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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关于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进一步实施标准化战略的意见》
发布时间:2020-10-14 09:32

  无论百姓生活日常的衣食住行,还是工业、农业、商业、服务、教育、医疗等各行业,产品、服务和管理的质量都离不开标准这把“尺子”。标准是品质和质量的保证,使我们的生产和生活变得可以预期。同时,它也是经济和社会活动的技术依据,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基础性制度。

  2020年10月14日是第51个“世界标准日”,主题为“标准保护地球”。今年“世界标准日”到来之际,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正式发布了《关于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 进一步实施标准化战略的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紧密结合厦门经济社会发展实际,改革创新标准化工作体制机制,引领和推动产业结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转变,为厦门高质量发展提供重要支撑。

  昨日上午,在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主办、厦门市标准化研究院承办的“实施标准化战略 助推高质量发展”主题沙龙上,市建设局、市工信局、市农业农村局等单位相关负责人,厦门大学、集美大学、厦门理工学院等高等院校有关专家,以及我市社会团体、企业代表共聚一堂,就《实施意见》出台的意义和影响,以及企业如何参与标准制定、行业主管部门如何推动标准化工作、科研成果如何转化成标准等话题展开热烈而深入的探讨。

  市市场监管局介绍,标准化工作是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战略工程。自2009年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实施标准化战略的意见》(厦府办〔2009〕43号)以来,我市标准化工作取得长足进步,在国际标准化、标准化专业技术组织、标准制修订、标准化示范试点建设、标准贡献奖等方面取得了突破性进展。

  为进一步提升我市标准化工作水平,充分发挥标准化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基础性、引领性和战略性作用,建设高素质高颜值现代化国际化城市,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日前正式印发《实施意见》,对我市未来五年标准化工作改革进行了规划和部署。

  制定三大目标 

  建立覆盖各领域的先进标准体系

  《实施意见》制定了“标准供给体系更加完善”“标准化效益更加显现”“标准化基础更加坚实”三大目标,明确提出在五年内,建立健全覆盖农业、工业、服务业及社会事业等各个领域的先进标准体系。全面推行团体标准、企业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制度,新增本市企事业单位及社会团体主导或参与制修订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500项以上。

  建立基本完善的标准实施、监督和保障机制,各领域标准化试点全面开展,标准化成果得到广泛应用。新增国家级、省级、市级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20个以上。

  按照《实施意见》要求,五年内,我市标准研究能力和服务水平将得到较大提升,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更加完善,专业标准化技术组织发挥更大作用。还将建立健全涉及多个重点行业的标准化专家库,并根据实际需要组建市级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细化12项任务 

  引导企业对标达标争当标准“领跑者”

  《实施意见》提出构建城市标准体系、推进重点领域标准化工作、强化标准化基础建设三大方面,并细化为12项重点任务。

  围绕“构建城市标准体系”,提出加强地方标准管理、支持企业标准领跑、培育发展团体标准和推动厦门标准“走出去”四项具体任务。

  企业标准“领跑者”是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国家发改委、科技部等八部门联合实施的一项制度。《实施意见》特别提出,鼓励企业瞄准国际标准,制定高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的企业标准;引导企业开展对标达标工作,争当企业标准“领跑者”。

  团体标准具有灵活、高效的特点,能较好地聚焦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和新模式,适应快速变化的市场和创新需求。2017年新修订的《标准化法》也赋予了团体标准法律地位。在此背景下,《实施意见》提出,在市场化程度高、技术创新活跃、产品类标准较多的领域,鼓励社会团体按照市场需求制定满足创新需要、填补标准空白、具有国内外先进水平的团体标准。

  在围绕“两高两化”要求,推进重点领域标准化工作方面,《实施意见》提出推进农业农村标准化建设、完善生态文明、美丽乡村建设标准体系;推进制造业标准化建设,促进产业转型升级;推进现代服务业标准化建设,逐步健全生产性服务业和生活性服务业标准体系;推进城市管理和公共服务标准化建设,促进政府治理现代化;以及发挥厦门区位优势,依托台湾地区标准化(厦门)研究中心,深化两岸标准化合作,推动“一市两标”“行业标准共通”五项具体任务。

  在强化标准化基础建设方面,《实施意见》提出,构建权威、高效的市级标准化信息平台,为全市标准化工作提供标准信息服务;培育标准事务所等第三方标准化服务机构,引导和鼓励各类社会组织参与各种增值性标准化服务。

  提出五项保障措施 

  加大经费保障力度鼓励参与标准化活动

  《实施意见》提出完善我市标准化工作运行机制和扶持政策、加大经费保障力度、强化标准化人才队伍建设和优化标准化发展环境五项保障措施。其中,最突出的特点就是提高了单个项目资金扶持的额度。市市场监管局标准化处处长张玉萍介绍,比如,对本市企事业单位及社会团体作为起草单位(排名前五)制定的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项目给予资助。项目资助总额度分别由原先的50万元提高到100万元,30万元提高到50万元,20万元提高到40万元。

  同时,对承担国际、国内标准化组织工作的,承担国家级、省级标准化试点项目的,对获得中国与福建省标准贡献奖的单位,资助金额均有大幅提高。如承担国际标准化专业技术委员会秘书处工作的,资助标准也由原先的50万元提高到100万元。

  《实施意见》还增加了标准化资助项目,如为鼓励标准化专业人员积极参与国际、国内标准化活动,对在国际与全国标准化专业委员会担任职务的,包括担任主席、副主席、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注册专家的,对其所在单位均予以资助,最高20万元。为鼓励企业提升标准,对被确定为企业标准“领跑者”的企业,一次性给予5万元的资助;对企业开展标准对标达标工作的,一次性给予0.5万元/项的资助(每家企业总资助不超过3万元)。

  除了资金扶持,《实施意见》还注重政策扶持并举。如对创造显著经济社会效益的标准创新成果,允许申报本市科学技术奖;对标准文本正式批准发布实施的,可视为同级刊物发表的学术论文;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对本单位标准化工作做出显著成绩的,可以予以奖励;同时,在重大招商引资、政府采购、技术引进和技术改造项目等方面,对各级标准贡献奖、标准领跑者、标准主导起草单位予以优先支持。

  此外,较前政策,此次出台的《实施意见》在扶持政策上凸显了鼓励先进的目的。比如,对标准起草单位前五名的予以资助,之后排名的不再资助,目的就是激励我市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提高参与程度,积极争取标准制定话语权。

  “《实施意见》在政策扶持上做出的调整,目的在于鼓励、支持我市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积极参与国际标准化活动,以及国内外标准制定,积极提升产品、管理、服务等方面的标准水平,全方位提升我市标准化水平,以适应国际国内经济形势的变化,适应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张玉萍表示。

  【相关】

  厦门标准化工作 

  取得多项“零”的突破 

  全市企事业单位主导或参与制定的国际标准已达10项

  近年来,随着厦门对外开放步伐进一步加快、水平进一步提高,我市企事业单位主导或参与制修订国内外标准的水平不断提升。记者昨日从市市场监管局获悉,在今年中国标准创新贡献奖和福建省标准贡献奖评选中,我市又有一批企业登上公示名单。

  据市场监管部门介绍,近年来,我市累计有7项标准获得中国标准创新贡献奖,43项标准获得福建省标准贡献奖,获奖数量领先全省。在此次公示名单上,中国标准创新贡献奖拟获奖项目我市有3项,分别由厦门立林科技有限公司、厦门狄耐克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大学、路达(厦门)工业有限公司等单位承担;福建省标准贡献奖拟获奖项目我市有7项,分别由厦门百安兴新材料有限公司、厦门海关技术中心(原厦门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厦门正黎明冶金机械有限公司、厦门金汇峰新型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等单位承担。正式获奖名单将于近期公布。

  标准化工作是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战略工程。据了解,自2009年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实施标准化战略的意见》(厦府办〔2009〕43号)以来,我市在国际标准化、标准化专业技术组织、标准制修订、标准化示范试点建设、标准贡献奖等方面都取得了突破性进展。

  企事业单位主导或参与制修订的标准数量快速增长,制定国际标准实现零的突破。据不完全统计,我市企事业单位主导或参与制定的国际标准已达10项(其中6项为主导制定);主导或参与制修订国家标准、行业标准1740项,实现年均30%以上的大幅增长(从2009年的41项到2019年的179项)。

  标准化示范试点建设有力推进。我市已建成或在建的国家级标准化试点项目17个、省市级标准化试点项目60个,涵盖农业、工业、服务业、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等领域。近日,我市又有3个国家级标准化试点项目顺利通过验收考核,它们是厦门市标准化研究院标准化服务业试点、厦门胡里山炮台景区服务业标准化试点和厦门京闽酒店管理公司服务业标准化试点。

  此外,目前已有2个国际标准化技术组织工作组(国际电工委员会楼寓对讲系统工作组、即热热水器工作组)、13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组织(海洋生物资源开发与保护、八宝粥、汽车制动器、冷链物流等)、3个全省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土方机械、物流包装、LED应用产品领域)落户厦门,使我市在相关领域的标准制定话语权得到提升。