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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质押贷款补贴 缓解企业资金压力
发布时间:2021-08-13 08:47

  为缓解疫情影响下企业资金压力,降低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成本,市市场监管局(市知识产权局)日前启动2021年度知识产权质押贷款保险费、担保费、评估费及利息补贴资金申报工作。即日起至8月16日,相关单位可登录厦门知识产权运营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s://ipop.scjg.xm.gov.cn/portal/main),进行网上申报。

  据介绍,知识产权质押贷款担保费、保险费、评估费补贴的申报对象主要为在厦门市行政区域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2020年10月1日—2021年3月31日期间存在知识产权质押贷款,并已实际放款的中小微企业。

  知识产权质押贷款利息补贴的对象为在厦门市行政区域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2020年10月1日至2021年3月31日期间以自有知识产权质押方式获得银行贷款并已还清贷款的项目;贴息针对不高于基准利率30%的部分,且同一笔贷款项目未获得过政府(包括国家、省、市、区级)财政同类资金补贴,企业未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

  市市场监管局(市知识产权局)表示,各相关单位应于2021年8月16日前在网上提交申报材料,该局将组织初审。网上初审通过后,相关单位应将纸质申报材料按顺序装订并逐页加盖公章及骑缝章后,于2021年8月20日前报送至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运用促进处。邮寄方式以邮戳寄出日期为准(封面请黑体字注明2021年度质押贷款补贴)。逾期不提交申请视为自动放弃。

  需要提醒的是,在专项资金的申请、使用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骗取资金和挪用、截留、侵占或不按规定用途使用等行为的,相关部门将在三年内不再受理其财政资金扶持申请,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全额收回已经拨付的资金,并按规定上缴市财政;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其列为失信名单并推送至市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违法违规行为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相关规定进行处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