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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姓名 职 务
黄杰成 中共厦门市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吕世华 中共厦门市纪委副书记
黄家列 中共厦门市纪委副书记、 厦门市监察局局长
黄延强 中共厦门市纪委副书记
杨兆栋 中共厦门市纪委常委、厦门市监察局副局长
郑慧丽 中共厦门市纪委常委
朱伟革 中共厦门市纪委常委、 秘书长
李伟建 中共厦门市纪委常委、厦门市监察局副局长
周 进 中共厦门市纪委常委
魏 刚 厦门市监察局副局长
内设机构:
(一)办公厅(监察局办公室、监察综合室)
参与政务、管理事务、搞好服务。协助常委会、监察局领导掌握全面情况,协调机关各室的工作,负责常委会、全委会和局长办公会及有关会议的会务工作;负责机关公文处理、机要通信、文书档案、安全保密、材料综合、编发信息、后勤保障、对外联系以及接待等工作。
监察综合室负责保证行政监察领导班子开展工作、履行职责,协助行政监察机关领导班子处理日常事务,综合行政监察工作业务和组织、协调反腐败抓源头工作。
办公厅内设秘书、综合、行政3个科级处。
(二)第一纪检监察室
指导、协调市直机关纪工委工作;联系党群、政法系统,市政协、市统战部、各民主党派、市贸易发展局、市经济发展局、市卫生局、市台湾工作办公室、市民族与宗教事务局、市计划生育委员会、市外商投资局、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粮食局、市质量技术监察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安全局、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市文化局、市广播电视局、市体育局、市新闻出版局、厦门海关、厦门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厦门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厦门海事法院及由市贸易发展局、市经济发展局、市卫生局所管理的单位和挂靠的省部属企业事业单位。
负责所联系部门单位的市管干部违法违纪案件和其他重要、复杂案件的查处工作,监督、检查所联系部门、单位及其领导干部遵守党章,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国家法律、法规、决定、命令的情况,以及党风廉政建设的情况;综合、协调、指导所联系部门单位的纪检、监察工作。
(三)第二纪检监察室
联系市人大、市政府办、市建设与管理局、市发展计划委员会、市交通委员会、市科学技术局、市教育局、市农业局、市委农办、市人事局、市委编办、市侨务办公室、市外事办公室、市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办公室、市财政局、市信息产业局、市水利局、市海洋与渔业局、市旅游局、市法制局、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市国土资源管理局、市规划局、市市政园林局、市统计局、市审计局、市物价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民政局、市环保局、市公路局、市气象局、厦门海事局、集美大学、金融系统、海洋三所、厦门火车站及由市建设与管理局、市发展计划委员会、市交通委员会、市科学技术局、市教育局所管理的单位和挂靠的省部属企业事业单位。职责同一室。
(四)第三纪检监察室
负责联系海沧投资区管委会和各区。职责同一室。
(五)案件综合管理室。
统计、汇总、综合分析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办案情况;对重要案件进行跟踪、督办、检查和反馈;对案件和办案工作进行专题分析和典型剖析,编发案例材料和案件通报;对全市案件综合管理工作进行检查指导,对案件综合管理人员进行业务培训。
(六)案件审理室
负责审理市纪委、监察局调查处理的案件,审核各区、市直委、办、局报批或备案的案件;受理党员和监察对象不服本级和各区、市直委、办、局给予党纪、政纪处分的申诉;对受处分人员进行回访教育工作;承担市监察局有关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应诉事项;办理下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市直委、办、局纪检监察机构请求协审的案件;实施执纪监督,对全市纪检监察机关的审理工作进行业务指导。
(七)信访室(监察局举报中心)
负责办理群众来信、来访和举报事项,奖励举报有功人员;受理涉及党风党纪、政风政纪问题的检举、控告和申诉;承办中央纪委、监察部,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重要信访举报件的查报以及领导批办件;督促、催办、转送由下级纪检、监察机关和有关部门承办的控告、申诉案件和其他重要的信访举报问题;核查部门举报线索,调查了解群众信访反映的突出问题,综合分析反映带普遍性、倾向性的信访信息;对全市纪检、监察机关的信访、举报工作进行业务指导。
(八)执法监察室
负责监督检查各单位、各部门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决定、命令的情况;组织开展全市性或重要的执法监察活动,对发现的违法违纪典型案件进行查处;参与对严重官僚主义、失职渎职行为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和人身伤亡事故的查处;对全市纪检、监察机关的执法监察工作进行业务指导。
(九)宣传教育室
负责宣传党的纪律检查、行政监察工作的方针、政策,联系协调新闻单位对纪律检查、监察工作情况和重大案件的宣传报道;配合有关部门重点抓好党风党纪、政风政纪教育;制定纪检、监察干部培训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纪检监察刊物的征订发行,管理机关图书资料;对全市纪检、监察机关的宣传教育工作进行业务指导。
(十)政策法规研究室
负责对全市党风廉政建设重大课题和纪检、监察政策法规的调查研究;起草或参与起草党内法规和地方性法规、行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负责对纪检、监察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咨询、解释工作;负责纪检、监察工作的理论研究;承担监察学会秘书处工作;参与起草文件、报告;对全市纪检、监察机关政策法规研究工作进行业务指导。
(十一)党风廉政建设室
监督检查、综合分析全市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组织全市性或重要专题的党风廉政建设检查活动;指导各区、各部门、各行业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协助抓好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工作的落实。
(十二)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工作室(挂“市政府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牌子)
履行市政府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的职责,组织协调纠风专项治理;督促指导全市各区和市直单位重点部门的纠风工作和行风建设,负责特邀监察员的联络协调工作;对全市的纠风工作进行业务指导。
(十三)干部管理室
负责本委机关的人事工作;办理派驻市直部门、单位纪检、监察机构干部任免所需的相关手续;审核各区纪委、监察局领导班子人选和市直部门、单位内设纪检监察机构领导干部人选。负责纪检、监察系统干部表彰、奖励和培训的选调工作;对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干部管理工作进行业务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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