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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责概述

  (一)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有关公安工作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并督促检查下级公安机关贯彻落实情况,部署、指导全市公安工作。

  (二)研究和推进公安工作改革,探索符合我市实际的公安管理体制,负责全市公安队伍的管理、教育训练和警务督察工作,指导全市公安机关的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不断加强公安队伍的革命化、正规化、现代化建设。

  (三)为市委、市政府和省公安厅提供社会治安等方面的重要信息和对策。

  (四)依法查处危害国家安全案件、刑事案件、经济犯罪案件,组织协调和实施各类重大事件、治安灾害事故的查处。

  (五)实施并指导全市各级公安机关依法管理社会治安、户籍、居民身份证、边防保卫和公民出入国境、往来港澳地区和入境我市的外国人、外籍华人工作。

  (六)组织实施消防工作,依法进行消防监督。

  (七)指导、检查、监督全市各级公安机关的执法活动。

  (八)指导和组织全市各级公安机关依法监督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的安全保卫工作,指导企事业单位保卫组织、经济民警队伍建设。

  (九)管理全市道路交通安全,维护交通秩序。

  (十)组织实施来厦视察的党和国家领导人、重要外宾以及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的安全警卫工作,完成重大会议和活动的安全保卫工作。

  (十一)管理看守所、治安拘留所、收容教育所和强制戒毒所,确保监所安全。

  (十二)组织实施全市公安科技和通信组网工作,主管全市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管理和监察工作。

  (十三)规划公安装备现代化,为全市公安机关提供信息、技术、后勤等服务。

  (十四)负责指导高崎国际机场区域内空防安全和厦门港区、口岸的治安工作。

  (十五)领导和管理公安边防、消防工作。

  (十六)森林公安局列入市公安局序列,受主管部门和公安局双重领导,业务工作以公安局为主领导。

  (十七)承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掌握全市公安工作情况,综合分析敌情、社情和社会治安状况;根据局党委和局领导的要求,向局属各部门、支队和各级公安机关下达指示和命令;统一指挥、调动所属支队警力协同作战;负责情况调研、情况综合分析等辅助决策任务;承担文秘、信访、督查、档案、史志、保密、机要交换、外事接待等工作。

  (二)指挥中心

  指挥中心是市局领导对警务活动实施统一指挥的办事机构,必要时可作为市委、市政府处置重大事件的应急指挥办事机构。负责全市公安机关治安行动指挥,处理要情信息,传达领导批示和反馈结果;受理110报警和群众求助,并指挥处置;接受110警务投诉,协助市局领导对群体事件的处置和现场指挥;负责全市“110”社会联动部门的调度、协调和监督工作;负责全市各主要场所、敏感部门、治安热点部位和主要通道的图象监控识别系统的建设与管理工作;负责高风险部位、特种车辆的报警监控、接处警监管工作。

  (三)政治部

  政治部是全市公安机关思想、组织、纪律作风建设的主管部门。负责指导全市公安机关政治思想工作;指导公安机关开展队伍建设活动;抓好民警文化学习和岗位培训;管理全局机构、人员编制和国家公务员的计划、考核、任免、调配、奖惩、评授警衔、专业技术职称评聘、工资、福利、优抚、民警出国(境)政审工作;负责人民警察《内务条令》、《奖惩条例》和《人民警察法》的贯彻实施,组织开展争先创优、评功授奖活动;组织指导开展警察文化体育活动;指导全市公安机关对外、对内宣传工作;负责全市公安机关离退休人员的安置、管理、服务等工作。

  (四)警务督察处

  负责全市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和遵守纪律的情况进行现场督察;监督、检查各级公安机关政令、警令以及各项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受理人民群众投诉反映正在发生的民警违法违纪和失职行为;负责对违反纪律的人民警察实施停止执行职务和禁闭措施的审核、执行;负责维护公安民警正当执法权益工作;承办本局领导批办和上级督察部门交办的其他督察事项。

  (五)后勤部

  负责全市公安机关业务经费及其它专款的管理、划拨,监督、指导全市公安财务管理工作;制定全市公安装备建设的长远规划、年度计划;负责公安装备、车辆、被装及警衔标志的购置、管理和调拨;负责全局基建工作和国有资产的管理工作;负责市局机关的后勤保障和机关内部管理服务等工作;负责全局车辆管理和驾驶员的交通安全教育工作。

  (六)审计室

  负责审计各级公安机关预算内、外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负责审计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没款的收入和上缴情况;负责审计公安保密经费的使用和管理情况;负责审计全局正科级以上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负责审计职业据点企业的经济活动及经营业绩;负责审计建设、装备的预、决算及相关合同;负责审计各级公安机关内部财务控制制度落实情况;负责审计各级公安机关财经法纪的贯彻执行情况。

  (七)出入境管理处

  管理本市公民因私出入境事务;管理外国人入出境和在本市境内居留、旅行事务;管理内地居民因私往来港澳地区和港澳居民来往内地事务,管理大陆居民往来台湾地区和台湾居民来往大陆事务;负责对因私出入境中介机构的资格认定初审和中介活动的业务管理、监督、检查;管理入籍、退籍、复籍等国籍事务,依法控制法定不准出入境人员的出入境活动;收集、处理出入境活动中影响社会政治稳定和出入境正常秩序的情报信息;打击非法移民活动,查处违反出入境管理的法律、法规和妨害国(边)境管理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

  (八)户政处

  负责指导全市常住人口、流动人口的登记管理和户口审批工作;负责指导全市居民身份证管理工作和临时居民身份证的制发工作;指导派出所开展社区(驻村)警务工作、社区安全防范和治保会、协警等群防群治队伍建设;负责组织、检查、指导派出所等级评定和考核工作;指导派出所基层基础建设工作;负责派出所综合信息系统的推广应用工作和人口统计工作,及时掌握实有人口动态,不断提升人口科学管理水平;配合兵役部门做好全市征兵政审工作。

  (九)信息通信处

  负责全局公安信息化发展的规划指导,组织实施跨部门、跨警种的信息化应用项目建设,负责公安信息网的建设、管理、维护和安全监测工作,负责市局信息中心的建设和运行管理,协助各警种开展信息应用,开展全警数据整合和资源共享工作,组织、指导并部分承担全警信息化应用和信息通信教育培训工作;负责警用无线集群系统、公安有线专网和二级节点电视电话会议系统的规划、建设和维护管理,管理全市公安无线电频率资源和其它通信资源,负责有关警务活动的勤务通信保障工作, 提供应急通信保障,维护修理信息通信设备,承担市局机关电话、图像、会议等技术服务;负责全局密码通信保障工作,管理全局密码电报和密码设备,负责全局机要员队伍的管理、培训。

  (十)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处

  指导并组织实施全市公共信息网络和国际互联网的安全监察工作;指导并组织实施全市信息网络安全监察工作;研究拟定全市信息网络安全对策;开展互联网信息监控工作,依法查处计算机违法案件;组织指导和参与对计算机病毒和计算机灾害事故的防范和处置;依法对计算机信息网络中的特定对象和目标实施技术侦察;对全市信息网络安全产品实行行业管理。

  (十一)科技处

  负责全市公安机关科技工作的规划、建设和管理,组织科技攻关;负责公安“金盾工程”的管理、实施与监督,组织验收鉴定科技项目,推广、应用、普及公安科技成果;负责公安科技信息的搜集与交流,宣传公安科技知识,管理、协调社会公共安全新产品技术监督以及重点单位、重要部门和要害部位的技防工作。

  (十二)法制处

  负责规划、指导全市公安法制工作;编制立法规划;组织、起草地方性公安法规,审核本局和其他单位征求意见的规章、规范性文件;指导、监督、检查公安机关执法情况;指导、监督收容教养审批工作及承办劳动教养管理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办理公安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国家赔偿案件,组织劳动教养案件聆询,负责、指导全市公安机关执法质量考核评议工作,监督、检查正确执行法律法规和行政职权;负责市局直属单位有关刑事强制措施的审核;参与重大疑难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研究,提出法律方面的建议;协助有关部门开展法律培训和公安法制宣传教育;指导全市公安机关开展执法责任制工作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工作。

  (十三)警卫处

  负责党和国家领导人、重要外宾在厦视察、访问、途径期间的警卫工作;负责警卫对象驻地、活动路线、活动场所的警卫组织工作;参与在我市举行的重要会议、重大活动的警卫工作;负责市委、市政府、市人大、市政协办公大楼和市领导外出及驻地的安全防范及警卫工作。

  (十四)监所管理处

  负责管理全市看守所、拘留所、收容教育所、强制戒毒所;掌握监所工作和人员羁押情况,指导监督对收押人员的管理教育和转化工作;指导监所建设,积极开展政治攻势,深挖犯罪,检查指导收押场所安全防范工作落实,组织培训监管场所的民警,协调武警部队看守执勤任务;规划和指导监所设施、装备和技术等建设,配合有关部门建立经费保障机制,保证监所经费的专款专用;查处监所重大责任事故和事件;负责对监所规章制度的检查,督促、落实。

  (十五)市监察局驻公安局监察室

  负责监督、检查全局监察对象执行党和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和纪律、命令、指令的情况;抓好全局公安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反腐倡廉教育和行政执法监察工作;调查、处理本局监察对象违反党纪、政纪等违法违纪行为;受理公民或单位对监察对象违反纪律问题的检举、控告;受理监察对象不服政纪处分的申诉和复议申请;审理民警违法违纪案件;协助市监察局对市公安局及其领导班子成员实施检查和监察;负责全市公安机关纠风工作和效能建设;依法保护本局各级公安机关和及其人民警察的合法权益;承办上级和市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联系方式

  电话(总机):2025502

  警务投诉电话:110

  地址:新华路43号

  网址:http://www.ga.xm.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