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批社会保障性租赁房租金和物业费昨公布
(2007-06-16)

物业管理费每平方米最低3毛

  社会保障性租赁房申请户不用担心入住后要支付高额的物业管理费。记者昨日获悉,除33套房子的物业管理费为每平方米1元以外,我市首批配租的社会保障性租赁房的物业管理费每平方米均在0.3元至0.55元之间。

  据悉,在首批564套房源中,300套直管公房房源主要集中在岭兜小区(178套)、民盛商厦(53套)、希望大厦(23套)、金祥大厦(10套)等地;其余的264套均位于还在建设中的万景公寓。这些房源的物业管理费,除希望大厦和金祥大厦的物业管理费为每平方米1元外,其余267套直管公房的物业管理费每平方米从0.3元至0.55元不等。

  同样,在这些社会保障性租赁房的租金问题上,我市将按不同对象和家庭收入划分进行一定的租金补助。按照昨日公布的租金标准,各申请户在选中房源后,可根据自己的家庭人员和收入确定自付房租的比例。

  具体为:家庭收入属于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的,补助房屋租金的90%,自付房屋租金10%;家庭收入为中低收入家庭收入标准0.5倍以下的(3人及以下户年收入2.5万元以下,4人-5人户年收入3万元以下,5人以上户年收入3.5万元以下),补助房屋租金的80%,自付房屋租金20%;家庭收入为中低收入家庭收入标准0.5倍及以上的,补助房屋租金的70%,自付房屋租金30%。

  如位于岭兜二里的一套60.51平方米的房子,市场租金为1051.1元,如果自付租金比例为30%,申请户的租金为315.3元;如果自付租金比例为20%,申请户的租金为210.2元;如果自付租金比例为10%,申请户的租金为105.1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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