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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23年第三次全市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检查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3-08-31 1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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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各开发区管委会: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关于印发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监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标的通知》和《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23年第二季度全省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检查情况的通报》等有关要求,2023年6月至2023年8月,我市组织对全市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进行检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本次检查范围为我市登记在全国政府网站信息报送系统中正常运行的全部政府网站和登记在全国政务新媒体信息报送系统中的所有政务新媒体,每月检查1次,检查比例100%。2023年6月份的检查时间为6月1日至6月10日,检查网站55个,政务新媒体303个,均合格;2023年7月份的检查时间为7月1日至7月10日,检查网站55个,政务新媒体303个,均合格;2023年8月份的检查时间为8月4日至8月11日,检查网站55个,政务新媒体303个,均合格。

  从检查情况来看,全市各单位按照有关要求,积极履行主管主办职责,基本实现常态化运维与监管。

  同时检查中仍发现一些问题:一是个别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信息审核把关不够严,存在表述错误等问题;二是个别单位未及时处理并反馈福建省政务新媒体监管服务平台下发的监测信息。

  二、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要提高政治站位。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工作的首要位置,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严把政治关、法律关、政策关、文字关,不断增强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的公信力、传播力。

  二要加强网站内容建设。各单位要围绕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以及特色业务,梳理相关信息,通过专题专栏集中发布相关政策通知、文件解读、工作动态和知识库等信息的情况。

  三要强化政务新媒体运维管理。持续做好政务新媒体动态管理,规范政务新媒体开设、变更、注销备案工作。每天登录福建省政务新媒体监管服务平台,及时关注平台下发的通知短信,按时处理内容监测信息并反馈,同时对于上级要求转载的重要信息须及时转载,进一步提高政务新媒体对重要信息的转载率。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3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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