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保障住房办关于印发申请社会保障性住房调查审核工作流程的通知
(2007-03-16)

厦社保房[2007]4号

各有关单位:

  《厦门市申请社会保障性住房调查审核工作流程》已经市保障住房办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工作流程要求认真做好各项工作。

  一、各区保障住房办要抓紧组织各街道、社区居委会相关工作人员进行培训,切实掌握调查、审核工作内容和具体要求,在调查、审核工作中做到“细心、耐心、热心”。

  二、各社区居委会要抓紧确定入户调查和评议小组人员名单(不少于7人),并于3月8日前上报市保障住房办统一制作工作证。

  三、各相关单位要根据各自的职责要求,制定具体工作计划,分批开展入户调查、审核工作,完成一批上报一批,社区居委会、街道办、区民政局的调查审核工作应在5月10前全部完成,公房管理中心、住宅办、国土房产局、建设与管理局审核批准工作应在6月10日前全部完成并组织公示。7月1日开始申请户约谈选房工作。

  特此通知。

                          厦门市社会保障性住房建设与管理办公室

                             二00七年三月六日

  主题词: 保障性住房 调查审核流程 通知

  各有关单位:各区人民政府、市国土房产局、市建设与理局,公房管理中心、住宅办,各区保障住房办,各街道办事处,各社区居委会

  抄送: 何书记、刘代市长,丁副市长、潘副市长,市委办、人大办、市府办、政协办

  市保障住房办                       2007年3月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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