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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姓名 职 务
吕聪成 党组书记、纪检组组长
康 涛 党组副书记、代主任
潘力方 党组成员、副主任
杨庆伟 党组成员、副主任
黄晓舟 党组成员、副巡视员
杨 琪 副巡视员
张 皞 副巡视员
内设机构:
1、办公室
协助委领导组织、协调、处理机关日常政务工作;负责委机关文电处理、秘书事务、文书档案管理以及安全、保密等行政事务工作;负责委内财务、资产、房产、车辆、值班、办公自动化等管理以及接待等后勤服务工作;负责督查督办及答复人大、政协提案;负责信息收集、整理和报送工作,及时向领导传送信息;负责委内工作计划及年终工作总结;搞好会议组织,负责委办公会、委主任办公会的记录和对会议议定事项的催办工作;对系统单位办公室工作进行指导。
2、组织人事处
负责系统单位党的建设、宣传思想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出国(境)人员政审、工会和妇女等工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委机关、直属事业单位的党组织和干部人事管理。机关党委根据有关规定设置,按照《党章》规定履行职责。
3、综合规划处
组织发展战略研究和中长期规划工作,促进政策与规划的衔接;负责指导协调全市各类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编制;组织编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组织全市经济运行形势分析,搞好经济运行动态的预测、预警与分析,并及时提出对策措施;提出我市区域经济发展的战略,组织编制重点区域开发规划等,会同有关部门制订与周边地区的区域合作发展规划;组织经济政策、法规、计划体制改革等重大问题的研究;参与起草有关政策、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负责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负责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情况的调查研究;负责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执法监督、行政处罚、听证和法规协调工作。研究提出全市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战略、目标与政策,衔接平衡农业、林业、水利、海洋与渔业、生态环境、气象等发展规划及行业政策;监测和分析农业和农村经济运行情况,提出农业发展方向与农村经济结构调整的政策;组织编制全市农业的生产、建设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安排、管理市财政性农业基建投资。
4、投资处
监测分析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状况,研究提出固定资产投资的总规模、结构和资金来源,提出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调控政策;参与编制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组织编制本市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和重点项目计划;安排政府投资(包括市本级预算内资金、土地开发基金以及其他财政性资金等)建设资金,指导和监督政策性资金的使用方向;牵头组织开展对政府投资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评估论证工作及对全市政府投资基建项目的概算审查;负责交通、城建、环保、基础设施、政法系统、机关团体、房地产、成片开发等基建项目的审批、核准、备案、投资计划管理,上报属于国家审批、核准权限的建设项目;依法指导、协调和监督招标投标活动,牵头组织财政性投资项目代业主招投标工作。
5、产业发展处
负责提出全市重要产业发展战略、产业结构调整目标及生产力布局,牵头制订全市产业发展规划、政策;参与研究提出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发展战略、规模和投向;组织编制工业、能源、直接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衔接平衡相关行业发展规划;协调重大工业、外资和能源项目建设和前期工作;对属于国家鼓励发展的产业项目出具《国家鼓励发展的内外资项目确认书》;按照国家有关要求,审核和转报需要国家发改委核准和备案的工业、能源、外资和境外投资等领域的投资项目;参与本市重点外资项目的筛选、储备、推介工作。提出全市高技术产业发展战略,编制高技术产业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衔接平衡科技行业规划及政策,研究制订促进高技术产业发展的相关政策;优化配置财政预算内基建高技术产业专项资金,推动技术创新和产学研结合;研究提出全市项目成果转化思路;具体组织承办我市参加中国福建项目成果交易会;负责征集和推介国内外高校、科研机构的最新科研项目和市内企业的技术难题及技术需求,搭建项目成果转化平台;研究提出促进项目成果转化的相关扶持政策,加速科技成果产业化,推进高新技术产业化和产业高新技术化;负责权限内的高技术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概算审查,市财政专项资金安排以及项目建设的管理与协调。
6、高技术产业发展处
推进高技术产业化工作。研究制订促进高技术产业发展的相关政策。研究高技术产业发展战略和编制高技术产业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衔接平衡科技行业规划及政策。优化配置科技成果产业化资金,组织实施可促进和带动我市国民经济素质提高的产业化前期关键技术、成套装备研制开发和高技术产业示范工程、重大专项建设,推动我市新兴产业的形成。负责权限内的高技术相关项目的概算审查、项目审批、市财政专项资金安排、项目建设的管理与协调,负责我市信息港建设重大项目的立项等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我市国家级高技术产业发展项目计划,争取国家高技术产业化各类扶持资金。
7、社会发展处
研究提出全市社会领域的发展战略,负责全市社会事业与国民经济发展的衔接平衡;提出促进社会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研究协调社会事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研究提出人口政策并监督实施;组织编制社会事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安排管理市财政性投资的社会事业建设项目;上报属于国家审批、核准权限的重大社会事业建设项目;参与研究提出促进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政策,协调就业、收入分配和社会保障的重大问题。
8、资金平衡处
研究和分析全社会资金的综合平衡,提出运用财税、金融等手段调节地方经济运行机制;研究地方经济建设的筹融资机制,负责市重大建设项目、重点项目资金筹措的协调工作;制订全市产业基金、信托等直接融资市场的规划、发行审批和监管;制订全市借用国外贷款规划,对全市外债实行全口径管理,安排国外贷款建设项目;开展市借用国外贷款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各项工作。
9、服务业发展处
负责全市服务业发展的总体规划编制、产业布局、综合政策研究和综合协调工作;制订全市商贸、物流等部分服务领域的投资政策、总体布局和中长期规划;负责全市商贸业、物流业投资项目,协调贸易发展和市场体系建设中的重大政策;参与制定价格总水平的调控目标和调控政策;负责总部经济企业的认定工作,协调全市发展总部经济的发展政策;办理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的申请与配额证的发放工作;协调全市重要商品、物资的市级储备工作,参与制订全市粮食市场宏观调控工作。
10、农村经济发展处
提出全市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战略,组织编制全市农业生产、建设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衔接平衡农业、林业、水产、畜牧、水利、气象等行业发展规划及行业政策。监测和分析农业和农村经济运行情况,研究和提出农业发展方向和农村经济结构调整的政策。参与推进农业产业化及农村城市化发展进程、扶贫和农村"同发展、共富裕"工作。审批农口建设项目并安排市级财政性农业基建投资。组织向国家有关部门争取补助资金等。按照市政府的要求,牵头做好农村"两化"的规划,协调市直各部门和各区的"两化"相关工作,整合社会各方面的力量,对全市"两化"工作进行督促检查落实。审批市级"两化"投资项目,安排市级用于"两化"的资金。
11、经济体制改革处
经济体制改革处(加挂经济体制改革办公室牌子)
研究制订经济体制改革的重大政策、规划,组织拟订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推进经济社会专项改革;提出推进经济体制改革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意见和建议,督促、检查我市经济体制改革和实施方案的落实。
12、股份制改革与证券管理处
指导和推动全市产权制度改革,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研究提出我市资本市场健康发展,扩大企业直接融资规模的政策和措施;推动上市公司资产重组;研究证券、期货市场发展问题并提出有关政策建议;负责企业债券发行的审核、报批和监管。
13、重点项目处
承担市项目带动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对我市重点项目进行计划编制、跟踪督办、报告反馈、服务协调;将前期及建设过程中的重大事项、投资方面的重大问题反馈上报、提请市项目带动战略领导小组研究确定;组织、协调、督促各职能部门落实重点项目建设、生成的各项工作;牵头组织、协调实施项目带动战略、重点项目的宣传报道工作;组织编制全市重点项目中长期规划及年度计划;制定和落实重点建设项目的资金筹集和年度资金平衡方案;按照《招标投标法》及国家有关规定,协助做好招标投标活动中的相关工作。
14、纪检组、监察室
纪检组具体职责:检查所在部门及所属系统的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情况。对所在部门、(党组)及其成员和其他党员领导干部实行党章规定范围内的监督;检查所在部门党员领导干部违反党纪案件以及所属系统重要的违纪案件;协助所在部门党组(党委)管好党风,加强廉政建设,纠正行业不正之风。配合有关部门对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进行党风党纪教育;指导所在部门及所属系统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受理所在部门及所属系统党员的控告和申诉;完成上级纪委和所在部门党组(党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监察室具体职责:监督监察对象贯彻实施国家政策和法律法规的情况;调查处理监察对违反国家政策、法律法规和违反政纪行为;受理个人或单位对监察对象违反国家政策和法律法规,以及违反政纪行为的检举、控告;受理监察对象不服纪律处分的申诉;支持监察对象行使正当权力,保护他们的权益;会同有关部门宣传监察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教育国家工作人员遵纪守法、为政清廉。配合有关部门制定廉政勤政制度,建立和完善内部制约机制;与全市各县、区计委(计统局)有关部门建立工作联系,形成监督网络;完成上级监察机关和所在部门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15、市驻京办重点项目处
加强与国家相关部门的联系,为我市争取重大项目和资金,并及时跟踪、反馈、协调、落实;收集了解国家有关重大投资导向和决策等方面的信息情况,并及时向市里反馈。
16、市重点工程建设前期办公室
组织编制全市重大项目中长期规划。组织编制全市重点前期项目年度计划,负责协调、检查、服务、督促重点项目前期工作的开展,并向市政府报告重点项目前期工作动态,及时提请市政府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制订和落实重点建设项目的资金筹集方案,负责市级前期工作经费的计划管理工作;负责全市重大项目储备库的建立、管理,指导协调二级储备库、三级储备库的建设;负责组织协调全市重大项目的培育策划工作;负责指导协调各区前期办相关工作的开展。
17、市重点项目稽查特派员办公室
负责对全市政府出资和受国家委托的重大项目建设过程中的招投标建设进度、工程质量、建设标准、资金使用以及投资概算控制等进行监督检查,并具体负责政府出资项目的超概算复核审批工作;负责组织开展项目建成后的评价工作;具体承办重大建设项目稽察的组织工作和稽察特派员及助理的日常管理工作。
18、市国防动员委员会经济动员办公室
研究提出有关国民经济动员工作方针、政策的建议,制定全市国民经济动员法规、政策和制度;组织有关部门编制国民经济动员预案、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并指导检查执行情况;组织以军事需求为目的的国民经济潜力调查,提出战时动员措施;研究、推广军民两用技术、军民兼容产品和民用高技术在军事领域中的应用;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国防战略物资储备和征用计划;提出平战结合项目的建议,负责全市国民经济动员项目的审批;指导市政府有关部门、各区国民经济动员机构的经济动员工作。
19、所属事业单位
厦门市经济研究所:从事厦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及对策的问题研究;从事特区经济理论、经济体制改革和宏观管理方法研究;从事港澳台、东南亚和欧美等地经济发展比较研究;承担市政府中、长期和年度计划的研究、编制;承担市政府、市发改委重要文件的调研和起草;重大课题的调研任务;承担厦门市经济运行中的重点、热点和难点问题的跟踪任务;对市政府出台的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的实施情况,进行跟踪、评估和测算;对我市重大建设项目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进行评估、测算。
厦门市发展改革委培训中心:负责发改委系统干部素质教育,包括政治思想、法律法规、计算机应用能力、外语等实用技能培训:按照市政府、市发改委工作重点要求,加强与发改委各处室联系,配合做好市重点建设项目前期工作、投融资体制改革和招商引资等方面的业务培训。作为国家发改委培训中心厦门基地及远程教育基地,承担部分区域和全国性发改委系统干部教育培训任务。举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重大问题专题研讨和热点问题系列讲座,为来厦投资经商的海内外客商提供咨询服务并负责有关刊物的编辑和宣传。
厦门市工程咨询中心:承担我市大中型和重点建设工程项目的收集、筛选、策划包装,建立项目储备库;承担我市重点产业和区域经济发展规划的咨询和专题研究;承担市财政性投资项目的代业主及业主招标;承担市财政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评估论证;承担市财政投资项目概算审核及方案优化;承担国家投资项目评审中心委托的“工可”评估及概算审核的初审;承担财政投资项目后评估;参与市财政投资项目相关指标、标准、定额的研究;负责市工程咨询专家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受政府(发改委)委托,开展其它业务工作。
20、厦门市项目带动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
根据项目带动战略领导小组部署开展日常工作,职责是围绕重点项目的机会研究、策化生成和实施进行计划编制、跟踪督办、报告反馈、服务协调,主要有:
(1)编制重点项目进度表,并经领导小组确定后下达(包括:前期项目、在建项目、项目建设单位及责任部门、责任人、分管市领导、年度进度、逐月进展、目标责任)。
(2)根据计划定期检查重点项目的进度,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督促责任部门、责任人及时解决、落实。
(3)编发项目带动办简报;逐月向领导小组成员报告重点项目进度情况;牵头组织、协调项目带动战略实施的宣传工作;及时向领导小组上报项目实施过程的重大问题以及投资、建设管理的重大问题,提出对策建议。
(4)加强与成员单位、建设单位的沟通,并开展服务、协调工作。
(5)组织、协调、督促各职能部门落实重大项目生成的各项工作。
(6)项目带动战略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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