察和社会保险等)来文来电;负责起草、审核、修改、呈批以市政府或市政府办公厅名义行文的综合管理和财经类文件;负责督促检查上级机关和市政府、市府办公厅综合管理和财经类事项的贯彻落实情况;负责市政府和市政府办公厅召开的有关工作会议的组织、会务和会议纪要撰写工作;参与有关综合管理和财经类问题的调研工作,协调和处理市领导和市府办领导批示和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秘书二处
   受理和承办给市政府和市政府办公厅经贸类(工业、交通、能源、粮食、供销、贸易、信息产业、医药管理、招商引资、经济协作、质量技术监督、工商行政管理和安全生产等)的来文来电;负责起草、审核、修改、呈批以市政府或市政府办公厅名义行文的经贸类文件;负责督促检查上级机关和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厅经贸类文件的贯彻落实情况;负责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厅召开的有关会议的组织、会务和会议纪要撰写工作;参与有关经贸问题的调研工作,协调和处理市领导和市府办领导指示和交办的其他事项。

  (四)秘书三处
   受理和承办给市政府和市政府办公厅的城建、旅游和农村农业类(城乡规划、建设与管理、土地、矿产、园林、城管、房地产、环境保护、市政、民防、海洋管理、旅游、农村、农业、农民、精神文明、重点工程、开发区建设等)来文来电;负责起草、审核、修改、呈批以市政府或市政府办公厅名义行文的城建、旅游和农村农业类文件;负责督促检查上级机关和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厅城建、旅游和农村农业类的贯彻落实情况;负责市政府、政府办公厅的有关会议的组织、会务和会议纪要撰写工作;参与有关城建、旅游和农村农业类问题的调研工作,协调和处理市领导和市府办领导批示和交办的其他事项。

  (五)秘书四处
   受理和承办市政府和市政府办公厅的政文类(教育、科技、文化、卫生、计生、新闻出版、广播电视、体育、司法、公安、民政、外事、侨务、对台事务等)的来文来电;负责起草、审核、修改、呈批以市政府或市政府办公厅名义行文的政文类文件;负责督促检查上级机关和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厅政文类文件的贯彻落实情况;负责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厅召开的有关会议的组织、会务和会议纪要撰写工作,参与有关社会类问题的调研工作;协调和处理市领导和市府办领导批示或交办的其他事项。

  (六)信息技术处
   负责政务信息的收集、报送、编印《要事快报》、《政务信息》;负责市政府的信息发布工作;负责党政机关信息化和电子政务的规划、建设、管理和推广运用以及市政府网站的建设管理工作;负责办公厅办公自动化建设和管理等方面的工作;负责办公厅阅览室和图书资料室的管理工作,厦门大事记的记录整理;协调市领导和办公厅领导批示和交办的其他事项。

  (七)文电处
   负责各类公文、函电、资料(包括上级领导机关和部门、本级各部门和下级部门、单位及市领导批示文件)的签收、登记、呈办、保管和分送工作;负责对以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厅名义制发的公文进行格式和文字审核;负责办公厅的机要保密和文书档案管理工作;负责市政府和市政府办公厅以及主要领导印鉴的使用、保管工作;负责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厅文件的打字、印刷、装订、分发和有关文件的复印、电传、传真工作;负责《厦门市人民政府公报》的编辑、印刷工作;负责指导政府各部门及各区政府办公室文电处理工作;协调和处理市领导和办公厅领导批示和交办的其他事项。

  (八)人秘处(机关党委)
   负责办公厅的组织、人事、工青妇、计划生育、纪律监察、财务管理、安全保卫、行政后勤事务及接待工作;负责办公厅机关党委的日常工作;负责办公厅党组会议、厅务会议和全体会议的组织服务及议定事项的协调和落实,以及市政府和市政府办公厅有关会议的后勤保障工作;负责市政府领导秘书的管理和思想建设;负责办公车辆、办公日常设备、礼品、通讯器材的管理工作;负责市政府驻外办事处及挂靠单位的班子建设,负责市政府办内刊的征订和发行工作;负责办公厅工作人员工作证的制发工作;协调和处理市领导和办公厅领导批示和交办的其他事项。

  (九)督查室
   负责市政府议定事项和重要决定、重要文件贯彻落实情况的检查督办和反馈工作;负责市领导和办公厅领导的批示交办事项的查办、督办、落实和反馈工作;负责全国、省、市人大代表、议案、批评、建议和政协建议案、提案的办理组织工作;负责市政府领导的政务活动安排;负责协调办公厅的督查工作,编印《督查简报》;负责市长专线电话和市政府电子信箱的接收和处理工作;收受上级党委政府及部门的指示,将重要情况报告市政府或市政府办公厅领导;协助市领导协调、处理来电来信中带普遍性、苗头性的问题,协助有关部门处理某些影响社会安定的突发事件;编发《市长专线简报》;协调和处理市领导和办公厅领导批示和交办的其他事项。
    根据有关文件规定派驻的纪检级组与监察室合署办公,按照《党章》和《行政监察法》履行职责。

  (十)老干处
  负责离退休人员的管理和服务工作。

  (十一)会展协调办公室(会展协调处)
  负责协调在我市举办的重大会议和展览活动的综合保障工作和市领导活动的安排;组织或参与争取重大会展活动在我市举办的申办工作,并对需由财政补贴的会展活动进行把关审核;参与调研和制定促进会展业发展的有关政策;协调和处理市领导和办公厅领导批示交办的事项。

  (十二)金融处
  1、受理和承办市政府、市府办金融类有关来文来电;负责起草、审核、修改、呈批以市政府或市府办名义行文的金融类文件;督促检查上级机关和市政府、市府办金融类事项的贯彻落实情况;负责市政府和市府办召开的有关金融工作会议的组织、会务和会议纪要撰写工作;协调和处理市领导和市府办领导批示和交办的其他事项。

  2、贯彻执行国家有关金融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分析宏观金融形势和全市金融运行动态;组织拟定全市金融业发展的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组织制定市政府有关改善金融发展环境、完善金融市场、促进金融业发展的政策和措施;引导、鼓励、推动我市金融改革与创新;协调金融机构为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金融服务和支持,促进金融与地方经济的紧密结合。

  3、组织和协调有关部门做好为在厦金融机构、金融服务中介机构的行业管理和服务;支持和配合驻厦金融监管机构实施对金融机构的监管及对行业自律组织、金融服务中介机构的指导和监督;负责地方政府与各金融机构的联系,建立与金融监管机构和行业自律组织的沟通协调机制,做好协调服务和信息沟通交流工作。

  4、组织拟定我市发展和利用资本市场的规划、政策和措施;协助有关部门做好上市公司的规范发展工作;协调促进地方金融资源的优化配置,维护地方国有金融资产的权益;配合推动我市金融业的招商引资,促进我市金融对外开放工作;组织、协调开展我市政府间对外金融合作交流。

  5、协调、配合驻厦金融监管机构和有关部门规范我市金融秩序;组织建立健全我市突发性金融风险的预警和应急救助、处置机制,组织防范、化解金融风险;配合组织开展我市征信工作,建立和完善我市社会信用体系,促进厦门金融安全区建设。

  (十三)总值班室(应急管理处)
  负责市政府总值班工作,承担全市应急管理工作;保持市政府与上级、市委值班室、市政府系统各部门、各区的联络畅通、准确接收和汇总本市各类重大情况和突发事件动态、及时向市委、市政府和市政府办公厅等领导报告重要情况;及时传达市委、市政府领导的指示、决定等,按规定办理筒上级报送的紧急重要事项;协助市政府领导协调本市各类突发公共事件;承办市政府应急管理等工作会议和活动的组织工作;接受单位和群众的电话查询并予以答复;负责市政府领导活动安排;承办领导批示和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