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领导姓名 职 务
蔡炳金 党委书记、局长
周万里 副局长
曾学贤 副局长
潘海水 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王道云 副局长
黄乔生 副局长
周德春 助理巡视员
内设机构:
办公室:电话5052431
1、组织协调局机关的党务政务工作;
2、负责拟制本局的各项规章制度,组织开展机关后勤工作的理论研究;
3、负责本局文秘、信息、档案、保密、信访、接待、督查工作;
4、负责处理本局的机构、编制、人事、劳工管理和干部的调配、任免、奖惩工作;
5、负责本局干部职工的业务技术培训和技术考核及职称的报审;
6、负责全局的精神文明建设、思想政治教育;
7、负责老干部的服务工作。
计划财务处:电话5052561
1、负责市直相关机关单位行政经费的预决算和资金拨付;
2、负责建立后勤服务费用结算制度和财务管理;
3、负责市直机关会计核算、所属单位的帐目建立及财务审计工作;
4、负责市直部分领导机关及局机关财务管理;
5、承办市直机关财会人员的职称报审;
6、负责全市及中央、省属驻厦单位对外公务活动中收受的礼金、礼品的登记及处置工作。
房产管理处:5052433
1、负责市直机关单位的房地产管理,拟定房地产管理规章制度;
2、负责其单位办公用房基建计划、立项、建设、资金审核;
3、负责统建市级干部住宅;
4、负责行政资产中其办公用房的调配、管理;
5、负责行政资产中其房产的产权登记和界定;
6、负责行政资产中其土地和房产的统计、汇总;
7、负责其房产的产权、产籍和土地的管理;
8、编制并组织实施其办公用房、用地的规划;
9、负责其办公用房专项修缮经费和审批修缮项目;
10、负责其住房基金和个人住房档案的管理。
综合管理处(保卫处):电话:5061600(5052430)
1、负责市直机关行政中心的行政管理;
2、负责市直机关行政中心办公设施管理;
3、负责市直机关行政中心计划生育、爱国卫生工作;
4、负责抗洪救灾市级领导物资保障;
5、负责市直机关行政中心及市领导住宅区安全保卫工作;
6、负责机关工作人员住宅区安全保卫工作的检查指导;
7、负责市级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的内部安全保卫工作。
监察室:电话:5096648
1、在局党委的领导下,协助纪委开展本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2、开展反腐倡廉的宣传和教育工作;
3、受理对本局工作人员违反党纪或行政纪律行为的检举、控告;
4、调查处理本局工作人员违反党纪或行政纪律的行为;
5、完成上级纪检部门和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行政资产处:电话5052432
1、负责市直相关机关单位国有资产的管理。根据国家、省市有关国有资产管理的要求,负责其国有资产(不含办公用房)划拨、调剂、报损、报废等处置工作;
2、负责其(不含房产)产权登记、产权界定和组织国有资产的评估;
3、负责其(不含房产)产权和产籍的管理;
4、负责其国有资产(不含土地、房产)的清查、核实、统计、汇总与日常监督检查工作;
5、负责全市机关单位公务车辆(含摩托车)的定编、购置、更新、调配、报废的管理;
6、受委托归口管理市直机关公务车辆的年审及报牌的审核;
7、负责驾驶员的技术培训、安全教育工作;
8、拟定车辆管理制度和公务用车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