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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姓名 职 务
刘育生 党组书记、局 长
宋明棋 党组副书记 、市委编办副主任
许晓斌 党组成员、副局长
许加坤 党组成员、副局长
温 哲 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协助局领导对政务、业务等有关工作进行综合协调和检查督促;负责重要会议的组织、综合性材料的起草、文电处理、秘书事务以及档案、信访、保密、保卫和机关财务管理等工作;负责局政务公开、新闻宣传和信息发布工作;负责局机关后勤保障等行政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的工作目标管理工作;研究拟定人事人才信息网络规划,组织指导信息系统建设;负责局属国有资产的管理和直属单位财务监督工作。
(二)政策法规处
负责全市人事人才政策法规的综合调研和拟定工作,监督检查人事人才政策法规贯彻执行情况;研究拟定全市人事人才工作中长期发展总体规划,研究拟定全市人事制度改革总体规划;研究拟定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增长的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和宏观调控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人事行政与人才科学研究的规划、指导和协调工作;负责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的统计上报与综合分析工作;研究拟定人事行政复议的有关规定并组织实施,承担局行政复议及行政听政、应诉工作;研究拟定人事争议仲裁的政策法规,对各区人事争议仲裁机构进行指导、监督,承办处理市直及部省属在厦行政机关、事业单位人事争议和申诉控告案件,负责市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全市人事系统的人事监察工作。
(三)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市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综合管理全市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负责全市高级专门人才规划、培养工作;负责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百千万人才工程”专家和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的审核、推荐、报批和管理工作;负责企业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的申报和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厦门市优秀人才奖励资金的管理和优秀人才奖励、资助工作;负责早期回国来厦定居专家的管理;组织专家考察、休假和宣传工作;负责建立全市专家库;研究拟定专业技术人员和党政干部家属户口“农转非”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职称改革工作,完善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推行专业技术执(职)业资格制度;负责协调和监督全市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会同有关部门组建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评委库),申报组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评委库);管理协调监督各类任职资格和执(职)业资格考试工作;负责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的管理;指导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岗位等级规范和技术考核。
(四)公务员管理处
贯彻国家公务员职位分类、录用、考核、职务升降、职务任免、轮岗、竞争上岗、回避、纪律、奖励、惩戒、辞职辞退等政策、法规并组织实施;研究拟定国家公务员职位分类、非领导职务设置等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行政机关国家公务员非领导职务职数的管理;负责任职资格的审核;承办国家、省委托的中央及省在厦单位的考试录用工作;负责建立全市公务员库;代市政府以市长名义向市人大提交市政府组成人员任免提案,承办以市政府名义任免的工作人员任免手续;综合管理全市行政奖励表彰工作,拟定全市机关奖励表彰制度,负责以市政府名义奖励表彰的立项和审核工作;负责办理公务员调动;负责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奖励、表彰等工作。
(五)人才开发处
负责全市人才资源的调研、预测,管理协调人才流动与开发工作;综合管理全市人才市场(含网上人才市场)和人才交流服务机构以及人才中介组织;拟定有关人才引进、人员流动和人才市场管理等政策法规;组织实施整体性人才开发;研究拟定吸引留学人员回国来厦创业工作和为厦门服务的有关政策,负责留学人员回国安置、工作调整和有关的科研经费资助工作;承办企事业单位各类人才的引进、调进工作;负责全市引进人才住房指标分配工作;参与拟定大中专院校招生政策及招生计划,研究拟定全市非师范类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就业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非师范类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就业管理,承办大中专自费生的“农转非”工作;负责办理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的调动或就业审批手续。
(六)培训与军转处(市军官转业安置领导小组办公室)
负责管理全市国家公务员的培训教育工作,研究拟定全市国家公务员培训教育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编制公务员国(境)外短期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管理全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负责全市人事系统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和市行政学院的业务指导工作;参与制定本市有关培训教育的政策规定;贯彻落实中央制定的《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暂行办法》,会同有关部门拟定转业军官安置工作的具体政策、办法和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营职及以下和专业技术转业军官的安置、培训工作;负责自主择业转业军官的综合管理工作,协助落实自主择业转业干部的优惠政策;会同有关部门解决转业军官的家属随调、随迁安置问题。
(七)事业改革处
研究拟定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总体方案及相关配套政策,负责宏观管理、业务指导、综合协调全市事业单位实施人事制度改革;负责全市事业单位实施全员聘用制的推行工作;负责指导事业单位分配制度改革,建立内部分配激励机制;负责全市事业单位解聘人员经济补偿金的审批工作;研究拟定事业单位职员制度;负责事业单位招收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机关事业单位招收工勤人员的方案、结果的审核和监督工作;参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奖励、表彰等工作;负责建立全市事业单位人员数据库;负责全市企、事业单位原有聘用制干部的管理工作。
(八)工资福利退休处
综合管理全市机关、事业单位的工资福利工作;研究拟定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地方性津补贴政策并组织实施;参与全市事业单位分配制度改革,审核市直事业单位分配制度改革方案;承办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加工作时间和连续工龄的审核工作;负责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大中专毕业生转正定级工作;负责核定机关、事业单位调入人员的工资标准;负责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基金管理、工资统计与综合分析工作;负责全市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的宏观管理;组织实施国家有关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政策;拟定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地方性待遇政策;承办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休手续,参与退休人员政治、生活待遇等政策的检查落实;参与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等社会保障的政策拟定和制度改革工作。
(九)引进海外智力办公室(厦门市外国专家局)
综合管理全市智力引进和外国专家工作;研究拟定全市智力引进的政策规定、项目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引进国外智力专项资金的筹措、管理和使用监督;负责全市智力引进项目立项审报及成果的评估、表彰奖励和推广工作;归口管理全市出国(境)培训工作;负责非教育系统国家公派及单位公派留学人员选派工作;建立和管理海外人才资源信息库,承担有关智力引进的对外联络与交流合作。
(十)机关党委
负责本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劳动工资、培训教育及计生等工作;负责局机关退休干部的管理服务工作;负责本局机关效能建设;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的党建工作、群众工作、政治思想工作及党风廉政建设。
(十一)监察室
依照国家《行政监察法》和有关政策及法律法规,监督检查人事部门的监察对象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情况;保护监察对象依法行使职权和各项正当权益。协助局办机关和局属事业单位抓好法纪政纪教育、廉政宣传教育工作和行风建设。 处理群众有关来信来访。受理对监察对象违反人事和行政纪律行为的控告、检举以及监察对象不服纪律处分的申诉。调查处理所属单位监察对象违反政纪和人事纪律的问题和案件。会同有关处(室)抓好机关效能建设,组织协调机关效能建设的监督检查、效能投诉和效能告诫等工作,充分发挥特邀人事监督员的作用。完成局党组和上级监察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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