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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责概述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侨务工作方针、政策以及市委、市政府关于侨务工作的指示和决定。

  (二)检查、督促全市各有关部门对侨务工作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情况,并协助市政府制定我市侨务工作发展规划及政策法规的实施细则。

  (三)围绕本市经济建设和对外开放,进行侨务调查研究,为市委和市政府的侨务工作决策提供意见和建议。

  (四)统筹、协调、指导和管理全市侨务工作。审核报请市委、市政府审批的侨务文件;承办需请市委、市政府领导会见重要华侨、华人知名人士及重要华侨华人社团的审核报批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和社会团体对开展华侨、华人工作进行必要的统筹、协调管理。承办港澳同胞的联谊、联络等有关工作。

  (五)研究提出开展华侨、华人工作的意见,保护华侨的正当权益;开展对华侨、华人及其社团的团结友好工作。

  (六)在中央、省委、市委对台工作的方针指导下,通过侨务渠道开展侨务对台工作。

  (七)调查研究引进华侨、华人资金、技术、人才工作的情况并提出政策建议,推动我市引进华侨和华人资金、技术、人才工作的开展。

  (八)负责华侨、华人捐赠工作,负责审批市政府授权范围的华侨自愿捐赠;辅导侨胞兴办各种公益事业,负责对捐赠兴办公益事业有贡献的华侨、华人团体、个人的表彰工作。

  (九)开展对华侨和华人的宣传、文化交流及华文教育 工作,配合选派华文教师,开展海外师资培训;联系华侨和华人传播媒体、文化社团及华文学校并支持其工作;负责侨务新闻发布。

  (十)依法保护归侨、侨眷的合法权益和华侨、华人在国内的合法权益;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有关归侨、侨眷工作的方针政策;开展归侨、侨眷工作;负责华侨回国安置工作;协同各地政府和有关部门开展对归侨的扶贫、救济工作。

  (十一)负责海外华侨、华人、港澳同胞以及归侨、侨眷的来信来访,处理涉侨历史遗留问题。

  (十二)加大对新生代华侨华人的工作力度,拓展新生代侨务工作的新领域。

  (十三)负责向有关部门推荐和协同做好人大、政协及有关团体的归侨、侨眷代表人事安排工作。

  (十四)负责指导在厦华侨农场开展工作。

  (十五)负责指导、推动、协调基层开展社区侨务工作。

  (十六)负责本市侨务干部的侨务政策和侨务纪律的教育;组织侨务干部进行侨务政策、法规、业务培训;总结交流侨务工作经验和开展侨务表彰工作。

  (十七)指导为开展国内外侨务工作而设立的直属单位的管理工作。

  (十八)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

内设机构

  领导姓名 职 务

  黄美缘  党组书记、主任、

  苏育群  党组成员、副主任

  许传典  党组成员、副主任

  蔡冬梅        党组成员、副主任


    

  根据市侨办主要职责,设4个职能处和1个挂靠机构,具体如下:

  (一)人秘处

  了解掌握侨务工作的全面情况,负责国内侨务政策落实情况和国内侨情的调研;负责内部各项规章制度的制定及执行情况的检查监督;负责办机关综合性的文电、会务、信息、档案、督办、办公自动化及计算机网络设备维护工作;负责《厦门侨务》的编发、通联以及图书、资料的管理工作。负责侨办系统的劳动、人事、组织、工资福利、统计、计划生育及其干部培训工作;负责侨办系统的离退休干部的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固定资产管理工作;负责侨办机关经费开支计划、预算、财务管理工作;负责机关车辆管理、行政后勤和机关工会日常工作;负责组织对下属事业单位的财务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负责国家安全部门、外交部(驻外使领馆)、国务院侨办交办的涉侨的机要、档案管理和保密、保卫工作。

  处长:李湘琼  TEL:2381988  传真:2381960

  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林华安(TEL:2381966)、副处长:周立荣(TEL:2381969)

  (二)侨政处

  贯彻、执行国内侨务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负责《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在我市宣传、实施情况的检查和督促工作;配合省(市)人大开展侨务立法和执法检查工作;负责核准侨胞和港澳同胞的回国定居申请;负责归侨、侨眷知识分子工作;负责新华侨华人及海外重点人物在厦眷属的联络工作;负责归侨、难侨的安置以及贫困归侨、侨眷的扶贫救济工作;负责办理“三侨子女”升学身份证明;负责指导基层侨务部门开展社区侨务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开展侨乡精神文明建设活动;负责接待、处理侨胞、港澳同胞及其眷属的来信来访工作。

  处长:李永彬  电话:2381897  传真:2381899

  (三)国外处

  贯彻、执行国外侨务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维护华侨、华人和港澳同胞的合法权益;配合省(市)人大开展侨务立法和执法检查工作;负责与海外华侨、华人社团和重点人物的联系以及来厦重点团队、重点人物的接待工作;负责侨务对台工作;负责海外侨情、社情的收集及国外侨情调研工作,编写《海外侨情》、《侨情动态》,整理汇编国外侨务工作各类重要基础资料;负责开展华裔新生代工作,组织海外华裔青少年夏(冬)令营活动及文化交流;负责指导基层侨务部门开展国外侨务工作;负责由公安、边检、海关、国家安全、空港、海港等部门提出的涉及海外华侨华人的有关问题的处理工作;负责向市委、市政府提交某些国家(地区)的华侨华人及其社团的敏感工作的处理建议;负责办理国侨办、省侨办和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及驻外使领馆交办的涉及国外侨务工作的事项;负责海外华文教育工作,协助教育部门办理海外学生来厦就学手续;负责侨务外宣工作,协助办好《鹭风报》。

  副处长:陈建明   电话:2381970    传真:2381957

  (四)经济科技处

  负责华侨、华人及港澳同胞来厦投资兴业和引进资金、技术、人才、智力的联络、协调工作;负责检查、协调落实在厦侨资企业投资合法权益的维护工作;负责在厦侨资企业的调研工作;负责鼓励、指导、扶持归侨、侨眷集资办企业并保护其合法权益;配合省(市)人大开展侨务立法和执法检查;负责宣传、协调贯彻《厦门市捐赠兴办公益事业管理条例》,负责海外华侨、华人捐赠工作的引导、核准和监督、管理工作,维护捐赠人正当权益;负责侨资、外资引进的咨询、跟踪服务及联络工作,保护外方人员的合法权益;负责指导基层侨务部门开展相关工作;指导厦门市侨资企业联络中心开展工作;负责指导在厦华侨农场开展工作。承担荣誉市民评审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厦门市荣誉市民评审的审核,并按程序报请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审批的工作,做好荣誉市民(包括其在厦企业)后续服务工作。

  副处长:黄建辉   电话:2381936  传真:2381985

  (五)落实侨房政策办公室(挂靠机构)

  负责全市符合落实的华侨房屋清退的审定及协调、监督侨房应迁住户的搬迁、安置工作:参与研究处理旧城改造和各开发区建设中涉及落实侨房政策的有关问题;负责协调宣传贯彻落实《福建省保护华侨房屋租赁权益的若干规定》。

  主任:曾文健   电话:2381910  传真:2381914

  (六)根据有关规定派驻的纪检组与监察室合署办公,按照《党章》和《行政监察法》履行职责。

联系方式

  地址:中国厦门市白鹭洲路16号团结大厦7楼  邮编:361004

  值班电话:0592-2023405

  传真:0592-2022844

  网址:www.overseas.xm.gov.cn

  电子信箱:overseas@xm.gov.cn      xmqb@yahoo.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